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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5章 兩種懲罰 文 / 清一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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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二月份的最後一天,是青山幫「駐北通辦事處」被連根拔起後的第三天,同時也是葉叢返校的日子。

    如果不是在冬季,這應該是一個太陽當頭照,花兒對我笑的典型的上學日。

    早晨,冬日初升的暖陽照耀著大地,積雪反射著耀眼的輝光。寒夜裡被凍結實的車轍印已經開始融化。葉叢低頭瞅了瞅鞋子:中午要踩泥巴回家了。

    曾經的小窩已經換了主人,有顧媚這個電燈炮呆在那裡,葉叢對那裡已是全無眷戀,東西都收拾回去了,他又成了按時回家的乖小孩。

    拋開這點遺憾不談,這三天葉叢基本上還算是比較開心的:廢品站承包的事終於有了結果,趙大寶如原當上了收購站的經理,這令他欣喜若狂,當天就在單位門口放了一大堆的鞭炮。

    廢品收購站內,老少爺們兒到了個齊全,個個都是喜笑顏開,一齊歡慶這個對他們來說意義重大的節日。以他們的文化程度,大部分人都不太明白承包是怎麼回事,也不能肯定未來能否如趙大寶描述的那樣美好。但是他們的日子過得太窘迫了,有句話怎麼得來著?對,是窮則思變!他們所要求的只是改變,改變那如沉潭死水般的境遇,迎接改變所帶來的希望,這些就足夠了。

    這樣的場合當然少不了趙大寶的媳婦宋彩芝了。這娘們兒的臉擦得雪白,頭髮梳得珵亮,身上穿著八成新的花呢子半大衣,衣服折子還在,也不知道在箱底下壓了多少年才得以重見天日;半跟皮鞋踩在地上登登作響,那腳步輕飄得如同踩著雲頭一般,滿場都能聽見她嘎嘎的笑聲,不知道打聽就能知道,這恐怕是她這輩子最風光的時刻了。

    葉叢當然也要去捧場,順便還帶上了方小秋和柳若蘭兩個丫頭去看熱鬧。考慮到宋彩芝的殺傷力,他聰明的沒有去搶趙大寶的風頭,而是躲在人群中,陪著幾個熟識的老人聊天。

    趙大寶現在是領導了,放鞭炮這樣的小事自然不用他親力親為,就是他想動手,宋彩芝也不會讓他靠前的。幹這活的是劉本施,馬路邊上擺了一排二踢腳,他拿著煙頭湊過去依次點著,冷不防一個二踢腳沒放穩,竄到他腳下轟然炸響,驚得他一跳三尺高。

    離葉叢最近的老人姓趙,與趙大寶是本家,當初被青山幫打傷的那個人就是他。在各級領導——這是柳成民的原話——關心之下,醫院方面對他進行了精心的治療,所以老人恢復的很好。看到劉本施出洋相,老人哈哈大笑,滿臉的皺紋都舒展開來,好像年輕了幾歲。

    放完了鞭炮,人們依然興奮不已,不管是退休的還是在職的,都聚在那幾間破辦公室裡閒聊,誰也不肯回家。

    葉叢本來還有話對趙大寶說,但在這樣的氣氛之下談工作,那也太不知趣了。所以,他去和趙大寶打了個招呼,就帶著兩個丫頭往家走。

    路上,方小秋問他:「趙叔承包後肯定能掙錢嗎?」

    柳若蘭代替葉叢答道:「承包的最大好處在於政企分開,在不改變制度的前提之下,最大限度的發揮小企業的靈活性,更好的適應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所以,只要趙叔肯動腦筋,廢品站的未來肯定會比現在更美好。」

    這話是她說的?葉叢吃驚地望向柳若蘭。

    好像看出了他的疑惑,柳若蘭不好意思地解釋道:「是我爸爸說的,我記下了。」

    葉叢這才恍然大悟:「嚇死我了,我還以身邊又多了一個妖孽般的人才呢。」

    「你才是妖孽呢!」柳若蘭怪嗔地白了他一眼。

    對於這個評價,葉叢理所當然的接受了:「是啊,有我一個妖孽就夠了,你們的任務就是享受生活,享受我為你們創造的生活。」

    除了這件喜事以外,還有一件不是喜事的喜事:那就是青山幫的破滅被官方正式定性為——內訌。

    不得不承認,這年代的人常常會處於兩個極端。除了啥事也不幹的混子以外,還有相當的工作狂存在,比如鍾斌的爸爸鍾奎。

    雖然在現場葉叢已經得到了青山幫內訌的論斷,但在事後鍾奎仍然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取證。當初葉叢在離開的時候還是有些匆忙,雖然已經盡可能地加以掩飾,但不可避免的仍在現場留下了蛛絲馬跡。

    但奇怪的是,即使物證表明事情並不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樣簡單,但青山幫的口供卻出奇的一致:內訌。當事的雙方分別是名為李軍的頭目和十八名青山幫幫眾。

    然而,每當鍾奎看到那一堆厚厚的筆錄的時候,都有一種破口大罵的衝動: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李軍的手斷在捅人之前還是捅人之後,連這點都不能在口供上取得一致,這幫混蛋當他是傻子不成?

    但上面要求迅速結案的壓力很快的下來了,此案是以盜竊立案的,對於這點,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上面認為這就可以了!

    至於罪犯們受到人身傷害……都說他們是罪犯了,既沒有立案又沒有原告,留條命在已經算他們走運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鍾奎是個固執的人,私下裡也曾套過幾個小嘍囉的話,眼看著談話對像口氣鬆動好像要吐露真情,但只要回拘留所裡呆一晚上第二天再去看,談話對像十有**會變得面目全非——那臉腫得跟豬頭一般,簡直與前一天判若兩人。

    問到怎麼回事,他們一口同聲地回答:是前一天審訊的時候被警察打的。鍾奎那個氣啊,他是動過手不假,但不會笨得去打臉這樣明顯的部位啊!

    雖然這年代上級對刑訊逼供的行為並沒有太多的追究,但這事也明顯不益再追查下去了,不然真被這幾個垃圾反咬一口,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於是,內訌事件也就不了了之。

    青山幫一干人等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被判處長短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期最長的,當然是李軍了,除了盜竊首犯以外,還付加了重傷害的刑罰——誰讓他帶三稜刮刀了呢。

    至於那個負責銷贓的哈蟆,當然也在其中。客運站與他的房屋租賃合同自然也終止了。

    這起盜竊案的受害者大部分都是國有單位,所以影響巨大,最後連累客運站的管理層也受到交通主管部門的訓斥,罪名是有賣無查,無意之間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

    得到了這個消息,葉叢心中一動,他的原則是:有便宜不佔王八蛋。

    他打到李霸王,求他從交通局找了一個關係,同時隱晦地亮了一下縣公安局的旗號,最終以優惠的價格將這處房產拿到了手裡。

    房子條件一般,把錄像廳的附屬設備搬空後就剩了一個空架子。但他看中的是臨近客運站、人流密集的地理優勢,在這樣的地方,幹什麼都能來錢。

    但是,他的目的真是為了掙錢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錢這東西,他前世裡見的太多了,如果重生一回還是追著錢走,那也太無趣了點。

    至於具體幹什麼,他現在也只有一個大略的構想。政策條件還不成熟,想歸想,真正落到實處,還為時尚早。

    於是,這地方也就空了下來,暫時當鋒銳的倉庫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判青山幫盜竊團伙的時候,葉叢特別要求趙大寶,把手下的職工都組織起來,到現場觀看。

    站在人群中,趙大爺詫異地發現,站在卡車的那些垂頭喪氣的罪犯中竟然有好幾個似曾相識。

    葉叢不動聲色地提醒了他一句:「仔細看看,是不是當初打你的那夥人?」

    趙大爺目不轉睛地盯著看,兩眼都冒出了火花:「就是這幫人,真該多判他們幾年!」

    「這倒不必了。」他指著李軍吊著的胳膊和幾個嘍囉夾著的枴杖,「我們應該還給他們的都已經還了,接下來讓他們去享受另一種懲罰吧。」

    有幾天沒更新了,稍稍解釋一下。

    我這個人吧,本事不大,臭毛病卻不少,最大的毛病就是生活過於規律。我始終在同一家理髮店理髮,在同一家浴室洗澡,上班走同樣的路線,下班永遠做同樣的事,一但被人打亂了規律,就需要好幾天的時間來找回。

    事情是這樣的,幾天前我幫朋友干了點活兒,晚上睡晚了,第二天就徹底亂了套,於是連續四五天都亂七八糟的,一直沒情緒,直到今天。

    tj應該不會,左右是玩,我寫著玩,你看著玩,你不花錢,我不掙錢,能讓我堅持下來的,無非是責任而已。責任這東西,一但撿起來了,短時間就不好意思放下,所以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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