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朱雨龍4 文 / 莫小球
我跟婷買過一對的銀戒,原本是打算戴在小手指上的,可惜戒指太大,我們基本都是戴在中指或者無名指。這種類似於結婚對戒的感覺,讓朱雨龍不爽了很久,尤其是戒指剛買回來的那陣子,他只要一看到婷戴在無名指上就忍不住要用諷刺的語氣說「你這是跟誰結婚了嗎」。
婷還在自己的後腰上紋了一個紋身,青翠的竹林旁邊刺了一個清晰的「雨」字。沒錯,這就是我名字的最後一個字。為了這個事情朱雨龍也抱怨過很多次,曾經還當著我的面說為什麼不刺他的名字反而刺我的名字。
雖然他的名字裡也有一個「雨」字,但是就連他自己都很清楚,婷的刺青裡留下的名字是為了我而不是為了他。
但也就是因為這一點,他才非常不爽。
大概他認為既然他是婷的男朋友,那麼他就該是婷最重要最親密的人。事實卻與他的想法相駁,他就覺得不能接受。
我不知道是不是大多數的男生都是這樣的,但是我就想問一句:你何必跟我比,你又有什麼資格跟我比?
你何必跟我比。畢竟友情和愛情並不衝突,不是只能二選一的單選題,只要在愛情裡你是第一位的,不就可以了嗎?
你又有什麼資格跟我比。在你出現的時候,我跟婷已經相識了整整六年多的時間,你跟婷才認識了多久?也就四個月左右而已。何況在那六年的時光裡,我與婷是怎樣的彼此扶持和鼓勵地走過來的,你不能體會也無法知曉。這六年裡又剛好是我們成長中最糾結和掙扎的六年,就是因為這樣漫長又關鍵的時間裡面,我們已經深刻地把自己刻入了對方的骨血和生命裡。而你這四個月裡能給婷多少溫暖和扶持?
你說,你有什麼資格跟我比?又拿什麼來跟我比?
其實朱雨龍完全沒必要跟我比的,就算婷最看重我,也並不會影響他的地位。可是他非得強求婷在我們之間選一個,不僅讓人為難,時間久了也讓人厭煩。
一直到快要12點的時候,我們終於回去了。
我和婷回到女生宿舍的大門口的時候,大門一如所料的那樣鎖了起來。
不過這也難不倒我們,我們先謹慎地看了一下大門裡面的宿管阿姨的小屋子,很好,雖然燈亮著可是沒有人。
然後我們倆就利索得翻門而過了。
這個宿舍的大門並不是非常的高,所以我個子不高也是能夠輕鬆翻過去的。何況我小時候就是個假小子,逃課翻牆、為了進教室拿東西翻高窗、一排尖銳的柵欄圍成的高圍牆我也能輕鬆翻過,所以這種圓潤又不高的鐵門對我而言就是小case了。
當然,對於婷而言更加是小case了。她身高一米六七就已經佔據了優勢,加上以前也是屬於翻牆逃課的類型,這種普通類型的門完全難不倒她。
打開了我們宿舍的門之後,發現其他三個女生都已經睡了。我跟婷輕手輕腳地簡單洗漱了一下,就爬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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