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傾城少年太迷人

《》章 節目錄 番外 與其相見,不如懷念 文 / 時煙

    上海的夜晚喧囂依舊,各處五光十色的霓虹燈點綴著整個城市,湖面倒影著斑斕的綵燈——

    我接到劉盛覓的電話,換了身衣服和家裡的妻子報備了一下便赴約前往。

    劉盛覓顯然已經開喝了,而且臉頰的通紅暴露出他喝了不少。他見到我來,連忙起身迎上,攬著我的肩膀和他身後的那群所謂的好兄弟介紹。

    「這是我高中時候的好兄弟!季奚章!」

    我敷衍地笑,剛要伸出手和他們打招呼,自己的臉上就挨了一拳,整個人不受控制地往後倒,後背撞到桌子,疼的讓我說不出話。酒吧內的燈紅酒綠,讓我模糊了視線,只是見到他的身影欲衝上來,只是被後面的那幫男人攔著。

    自高中後我就沒再聯繫劉盛覓,只是沒想到高中時好的同穿一條褲子的好朋友,第一次見面問好的方式竟是以拳頭。

    我用手背抹掉嘴邊的血跡,吃力地依托著手邊的桌子站了起來,狼狽地走出酒吧。

    一場相逢,不歡而散。

    後幾天我做完手上的交接工作,回到諾大的辦公室將桌上屬於自己的東西規整地放入紙箱內。環視一圈,覺得沒有什麼遺留的東西了,這才走出去。從辦公室走到電梯的那一段路程,看見我的無一不停頓下來,用充盈著的惋惜的目光看向我。

    就在我要關上電梯門的那一刻,一個面孔讓我有些印象的女生衝了上來,遞給我一束鮮花,臉上的神情執著而又認真。

    「季總,感謝你。」

    一剎那,我差點沒回神來,她的神色,像極了某個人。

    上了車我給家裡的妻子打了個電話,便開車去到了父母親的家裡。剛坐下來便是劈頭蓋臉的一頓罵。我不以為然,輕笑著說:「我下周就要去xx電台工作了。」

    聽到這父親身上的怒氣更大,我與他的距離隔了幾米,卻都能燃到我這來。拍桌的聲音在沉悶安靜的屋內尤為大聲,讓人起一身的冷汗。

    看著牆上的時鐘,也該是時間回家吃晚飯了,整了整領帶站起來走到父親面前鞠了個躬。收起幾分鐘前臉上的輕浮。

    「為了季氏,我賠上了我的前途,我的婚姻。我也快三十歲了,您也說過,不小了。我有權力決定我的將來的一切。現在不正皆大歡喜嗎。我找到了心儀的工作,您所給予期望的季氏發展得蒸蒸日上。」

    去電台上崗之前的這段空暇時間,我買了張去a市的飛機票。說起來也有將近十二年沒有回到a市了,政aa府在這裡投入了不少資金開發,似曾相識中卻又透著幾分陌生的淒涼。

    高中時父母親在這裡買了套房子,直到我考去上海我們全家才又回到上海。我私下拜託過父親暫且不要賣出去,他同意了我的請求,這套房子也就一直擱置在這裡。

    我打開燈走進去,看著一室無處不積澱著灰塵,原先的傢俱也都沒有搬走,都用一塊白色的布裹著。我把行李箱拖到客廳放下,睏倦催促著,走入房內,掀開白色的布,我彎下腰來摸了摸,發現白布起的作用還是挺有效的,身子剛沾*就沉沉睡去。

    第二日我起來洗了個澡換了身乾淨的衣服便坐地鐵去了七中。稍微和保安說了下,他揮了揮手,用遙控器打開了自動門,與他擦肩而過的那一刻他的話一字不落地吹入我的耳內。

    「最近怎麼那麼多人來七中。真是奇了怪了。」

    走到曾經極愛待的籃球場,偌大的球場上一個籃球孤零零地立在球場中央。我心微微一動,過去捧起籃球,仰頭看著籃筐躍躍欲試。剛踮起腳,伸手投籃,不遠處就傳來一道聲音。

    「一塊嗎?」

    我垂下雙手,對他笑道:「當然。」

    一場猛烈的兩人籃球激戰,許是年紀大的原因,自己又總是坐在辦公室裡的椅子上翻看資料,很少抽出時間去運動,最後才打了二十分鐘就我和劉盛覓就已經氣喘吁吁地癱軟在地上。他扔給我一瓶水,還好我反應快,穩當地接過,打開瓶蓋一飲,大半瓶就不見了。

    「季奚章。」

    我擦了把汗,聽到身旁的人在叫我的名字,下意識地轉頭。

    「你後悔嗎?」他頓了一會兒,像是怕我不明白似得,補充:「放棄了寧薏。」

    在過去的那段青蔥歲月裡,我極力地想要在眾人眼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唯有遇到寧薏,我才卸下了一身的盔甲。那段時間,只有劉盛覓明白我對她是個怎樣的感覺。三番幾次他拍著我的肩鼓勵道。

    「你就和寧薏坦然些不成嗎?我看著都替你們擦汗,明明都對彼此有感覺,卻都藏在心裡。她也就算了,女孩子都是這樣的。你個大老爺們,你遮個什麼羞啊?」

    我偏偏卻都是淡然一笑,把話題扯到別處。

    有些人是不想愛,不是不敢愛。而有些人是不敢愛,不是不想愛。

    而我則屬於後者。

    文理分科那一次,志願表都已填上了理科兩個字,父母親問了一下我,對於我這個決定十分滿意,便又忙於公事。

    後來不期然地寧薏找上了我,激動了半天,她寥寥幾句話如同一盆冷水,將我從頭到腳燃起的激動的火苗熄滅個一乾二淨。我看了她半晌,藏在我心底許久的告白已滑到嘴邊,理智卻還是硬生生地將它拉下,吞入腹中,終不可見日。

    為了她,我第一次忤逆了父母親,毅然決然地選擇了文科。

    一次偶然從范樺芷的嘴中,我知道了她和那個傲人天才江存昱走的很近。我近乎被這個消息弄得寢食不安。

    在高二那年的元旦,我報了學校裡的k歌比賽。為此劉盛覓很是吃驚地問我到底怎麼回事。

    對啊,我到底是怎麼回事。若不是初中時的意外,我是不喜將唱歌搬上檯面的。熾熱明亮的聚光燈將我整個人照耀得發光。我很討厭這種感覺。

    父母之命難違,既然沒辦法許她今後,那麼就珍惜當下,最後獻給她一首歌。

    就離上台表演還有一個節目,我手中握著的手機舉起又放下,幾次的循環過後,我還是鼓起勇氣撥打那個爛熟於心的一串數字。

    無非是兩種答案,答應亦或是不答應。當她拒絕的那一刻,內心巨大的失落如同漲潮愈猛愈烈。對面的嘟嘟的忙音,讓我不得苦笑著將手機丟給一旁的監督工作的同學。拿著把吉他,帶著複雜的情緒走上台。

    站在台上後,我能真切地感受到無數雙眼睛放在我的身上,而我眼前卻是一片的白光,朦朦朧朧。

    我是季奚章。這首歌我獻給高二一班的寧薏。永遠屬於你的《theworldiseeit》。

    我這麼對自己說。

    這是一場蕩氣迴腸的暗戀歌劇,全程由我編寫演繹,觀眾只有我一人。

    世事變化無常,誰也沒想到最後寧薏與相錯八年的江存昱走在了一塊。她沒忘記給我寄請帖,我看了一眼,嘴角極輕地彎了一下。整理好著裝,編導已在遠處催促著我準備好。

    對著話筒,我徐徐地出聲:「過幾日,就是我高中時,曾經很愛的一個女生的結婚儀式。其實我成為電台主持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她,她說過,我的聲音很好聽,希望我將來去做電台主持人。好了,一下子扯到題外了,最後,恭喜她遇見了更好的人。在此我為她點一首男巫jacksonmraz的《theworldiseeit》,作為我獻給她的新婚禮物。」

    與其相見,不如懷念。

    夜闌人靜,良宵美景。晚上收工回家我剛從車庫裡倒完車出來,遠遠地就望見了那戶熟悉的屋子亮著一盞溫暖柔和的燈光。我回到家,走到屋內,看見我的妻子*頭邊亮著燈,而她現在保持的動作,好似原本是在等著我回家,只不過敵不過困乏便不知不覺睡去了。

    我忍不住上前,頭湊過去,動作極輕地在她的臉頰上落下一枚吻,溫聲細語地喚她。

    「梓韻,我回家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