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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在愛情裡失了靈魂 文 / 夏花繁蕪

    為了給巫緒買一把新的吉他,蔚藍專程去了琴行。

    那時的她,衣著打扮已不再是樸樸素素的生模樣,牛仔的短裙,斜肩露腰上衣,一對十字耳環掛在耳朵上,足上趿拉一雙黑色夾腳拖鞋,就這樣晃進了琴行。

    琴行自是高的地方,除了電吉他、貝斯這樣的搖滾樂器外,提琴、鋼琴這種上流社會人物才會把玩的樂器,也悉數擺在店裡最惹眼的位置。

    蔚藍一身穿著出現在琴行這樣頗顯致的地方,其實有些不搭。

    但琴行老闆又豈是眼界短小之人,像蔚藍這樣穿著打扮新潮入時的搖滾樂手,也會偶有出現在店裡,或尋上一把稱心如意的樂器,或帶著樂器前來維護。蔚藍這樣出現在琴行裡,老闆並不覺得稀奇。

    她看了看店裡的琴和吉他。

    其實,樂器並非蔚藍所擅長,她也不知道該如何挑選一把好的吉他。巫緒還玩樂器的時候,倒是和她說過一些,可是,她哪裡記得住那些複雜的講究。她來到這裡,也只不過是想瞭解一下琴的價格罷了。她想,等存夠錢了,就讓阿司陪她來買。

    阿司是「末樂隊」的貝斯手,人長得帥,又彈得一手好琴,不論是貝斯,還是吉他,他都能露上那麼一兩手。長頭髮在舞台上表演的時候甩起來,倒還真有那麼些地下金屬樂隊的范兒。

    她想要給巫緒一個「意想不到」,所以並沒有打算告訴他自己這個計劃,她要阿司幫她挑一把好琴,然後再拿去送給巫緒。

    一把好一點,中上檔次的電吉他,至少要五六千。

    是該好好存點積蓄了。

    自從跟了巫緒在一起之後,蔚藍就和家裡鬧翻了。她好好的一個體育尖生不當,非要跑去跟個什麼在酒吧裡唱歌的人在一起。

    酒吧是什麼地方?那是正經女孩會去的地方嗎?再說了,在長輩眼裡,不管你有沒有才華,只要是在那些地方混的,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要不,怎麼能讓好好的一個女孩,為了一個在酒吧裡不知道是什麼來歷的男人,竟然要離家出走呢?

    從那以後,蔚藍就斷了生活費,要不是在這之前答應了巫緒去做暖場女孩,她大概是要流落街頭的吧。

    有些決定,明知是錯誤,卻仍是選擇走下去,而這一走,便是再也回不了頭了。

    蔚藍從此再也離不了酒吧。

    只有17歲的她,甚至連高中畢業證都還沒拿到,更何況她所擅長的那些技藝,也並沒有哪一樣,是能讓她養活自己的。

    除了長得漂亮一點,她還有什麼資本呢?

    想到這裡,她自嘲的苦笑了一番,搖著頭離開了琴行。

    酒吧換了新的樂隊,畢竟還是要招攬生意的。

    沒有巫緒的表演,蔚藍覺得整個舞台都失了光芒。她對新樂隊沒有興趣,唯一提得起興趣的,就是怎樣能盡快為巫緒買一把新吉他。

    菏看在眼裡,一些和菏同一時期入行的姐妹也看在眼裡。休息的時候,姐妹在一起免不了要聊聊八卦,蔚藍自然成了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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