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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三十四章 文 / 小五年

    喜歡一個人久了,這種喜歡會自然而然的變成一種習慣,是生長在骨子裡的感情,喜歡到習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漫長的都不被你發覺。

    ——周小偉

    我從那裡跑出來,抬頭看天空,哭什麼哭,你好意思麼你,什麼都不要想,就這樣吧。攔了一輛車就坐上去,「叮咚咚……」,一看手機,是吳庭宇打來的,我接了電話,「喂。」

    「我聽我姐說,你從美國回來了。」

    「嗯。」

    「回來了也不告訴我一聲,幸虧我好脾氣,不跟你鬧。」(吳庭宇調侃著)

    「是是是,好好先生!」

    「既然你回來了,我怎麼也得給你接風洗塵一下吧!明天我們吃個飯吧?」

    「yes,sir!」(我還敬了禮)

    「叮鈴鈴鈴……」大清早的,我正刷牙,含著一口的泡沫,「誰呀!這麼閒的慌!」我飛快的漱漱口,拿起毛巾擦擦嘴巴,「叮鈴鈴……」,「好啦好啦,別按了,這就來了!」我打開門,剛露出一條縫,我就知道來者補上,趕緊關了,沒想到林軒已經將一隻腳伸了進來,我強硬的問了聲,「出不出去?」林軒搖搖頭,「打死我也不走!」我就加了幾分力氣,推推門,林軒玩味道著,「你不要謀殺親夫吧!」我又加重了推門的力氣,林軒依舊紋絲不動,「好了好了,服了你了,讓你再大喊大叫的,把鄰居引來,看你怎麼辦!」林軒提著東西進來,「人家才不會管小兩口打打鬧鬧!」我看看他手上的東西,「你拿的是什麼東西?」他把東西放在桌子上,示意我坐下,然後他也坐下,一樣一樣的拿出來,「這是紅豆粥,我今早起來親手煲的,我記得你最喜歡喝紅豆粥了。」他又拿著另外一個東西給我看,「記得你一起經常會起晚遲到,所以你就拿著這個雞蛋卷邊吃邊走,這個也是你的最愛之一!」聽著聽著,我濕了眼眶,他又拿起另一個東西,「還記得你也很喜歡油條,可是你因為容易上火,所以不能經常吃!還有那個」,「夠了」,林軒的話被我打斷,「你今天是什麼意思?」他伸出手來握著我的手,「未晞,我們會分開是因為有太多的誤會,可是上天既然讓我們再一次相遇,我們為什麼要去錯過呢?」我擦擦眼淚,用紙醒鼻涕,「別以為我是那麼好哄的,先過了試用期再說」,說完,我捧起紅豆粥狂喝著。林軒拍拍我的背,「好的,我會在試用期間好好表現的,慢點吃,沒人會跟你搶!」我聽了這句話,立馬雞凍起來,「喂喂喂,什麼叫在試用期好好表現,難道說通過試用期就不表現啦!!!」我抽了張紙,捏成團,往他身上扔去。

    我進了一家餐廳,左顧右看,「未晞,在這裡!!!」吳庭宇朝我招招手,我走了過去便坐下來。他遞給我一份菜單,「你看看要吃什麼?我等一下點。」「恩」吳庭宇緊握著一杯水,好像很糾結,「內個…」,幾秒鐘之後,他終於鼓起勇氣,「未晞啊,你在美國的時候,我給你發信息,你為什麼沒有回啊?」我愣住了,停下了翻菜單的手,回想起去美國的一個月,除了佳期,書琪她們幾個打了電話發了幾個短信給我,貌似沒人發給我了吧,「你會不會發錯人了?我真的從沒看見過你給我發的短信!!!」

    吳庭宇感到奇怪,「真的麼?」我點點頭,「嗯,那你是要對我說什麼,現在可以告訴我。」「也沒什麼,對了,你要吃什麼,我們點?」我只好作罷,「好的吧,那我想要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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