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玄幻魔法 > 翡翠之森

正文 22.第22章 學習(續) 文 / 濛濛獸

    回到酒館,發現人還是蠻多的,都在相互扯淡打屁。

    一個體格健壯的冒險者正一隻腳踩在板凳上,揮舞著雙臂,唾沫橫飛道:

    「說時遲那時快,我手持雙手大劍,一個跳躍斬,劈飛了一個熊地精,再來一個順勢斬,五個地精倒在地上,在一個飛踹,又飛了一個熊地精,剩下的三兩個雜魚都嚇得屁滾尿流。我懶得理會它們只是和草他們大吼:『不要在讓我看到你們,不然下次,我一定會讓你們記住,你卡爾大爺的劍有多麼鋒利!大爺的飛踹是什麼滋味!』」

    比劃完這些,還擺了個很酷的造型,不過眾人都沒有當真,野蠻人性格都是這樣,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還有說大話。

    「哈哈,卡爾,上次你不是說是用衝撞打死熊地精的嗎,這次砸是用順勢斬啊?」

    「對啊,對啊,上次還說獵到一頭大山貓(猞猁,一種兇猛的肉食貓科動物),我看是瑪莎大嬸家的黑貓吧」

    「哈哈哈」眾人皆大笑,瑪莎大嬸是隔壁街的寡婦,很壯,手上汗毛很長,符合野蠻人的審美觀。

    「胡說,怎麼可能!」卡爾臉有些紅,不知道是酒喝多了,還是被說中心事,支支吾吾的辯解著。不過這樣一來,更顯得有嫌疑,眾人皆打趣要他說出和瑪莎大嬸的風流趣事。

    這時,有人看見從外面進來的蒙特,眾人紛紛打招呼。

    「喲!我們的法師回來了」

    「什麼時候去法師協會做認證啊?到時,可要請我們喝酒啊。」

    「呵呵,怎麼可能,我還沒開始和大師學呢,現在只是在他手下搭把手,想要學到法術,甚至晉級職業者,起碼要三年以後呢。」蒙特一看眾人的視線轉移到自己身上,連忙辯解道。現在可要解釋清楚,要不然,指不定他們會說成什麼樣,要是傳到彼得大師那,可是會被誤會的。

    「那也不錯了,好歹能在彼得大師門下學習,要是學到個一招半式那可就好了。不像小傑米,這都是命啊!哎~」一個附近的男人感慨道。

    大家都沉默了一下,小傑米是小鎮上的一個男孩,和蒙特差不多大,前年被選上給一個老法師做學徒,本來好好的,可是有一天從法師塔傳來消息,因為實驗意外,小傑米被炸死了。本來也沒什麼,法師實驗總有失誤的時候,只是以為小傑米運氣不好。後來從同一批學徒傳來消息,小傑米的那名導師是個男同,喜歡孌童,小傑米因為不堪忍受凌辱,自殺的。

    當小傑米家人去找他理論時,連法師塔的門都沒進去,就被守衛轟了出來,說賤民沒有資格進去,還叫囂沒有這事,就算有,被法師打人看上,算他的福氣。

    看到眾人都很沉悶,威廉出來打圓場

    「好了好了,不要聊這些不開心的事了,反正已經過去了,大家要向前看啊!這是我新釀的啤酒,大家喝喝看味道怎麼樣,今天半價,每人僅限一杯!」

    一聽說半價,眾人都湧到吧檯前。蒙特則趁機溜到後面的廚房,看看有什麼吃的。

    過了會,威廉來到廚房,和蒙特聊了聊,問他在神殿怎樣,有沒有被人欺負之類的家長裡短,蒙特感到很溫馨,家的的感覺。威廉告訴他,酒館新招了一個侍應,鎮上的一個小男孩,機靈、踏實,所以不用擔心酒館的營業狀況受到影響。

    聊完之後就出去了,威廉知道蒙特以後肯定會很忙的,他能做的就是在後勤上,支持他。

    囫圇的吃些東西,蒙特跑到樓上,他要記錄下今天的所有東西,俗話說得好:好記性不如爛筆頭。雖然異界的字他不識幾個,但中他會啊,而且別人也不知道他寫的是什麼。當然,他也怕時間長了把漢字忘掉,老祖宗的東西博大精深丟掉太可惜了。

    不知不覺間,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月,蒙特的生活很有規律:

    每天五點起床吃早餐,然後到草藥園工作,順便冥想。八點準時到彼得那報道,開始和彼得學習半個小時的字,另外半小時的草藥知識。然後彼得出去忙事情,而蒙特則自由安排,不管他是修煉還是照看草藥(彼得給他的任務只要草藥沒問題,其餘時間任他自由支配)。

    期間蒙特學完了100的基本字後,給了彼得10個金幣,把常用字都學了。彼得很詫異,要知道10金幣可不是筆小數目,那可能是一家自由民10多年的收入!

    他不知道,蒙特的這些錢,是他爺爺老威廉的養老錢啊!本來,他不打算把剩下的字學光,反正等自己學會製作藥劑,錢還是有的,慢慢學唄,只不過要慢上很多。可是威廉一聽說他缺錢學識字,立馬掏出錢來,非讓他學完。威廉可是知道,早一天學,早一天踏實,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啦!

    教人識字可是個費時費力的細活,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教的。識字的有幾種人:貴族、法師、鄉紳(管家)、職業者。貴族不用想,人家不缺你這點錢;法師大多數埋頭做實驗,可沒時間和你瞎耗著;鄉紳、管家之流要管理家族事務,也不可能;剩下的職業者,多為戰士(很少有識字的,就算有也不多),別的職業者很少在鎮上停留。所以,這個機會很難得,再說了,彼得說不定啥時候就走了,他可只是在神殿歇歇腳啊,沒說定居在這,得抓緊時間啊。

    不管怎樣,蒙特在一個月時間裡把常用字都學會了,應用的也很熟練,這都要拜他的兩世所賜,不然起碼一般人起碼要一兩年。

    而彼得也很滿意,儘管有錢賺的感覺不錯,可教人識字是很浪費時間的。自己之所以提出100/1金的學費,是因為一般人根本出不起,即使出的起,也不過學習一兩個金幣而已,可他一學都學了。自己當時可是很苦

    苦惱的,幸好他人也不笨兩個月全學完了。

    為了獎勵蒙特,彼得特意教給蒙特一個秘法,這是一種施法者記錄魔法或者是相互傳遞信息時所用的字。每個秘法都是施法者從好漢的魔法中提取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有千百種變化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