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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章 文 / 字字錦

    那許多年的時光,便如風吹樹葉,雨打芭蕉般,平靜中泛著絲絲漣漪。

    姚書雲這個名字,幾乎涵蓋了本王的整個少年時代。

    一起上學放學,一起讀書寫字,一起翹課偷懶,一起躺在山坡上,看雲卷雲舒。

    這樣的日子,對於一個幾經輪迴的人來說,過得很快。

    快到本王還沒來得急眨眼,姚書雲就從一個十二三歲,眉眼青澀的少年,成為了一個唇紅齒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風度,其學識,在京城裡算是數一數二。

    父王每每見到他,總是一陣長吁短歎,「長得這麼出挑,怎麼就不是個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兒媳婦。」

    姚書雲瞇著一雙狐狸眼,笑得滿是猥瑣,「要是世伯不嫌棄,小侄一樣願意做你的兒媳婦,給您端茶倒水。」

    父王當做了一句玩笑話,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棄,還歡喜得緊。」

    於是,姚書雲立馬順桿子往上爬,腆著臉喊了一聲:「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腳,「怎麼喊上岳父了?」

    「錯了啊?」姚書雲一臉的醒悟,立馬又改了口,沒皮沒臉地喊了聲:「公公。」

    本王:……

    那時候,我還沒有成為「大奸王」,僅僅作為一個工於筆墨,風度翩翩的人,在京城裡還算是受歡迎。

    每年踏青的時候,姚書雲會在一片山花爛漫裡,彈彈小曲兒,而本王就在他的身邊,畫畫山中的美景。

    若非我二人皆是男子,倒真是有那麼點神仙眷侶的感覺。

    一曲《醉春》完了,姚書雲會收到許多女孩子們投來的山櫻。千櫻山上無桃花,女孩們無法以桃花定情,便拿了櫻花替代。

    而作為與他地位相當的另一大才子,本王自然也收到了不少的山櫻,恰時天氣晴朗,心境開闊,本王便開了個玩笑,道:「承蒙諸位小姐錯愛,可惜我岳某人已心有所屬,不能回應諸位的一片深情,實在是抱歉。」言畢,轉身折了一隻櫻花,贈與了姚書雲,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嬌花萬朵,獨摘一枝憐。」

    一向厚顏無恥,專愛調戲本王的姚書雲,在那一瞬間,竟意外的紅了臉。伸手接過了山櫻,道:「我心亦然,茫茫人海,只系你一人。」

    本王衝他笑笑,他回以深情的對望。

    然後兩人背過身去,同時做了個嘔吐的姿勢。

    那本是個玩笑,本王心裡明白,姚書雲心裡也明白,圍觀的群眾心裡也明白。

    只是那番「深情款款」的對話,在傳遍京城之後,突然就變了味兒,直接成了「竹馬戀人,私定終身」,「山櫻為媒,喜結連理」,「多年苦戀,終成眷屬」,「情意綿綿,白首不離」……

    自此之後,本王和姚書雲每一次外出,總會被姑婆嬸子的道一聲:「兩位少爺,恭喜啊恭喜。」

    本王面上有些糾結,姚書雲卻滿臉的欣喜,一路同人說著「謝謝」,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子了。

    本王不知道他究竟在樂個什麼勁兒,不過看他春風滿面,笑意盈盈,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和姚書雲相處得久了,本王這「不食人間煙火」的罪仙,似乎變得越來越接地氣了。

    前幾輩子,本王因為出生殘疾,沒人關心我的死活,我便將自己與世隔絕了,禁閉在一方角落裡,渾渾噩噩地度過此生。

    然後,等我身死了,便麻木地穿過奈何橋,進入下一個輪迴。

    本王從來就沒有正視過這個世界,也從來沒有對身邊的人和物付出過感情。

    反正每一場輪迴到頭,所掛念的人和事都會成為過去。

    既如此,何苦還要去浪費感情。花一瞬間就能記住的事情,卻要用幾輩子來遺忘。

    本王就是以這樣的心態,走過了一生又一生。

    看是冷血而灑脫,其實內心的孤獨和寂寞,只有自己懂。

    可這一世,本王偏偏就遇上了那麼一個人,他不在乎我的冷漠和無情,死皮賴臉,強拖硬拽的,將本王拉近了萬丈紅塵中。

    從此,我不再是個旁觀者,而變成了當局者。

    這紅塵裡的一花一草,一人一物,也終於是烙在了我的心頭。

    二十六歲那年,又是一個春和景明,流水桃花的日子。

    本王閒來無事,同姚書雲去到了一處石橋上,等著看一年一度的龍舟賽。

    彼時,姚書雲長身玉立,站在擁擠的人群中,氣質閒散而疏狂。

    因為相貌好,神情佳,即便他正在懶洋洋地嗑瓜子,也會讓人感覺賞心悅目。

    一場龍舟賽,從晌午一直比到了日落黃昏。

    姚書雲吐掉了嘴裡的瓜子皮,看了一眼如潮般散去的行人,伸了個懶腰,又看向了天邊鍍紅的夕陽。

    遠處是一副厚重的山水畫,近處卻是一副清的人物畫。

    本王同他並肩而立,看著河上孤零零的幾艘遊船畫舫,問道:「你學問做的這麼好,為何不去考取功名?」

    姚書雲輕笑道:「當官有什麼好,每天起早

    貪黑的,俸祿也沒幾個,放著好日子不過,受得什麼罪。」

    人各有志,本王倒也沒說什麼。

    只是轉過年,本王的父親突然仙逝,本王這無心朝政的人,卻陰差陽錯的當上了王爺。

    作為手握大權的攝政王,作為小皇帝燕玖最寵信的朝臣,本王看似風光,日子卻並不好過。

    正在本王四面樹敵,心力交瘁之時,號稱不想做官的姚書雲卻突然報名了科考,在經歷了鄉試會試連中解元會元之後,又參加了殿試。

    只可惜考試前夜,那小子吃壞了肚子,殿試的時候,章只做到一半,突然扔掉毛筆跑進了茅廁裡。

    放榜的時候,他只得了個探花,拜為了戶部郎中。

    可姚書雲明顯不滿足於此,使勁渾身解數,用遍所有損招,終於由戶部轉入了刑部,由郎中升為了侍郎。

    因為那小子手段狠辣,又專愛挖人醜事,便是上頭的刑部尚書,也不得不賣他幾分面子,整個刑部,幾乎是被姚書雲篡了權。

    而那小子還不滿足,整日裡惦記著趙丞相的位子,磨著後牙槽嘀咕:「老不死的東西,年紀這麼大了,怎麼還不告老還鄉,把位子留給我坐一坐。」

    本王不知道像他這麼生性散漫的人,怎麼突然打起精神來,想著追名逐利,陞官加爵了。

    不過有一點本王很清楚,這小子當了刑部侍郎之後,我的日子就好過多了。

    朝中反我最厲害的幾個大臣,紛紛下了大獄,剩下幾個見風使舵的,似乎是受到了姚書雲的威脅,竟變相的替本王說起了好話。

    局勢逆轉地十分突然,倒叫本王一時間不太適應。

    而姚書雲這一系列雷厲風行的舉措,無異於是在老虎頭上拔毛。

    他對付幾個小官小吏尚且可以,但是想著對付上頭的高官顯貴,無異於以卵擊石。

    而在這些權臣想著動姚書雲的時候,本王就可以站出來了。有道是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姚書雲既然動用損招,幫我把一干小鬼除了,那麼由本王出面,來對付這幾個要臉顧面子的閻王,是再簡單不過。

    朝廷之上,一時間達到了微妙的平衡。

    而這種平衡,看似牢不可摧,可誰也不知道哪一天我若是失寵了,這種平衡會不會猛地坍塌,將我砸得屍骨無存。

    本王曾經找過姚書雲,讓他處事圓滑一點,凡事都給自己留一條退路,不必為了我以身涉險。

    可他卻笑著說:「從我踏上官場那一刻起,就已經做好了隨時赴死的準備。」說著,忽又笑了起來,老不正經的問道:「王爺,我要是哪天真死了,你會在我的墓碑上刻下什麼呢?是亡夫,還是亡妻?」

    本王怔了一下,道:「紅顏,知己……」

    紅顏知己。

    恰似親情,恰似友情,恰似愛情。

    卻並非親情,並非友情,並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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