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0章 對他不理不睬(2) 文 / 五月末(書坊)
雖然說是他們三個大男人飆車,但實際上出動的人卻不少,光封路這一項就花費了不少的人力和物力,現場圍觀的人也被隔開了,不允許進入賽道區域。
莫夜臣、裴晉堯和寧北驍三人已經分別換上了賽車服,各就各位,準備開始一場刺激的比賽。
三人最近都因南聖的事操碎了心,找不到他,他們仨就沒辦法徹底安下心來享樂,因為一想到好兄弟下落不明的在外面受苦,他們就覺得自己的開心是一種罪過。
夏季的夜晚最適合飆車了,漫天的星辰參差不一的點綴在黑色的幕布上,一閃一閃,格外漂亮!
發動機的轟鳴聲「嗡嗡」的響個不停,三人的車子如同火箭一般飛馳在盤山公路上,這一帶都是賽道,所以封起來也很容易,無非就是錢的事情,對他們三位大少爺來說,錢還真不是事。
有錢嘛!當然要任性!
寧北驍的車子稍稍落後,他好幾次想超越裴晉堯的車都被他反超了,倆人就像是斗車似的你追我趕。
毫無疑問,領先的自然是莫夜臣,他一般心情不好就會來賽車,借此發洩自己心中的鬱憤,這是他多年來養成的習慣,以往還經常被寧北驍打趣,「老大,其實還有一種運動發洩比這更有效。」
莫夜臣微挑眉,「嗯哼?」
寧北驍笑得曖昧極了,「床-上運動啊!多有益於身心健康!」
他話剛說完就遭到了莫夜臣輕飄飄的冷眼,頓時噤嘴不再繼續了,他們三個都知道夜對女人天生排斥,除了他唯一的四妹,夜對她那是呵護有加,從來不讓他們仨見她,說什麼怕他們帶壞了人家純潔的小姑娘……
有幸的是,他曾經去夜的公司找他時無意中碰見過一次,小姑娘膽子大得很,性格也屬於直爽大大咧咧型的,跟他印象中精緻的公主形象完全不一致。
那次之後,他再也沒有見過莫家的小公主,倒是見到過一次她的龍鳳胎弟弟,跟她還真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弟弟性格明顯沉穩內斂,姐姐要張揚多了。
典型的一動一靜兩姐弟!
……
*****
彼時。曼哈頓。
莫夜然最近放學後都是直接回家,她爸爸早就出資在她學校的附近買了一棟別墅,還特意給她請了兩個廚師,一個專門負責中餐,一個專門負責西餐,別墅內更有專門打掃衛生的阿姨,完全就是星級待遇!
她回家的目的不是為了吃廚師做的美味飯菜,而是因為她三個月前不小心在拉斯維加斯的夜市上買回來了一個男人……
說起這件事的緣由,還真有點長。
那天,她是跟一群朋友去拉斯維加斯玩,然後晚上吃飯的時候喝了點酒,大家便玩起了遊戲,她輸了,然後大家就起哄讓她做一件出格的事情,前提是必須從未做過的。
她想來想去也想不到合適的,人群中也不知道誰嚷嚷了一句,「我聽說拉斯維加斯的夜市上有很多新奇玩意被拍賣,拍個東西回來都不算事,咱們要麼就直接拍個人回來!」
這群人基本上都是權貴子弟,個個都愛玩,而且愛玩一些新奇玩意,莫夜然早就見怪不怪了,再加上她性格要強,最受得不得別人激了,在酒精的催化下,她爽快的點頭答應了,「拍就拍!誰怕誰啊!」
於是,一群人就去了拉斯維加斯的夜市,喝多的她暈暈沉沉的隨便抽了個號,夜市上有個規矩,被拍賣者的相貌是不予公開的,這也是為被拍賣者留下來的自尊,同時這樣也是為了保護**權,日後若被拍賣的人如果獲得自由了,也無人知道他曾經的悲壯經歷……
於是,莫夜然就這樣稀里糊塗的買走了南聖,而南聖,卻是陰差陽錯被人換了號才落到莫夜然手裡的,此時的他,還被人下了藥,是那種會讓人忘記自己身份的藥,但藥效不會持續很長時間,根據個人的體質不同,有些人三個月後就恢復記憶了,有些人則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之久。
翌日,當莫夜然酒醒後,才知道自己稀里糊塗的買回了一個男人,要命的是這個男人連自己叫什麼都不知道,長相比女人還要精緻漂亮,尤其是那對淺碧瞳,清澈乾淨得好像是天使,讓人不忍褻瀆。
當時的她忍不住在心中感慨:這麼漂亮的一個混血天使怎麼就落到拉斯維加斯夜市上的啊!幸好被她買回來了,要不然就暴殄天物了!
她很好心的給他臨時起了一個名字:tiffany(帝福尼)
初來乍到的tiffany很依賴莫夜然,恨不得天天跟著她,莫夜然很苦惱,她總不能每天上課都帶著一個男人去吧?這個男人看起來應該比她大,偏偏他身上沒有任何能證明他身份的證件,唯有身上的那套衣服看起來還價值不菲,莫夜然估計,他出身非富即貴,可能是突然落魄了被人算計,才落到這般田地。
╮(╯▽╰)╭好可憐啊!
既然遇到她,那就是他走運!
她本想先安頓他住下,然後再慢慢幫他尋找身世的,可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她發現他很聰明,玩個遊戲都能輕輕鬆鬆的賺一百萬,智商高得讓她自愧不如,買股票和基金方面更是有他獨到的眼光,基本只要自己聽他的,穩賺不陪……
這樣幾次之後,她不得不對他刮目相看!敢情她撿回來的是一個寶啊!學校的朋友們都羨慕她居然跟一個混血帥哥同居,顏值堪稱爆表,一米八六的身高,什麼樣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能被他穿出大牌味。
莫夜然不得不在
心中拿他和大哥比較,雖然完全不同類型,但他某些方面散發出來的氣場真的很迷人,於是,她也更加斷定了他出身名門,因為人的氣質是與生俱來的。
她沒有把自己買回來一個男人的事情告訴家裡人,包括她最親近的大哥,起初是因為想著盡快幫人家找到家人然後把他送走,後來就是……一種異樣情緒了,類似於……捨不得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