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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文 / 花堅強

    也許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尷尬,賀時琛又把話題一轉,「明天帶著合同來,讓我看看你這段時間的成果。」

    「好!」黎遠滿口應下,他有足夠的自信讓賀時琛滿意,在觀博的這段時間,他並沒有虛度光陰,除了專業知識,他還學習了不少關於締結商業合同所要達到的條件,也明白了為什麼原來的那份合同會被賀時琛拒絕。

    離開賀時琛辦公室的時候,黎遠高興得幾乎要蹦起來了,難以名狀的喜悅包圍了他。

    正如賀時琛所說,黎遠並不是沒有能力,只是黎巍然的教育方式決定了黎遠是一個需要在某種條件刺激下才會發揮百分百潛能的人,否則他會因為失去目標而迷失方向。曾經,黎巍然就是豎立在黎遠前進道路上的一座豐碑,看似遙不可及,卻能依稀辨認前進的方向。當他倒下時,黎遠像一條被拋棄的幼犬,只能在原地躑躅不前,而賀時琛所做的,只是給這條幼犬打開了一扇門,至於那裡面是金銀鋪路還是荊棘叢生,那就看黎遠的造化了。

    連賀時琛都沒想到,自己臨時胡亂脫口的話居然給黎遠造成了這麼大的影響,就像為一台老舊的機器重新上了發條一樣。

    離下班的時間還有兩個多小時,黎遠決定從此刻起,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他已經浪費了太多時間,甚至忘記了父親曾經的期許,現在,他要把一切都撿起來。

    臨下班時,他接到了白柔的短信,內容很長,分成了足足三條短信——

    「黎遠,對不起,我並不是故意那麼做的。我家的家教很嚴,父母不允許我在讀書時候戀愛,我長這麼大都從來沒和男人這麼親近過,所以你抓住我的手時,我真的害怕了,本能地想要推開你,但你的力氣太大了,我越來越害怕,還以為你要對我做什麼,賀總剛好出現在那,於是我就想尋求他的幫助。回到辦公室她們才告訴我,59樓是公司裡的禁地,賀總不喜歡有人上去打擾,我才明白了你是在為我好。對不起,是我不知好歹,請你原諒我。至於賀總那裡,我希望能當面向他道歉,我願意承擔任何後果。」

    黎遠的心情十分複雜,誠如白柔所說,雖然她身邊一直圍繞著眾多愛慕者,她的確從未和任何男人交往過,但一個23歲的女孩真的會清純無知到這種地步麼?

    黎遠從未像現在這樣靠近心中的女神,在校園裡,白柔是一朵被眾人簇擁的高嶺之花,只可遠觀,他這樣平凡的男孩連和她說話的機會都沒有。所以在他心中,白柔是那樣純潔高,神聖不可侵犯。但是當他真正走進了看清了這朵鮮花的紋路時才發現,原來花瓣上那些朦朧的華光只是他的錯覺。

    但他還是選擇相信白柔,無論如何,他都不想用惡意去揣測自己喜歡的人,想起她溫柔甜美的笑容,黎遠相信沒有人是完美的,白柔的身上也肯定有很多缺點,但她依然是美好的、令人嚮往的。

    最後,黎遠決定把這些拋諸於腦後,把情愛藏於心底專心工作,等到自己真正強大的那天,他相信白柔會對他刮目相看的。

    乘風與觀博的第二份正式合同早已擬好,但是觀博這邊遲遲沒有允諾正式簽約的日子,賀時琛的話無異於一道金令聖旨,讓乘風高層大大地鬆了口氣,尤其這好消息還是賀總身邊的紅人——黎遠帶來的。

    「黎遠啊,你這功勞可不小了,不枉我這麼看好你。」梁科在黎遠背上重重地拍了幾下,差點把黎遠那不算厚實的小身子拍了個趔趄。

    「梁總,您過獎了。」黎遠笑著接過了合同。他現在並沒有身為功臣的喜悅感,因為賀時琛指明了讓他一個人帶著合同去找他,合同上除了賀時琛的大名,該簽的早就簽完了,這也就意味著,讓賀時琛最終點頭的,就只有他黎遠一個人!

    所有人都把艷羨的目光投在他身上,並揣測著他和賀時琛的關係,已經有人在暗中決定要好好巴結一下黎遠了。

    黎遠承受不了這麼複雜的眼神,連忙找了個借口告辭:「對不起梁總,我得走了,賀總讓我下班前趕回公司!」

    「那快走快走,別耽誤了!」梁科召來自己的專屬司機吩咐道,「送小黎回去,路上小心點啊,他可是我們公司的大功臣呢。」

    司機連忙點頭,黎遠跟在他身後逃也似地走出了乘風的辦公樓。剛要出門時,正好碰上了從外面辦事回來的陳思明和副總,兩人皮笑肉不笑地應付了幾句就匆匆道了別。不過陳思明在他離開之前還不忘暗中譏諷了一句:「小遠你真是好本事啊,賀總可是從來都沒對什麼人另眼相待過。」

    黎遠懶得和他口舌之爭,爺們之間的事就該有爺們的解決辦法,有機會一定要逮著他胖揍一頓,讓他知道黎家人可不是好欺負的。

    在等司機取車的時候,黎遠站在公司門口,無意中回望了一眼,大廳裡空蕩蕩的,沒有幾個人,而副總趁這個時候在陳思明的p股上摸了一把,陳思明很快就把那隻手給拍開了,還狀似嬌嗔地推了他一把。

    黎遠感到一陣噁心,他想起了在他14歲那年,從補習班回來的路上看到的那一幕,也是從那時開始,陳思明在他心中的「好學生好哥哥」形象砰然倒塌了。

    ……

    他以最短的時間回到了公司,卻被告知賀時琛已經走了。

    「走了!怎麼會這樣,秘書姐姐,賀總去哪了?」

    「回家了啊,對了,他有給我留下話說讓你去他家找他,這是地址。」

    黎遠納悶地接過地址,覺得賀時琛這人也忒不靠譜了,枉他昨天還對他有了點崇拜之情,今天就變得這麼隨性。不過也許在人家眼裡,這份合同實在還不夠資格引起他的重視吧。

    他只好勞煩司機大

    大哥再送他一程。賀時琛住在離公司約不到一個小時車程的地方,一個叫「御景天」的地方。黎遠對這個名字有點印象,a市最早的一批以大面積著稱的別墅區之一,據說裡面一棟房子就是一個城堡,裡面花園、游泳池應有盡有,處處都是普通人難以想像的奢華。

    倒是跟賀時琛的身份挺相配的,要不然這人既不愛香車美女,也不愛名表古玩,除了身上的行頭好點,實在不像個跨國公司的總boss。

    不過黎遠倒是不討厭這種低調,總比滿身銅臭地掛滿名牌要好。

    果然如他所想,這裡每一棟別墅的佔地面積都十分驚人,尤其是賀時琛這裡,光是穿過花團景簇的前院,就花了黎遠不少時間。

    穿著一身考究西裝的中年管家告訴他,賀時琛就在宅院的游泳池那邊等他。

    游泳池?黎遠愣了愣,簽合同為什麼要去那種地方?

    也許是面癱哥的特殊愛好吧。這麼想著,他敲開了室內游泳池的大門。打開門,裡面是一個十分寬敞明亮的空間,三面都是透明的落地窗,下午的日光正毫無保留地揮灑在碧波粼粼的水面上,而那中間,隱約能看到一個健碩修長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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