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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146章 庭審 文 / 羅田村人

    這突如其來的好事,一下子讓陳國瀚和張玉梅覺得有點不真實了,但這又是真實發生的事。讓他們做夢都沒有想到,竟然還被提升了官職。

    得知這一消息,上官塵,陳杭,趙淑平都為他們感到高興。

    今天上午,是羅田村村民吳志友開庭的日子,吳志友的父親吳貴生和他們的親戚們早早就來到了寧陽縣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

    上午八點半法庭準時開庭。

    法庭內,除了原被告的親朋友好友外,還有幾十個前來旁聽的市民,他們想知道到底是吳志友做好事,被冤枉還是真的是他撞了人。

    在法庭宣讀了原告起訴書和被告答辨狀之後,雙方開始法庭辨論。

    被告吳志友的辨護律師李明泉在辨護時說:「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團,現場在座的市民們,當我聽完我的當事人對整個事件的講述之後,我被驚呆了。我之所以被驚呆,是因為,在現代明的今天,有人做了好事,卻被誣陷為道德品質敗壞的人。讓我更為驚訝的是,當我的當事人把摔在路邊無人問津的老人送進了醫院,老人的家人不僅不感謝,反而還反咬一口,甚至還被關進了看守所。我為我的當事人感到悲哀,更為這個社會感到悲哀,如果助長了這股歪風邪氣蔓延,那麼誰還敢去做好人好事,誰還敢去助人為樂?」

    李明泉律師的一段精采的講話贏得了法庭內一陣熱烈的掌聲。

    這個看似年輕的律師真的不簡單,說出來的話,句句在理,而且富有哲理。

    旁聽席上的人們都在小聲的議論了起來。

    接著李明泉律師又說:「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團,我這裡有一份完全能夠證明我的當事人只是做好人好事的一段錄像,這是我在網上發佈尋找目擊證人的貼子後,一位好心人發給我的,並要求不公開他的身份。請審判長當庭播放這段錄像。」

    當人們聽到有錄像資料證明吳志友清白時,法庭內出現了一陣騷動。

    這份錄像是真的嗎?那個提供證據的人為什麼要隱瞞自己的身份呢?

    一個個問題在庭內旁觀市民的心裡打了個問號!

    法庭內式作人員很快把錄像帶放進了播放機中。畫面很快播放了出來。

    只見一位六十來歲的老人,手中拎了一個手提袋,在街上走著,這時,街上的確沒有人在行走,這更顯得老人的孤單。

    突然老人好像被什麼東西絆了一下,踉蹌的向前走了幾步,隨後倒在了地上,老人在地上掙扎了幾下,卻沒能起來。

    這時,一個身穿白色襯衣的中年男人騎著自行車進入了畫面,中年男人在老人的身邊下了自行車,只見他把自行車丟在一邊,登下身子,好像與老人說了幾句,便把老人扶了起來……

    當人們看完了這盤錄像,心中一切都瞭然。畫面上那個身穿白色襯衫的中年男人就是現在站在被告席上的吳志友。顯然,這個老人不是吳志友撞倒的,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這個律師太了不起了,竟然能找到錄像帶這個有力的證據。這個年輕人太不簡單了。

    旁聽席上的人們紛紛議論了起來。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團,這盤錄像帶,足以清楚的說明,我的當事人是被冤枉的,他的舉動是助人為樂,而不是撞倒這位老人的肇事者。所以,我請求法庭還我的當事人一個清白,真正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公正性,同時,並請求法庭滿足我的當事人在答辨狀中的正當要求。」

    法庭經過十五分鐘的休庭,再次開庭,當場宣佈吳志友當庭無罪釋放,並判決原告賠賞吳志友在答辨狀中的一切要求。

    吳志友緊緊握住律師李明泉的手說:「李律師,謝謝你啊,終於還我一個清白了。」

    「老吳,要謝,你就謝謝你們的上官主任吧,這一切都是他做的。」

    李明泉看了看表,又說:「老吳,走吧,還有下一個案子馬上就要開庭了呢?」

    吳志友聽了李明泉剛才的話,便問:「是告警察打我的案子?」

    李明泉點了點頭。

    李明泉和吳志友等人來到法院第三法庭,只見裡面坐滿了。

    這是在寧陽縣發生的第一起民告警察的案子,所以來了很多的旁聽者。他們想知道這個案子最終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原告會贏嗎?

    就連縣電視台,地區電視台也派來了記者進行報道。

    這次被告是三名警員,二名是公安局二科的警員鄒順子,侯曉偉,還有一名是縣治安大了治安科的科長夏勝遠,這個夏勝遠就是公安局副局長夏建仁的堂侄。

    法庭程序很快進入了雙方辨論的時候。當李明泉向法庭呈上醫院的檢查結果和當時在看守所拍下的照片時,三被告堅稱不是他們打的,並揚言,如果是他們打的,請出示打人的證據。

    吳志友之所以身上有傷,是自己不心摔倒的,而致自己的肋骨斷了兩根,小腿骨折。

    被告辨護律師振振有詞的說:「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團,我的當事人是人民的好警察,是一心為人民服務的,而原告卻偏偏誣陷我的當事人打了他,這完全是在往人民警察身上潑髒水,是向人民警察身上抹黑,我請求法庭嚴厲懲治原告這種卑劣的行為,還我的當事人一個清白。」

    旁聽席上的人們聽了被告律師的辨護詞,都覺得吳志友在誣陷這三位被告警察,也紛紛同情起了這三名被告。

    也有的旁聽者在想,原告的辨護律師怎樣為原告翻盤,還有沒有什麼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三名警察毆打原告。

    就連吳志友的父親和親朋好友們也在擔心,如果李明泉拿不出有力的證據,這場官司可就輸了啊。輸了也沒有什麼關係,關健是告的是人民警察啊。

    李明泉律師向四周看了看,淡淡的說:「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團。剛才被告律師陳述了一大堆理由,都不是說明這三名被告曾經在審訊的時侯故意毆打過我的當事人。如果說以上我所呈上的證據不足的話,那麼,現在我又有了新的證據,足以證明三名被告曾經毆打過我的當事人。」

    李明泉說到這兒,觀旁席上又是一陣騷動。

    這個律師又有了新的證據,是證人呢,還是什麼別的?要想找出證人,除非是警察,難道有警察幫原告作證人?

    大家都在期待李明泉律師新的證據。

    李明泉從包裡拿出一盒東西,說:「這是我昨天晚上收到好心人交給我的一盤錄像帶,這錄像帶裡,完全證明三名被告打傷我的當事人的整個過程。昨晚當我看完了這盤錄像帶,我為我們的警察隊伍裡有這樣的敗類而感到痛心。」

    「警察是人民的衛士,可這三名被告竟然的審訊室裡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人身毆打和傷害,他們這種行徑跟井市潑皮流氓還要流氓。我強烈要求審判長當庭播放這段錄像,讓大家看看這三名被告是怎樣的一個人,是不是像剛才被告律師講的那樣,他們是人民的好警察,是不是一心為人民的好警察,而我的當事人是不是在往這三名所謂的好警察身上潑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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