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前奏 第八十七章 狗事 文 / 怪物毛刷
刀女簡單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裝備,把平時不會帶的手槍也拿上了,王燦爛向肥壯女人詢問是否有衣服來一套,剛剛好這裡根本就不缺衣服,各種各樣的衣服和鞋子都有,殭屍危機爆發的這些日子裡,這十幾口人可都沒閒著啊,該吃的都吃了,這人被吃了,扒下來的衣服就都堆在了一起,有些衣服還可以再利用。
正好王燦爛沒有衣服了,腳上還沒有穿鞋子,肥壯女人就到那些衣服堆裡隨便撿了幾件過來,王燦爛又在這幾件衣服當中挑了一件最合身的穿上了,鞋子也有了,穿了一雙運動鞋,也有皮鞋和布鞋,不過王燦爛只選了運動鞋,畢竟這還要出去行動,沒有一雙合適的鞋子,那可是不行的。
一起準備的差不多了,王燦爛跟在刀女的身後,走出了這個地下室的門,來到了這棟樓房的一層,刀女在前面,先是領著王燦爛走進了一個房間,這個房間正好在樓房的背面,刀女熟練的找到了一個窗戶,這個窗戶外面的木板是整個可以活動的,從外面是看不出來的,只有從裡面才能看出這個窗口是可以被整體打開的,而且也只能從裡面才能打得開。
平時這個一樓的窗戶就是這地下室裡的人出入的入口,的確很隱蔽,不容易被發現。
王燦爛和刀女一起爬出了窗戶,此刻外面的天色已經有些要放亮了,本來今夜的月光就很足,不過這時候正好是黎明之前,月亮要落下去了,可這太陽還沒出現呢,所以這時候反而要比深夜的時候要更加暗一些,這也更有利於王燦爛和刀女的行動。
對於潛行,刀女的經驗就明顯要比王燦爛要好,王燦爛額的那些潛行,其實都是一些很基本的躲貓貓而已,而刀女基本上就是靠潛行吃飯的,這個自然就熟練很多了,王燦爛當然沒有吃人的需要,更不屑與去偷襲,他的潛行都是為了最後能夠痛痛快快的大幹一場,不是為了潛行偷襲而潛行。
王燦爛走在前面,刀女跟在後面,王燦爛本來不想帶著這個女人去找什麼快樂藥丸的,他本來就很反感這些事情的,王燦爛本可以一出來就甩掉這個拿刀的女人,不過他並不想急著和這些地下室裡的人「一刀兩段」,王燦爛都少有一些玩的意思在裡面,這人要是有那麼一點本事以後,就很容易狂起來了,說的好聽一些,那叫藝高人膽大,說白了就是愛裝逼而已。人人都是如此,只是有些人裝的比較大發,而有些人在裝過之後就很快清醒過來了,從此就採取了克制的態度而已。
裝逼的過去,誰人沒有過,只是每個人的程度不同,沉迷的深度不同,喜好不同而已。有話說的好,大裝傷身,小裝怡情,老少皆宜,生活樂趣,不可或缺啊。
走在路上,這兩個人一前一後,如同鬼魅一般,穿行在街頭。時不時有幾隻結伴在一起的野狗出現,大部分三五成群的野狗都沒有打著兩個活人的主意,瞟了幾眼就都跑開了,不過就是有一些膽子大的小玩意,總是想第一個嘗一嘗螃蟹的味道,所以還真有那麼幾隻長著亮亮的雜毛的野狗,悄悄地跟在王燦爛和刀女的身後。
可能是這幾隻野狗吃慣了人形屍體的肉,對於一些人形的東西都特別的感興趣,而且它們看來是沒有挨過揍的野狗,又或者是沒有挨過槍子的野狗,總之它們的膽子還是很大的,又或者是它們曾經得手過,對於這次它們也是存在一些僥倖心理的,看來這些野狗還真它媽的貪婪啊!
這幾隻野狗戀戀不捨的尾隨了這個兩人一段距離之後,都跟了這麼久了,走了這麼長的路了,直到王燦爛實在是不能夠忍受這些雜毛畜生的時候了,這才在刀女不注意的情況下,撿起了地上的一小塊碎石頭,甩手就是一個飛石打狗,正中頭狗的腦袋,由於離得有一段距離,再加上王燦爛並沒有想取它的狗命,所以那只中了招的野狗只是在地上疼的大了幾個滾,然後就夾著尾巴逃跑了,一邊跑,一邊發出慘叫聲。
野狗跑了,王燦爛倒是有些遺憾了,總覺得好像丟了點什麼似的,納悶這些野狗怎麼不下手呢,來啊,朝爺的大腿這咬啊?這可有白白的肉啊?
對於野狗的突然逃跑,刀女因為不知情王燦爛的飛石打狗,所以還有幾分的吃驚,她經常出來「打獵」,知道這些鼻子特別靈的傢伙,最是難纏了,打又打不得,跑又跑不開,它們就是在後面跟著你,纏著你,不遠也不近,若近若離的膈應著你。
有經驗的「獵人」都知道,不能和這些野狗近距離接觸,這些野狗多半都已經吃了一些不乾淨的「肉」,早先這座城市裡殭屍橫行的時候,就有一些野狗餓得發昏了,主動襲擊了一些溫順的殭屍,有些野狗也確確實實嘗到了一些甜頭,不過這只是最初的那幾個月裡發生的事情了,後來的很多殭屍都集體化行動了,有些不知道自己腳多大的野狗,還以為那些歪歪斜斜走路的就都是它們的食物呢?結果當它們想要張嘴咬殭屍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成了這些殭屍的食物了,所以在殭屍瘟疫爆發的中前期的時候,這些野狗根本就不可能在去襲擊殭屍了,除非它們不想要它們的狗命了,逃都來不及呢,怎麼還會主動接近那些渾身上下散發著無盡死亡活力的殭屍呢?
後來殭屍們不知道為什麼離開了這座城市,一些躲到周邊山上去的人類發現了這座「空城」就又有一些膽子大的人,經受不住食物和財富的誘惑,偷偷地跑回來這座城市,後來山上的人看到那些最先回城的那些人並沒有收到殭屍的襲擊,也沒有被殭屍病毒所感染,於是回城的人也就越來越多了。
那裡有人,那裡就有狗。人回來了,狗自然也開始活躍起來了,一些土匪強盜基本上沒有什麼人供他們去搶了,城市裡有拿不完的貴重物品,怎麼還要大老遠的去別的地方去搶那些零星出沒的窮光蛋呢?於是城市的各個角落裡經常會發生各個幫派,為了搶地盤而爆發的衝突,死人那是經常的事情。屍體如果沒人收的話,那野狗就撿到了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