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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初入鬼市 第68章 :尋找買主 文 / _異天子_

    本來哥以為,在吹牛逼方面,哥已經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沒想到這賣書老頭,居然比哥還會吹,而且吹得比哥還不靠譜。

    一百多萬的東西輕輕鬆鬆賣出四五千萬,賣書老頭也太看得起哥了吧!

    就算那《千字文》是張旭的真跡,那也值不了四五千萬那麼多啊!因此,三爺一聽這條件,立馬就喜上眉梢了。

    「行!沒問題。不過,您老說的四五千萬是指的人民幣吧?別到時候說是日元什麼的啊!」三爺居然還跟賣書老頭開起玩笑來了。

    「肯定是人民幣啊!老頭子我是那種鑽字眼的人嗎?到時候要賣不了四千萬,差一萬你剁這小子一隻手指頭。」賣書老頭說。

    媽蛋的,這海口可是賣書老頭誇的,憑什麼剁哥的手指頭啊!再說,哥只有十根手指頭,就算全剁了,那也只值十萬啊!離四千萬可差得遠呢!

    不過,對於賣書老頭,哥還是比較相信他的。既然他敢說哥到時候能賣四千萬,那麼,他肯定就有讓哥賣出四千萬的辦法。因此,哥沒有插嘴,而是任著賣書老頭在那裡胡說。

    「老前輩說的是真的嗎?」三爺笑吟吟地問我。畢竟輸了是剁我的手指頭,所以三爺還是得徵詢一下我的意見。

    「肯定是真的啊!你只管把那《千字文》拿給我,讓我幫你賣就是了。要是半個月之內,我沒能以四千萬以上的價格賣出去,你還可以從我這裡把《千字文》拿回去啊!要是你還不放心,完全可以把《千字文》放在老前輩這裡嘛!反正老前輩每天都會來後街早市,我要是找到了要買的客人,可以帶客人到老前輩這裡看貨嘛!就算我不靠譜,老前輩總該是靠譜的吧!」我說。賣書老頭都在幫哥吹了,哥總不能扯他的後腿吧!再說,這可是哥唯一的機會了,要是錯過了,這賣書老頭肯定不會再出手幫我了。

    「老前輩,《千字文》存放在你這裡,你願意嗎?」三爺對著賣書老頭問。

    「放我這兒就放我這兒吧!老頭子我家裡地方雖然不大,但放一幅字還是放得了的。」賣書老頭說。

    「那行,要是《千字文》以四千萬以上的高價賣掉了,我只要四千萬,剩的是你小子的辛苦費。要是買不掉,也無所謂,我把《千字文》拿回去就是了,至於你的手指頭,我就不要了。」三爺說。

    三爺絕對是個人精,他心裡跟明鏡似的。哥要是不能把《千字文》賣出去,3400萬的營業額肯定完不成,尤老七就會把哥的手和腳剁掉。我的手和腳都已經被剁了,就剩下一隻手、一隻腳了,就算是再剁,那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了。因此,與其剁我的指頭,還不如賣個面子給賣書老頭。畢竟,三爺這麼聰明的人,不可能看不出來,賣書老頭現在是明擺著要幫我。

    有賣書老頭做中間人,又是這種包賺不賠的買賣,三爺當然也得抓住機會。在說好了之後,三爺立馬就飛奔回了他的一品齋,把那《千字文》給取來了。

    賣書老頭在拿到《千字文》之後,看都沒看,順手就是一裹,然後把它塞進了麻布口袋裡。賣書老頭這動作,不僅隨意,而且很粗暴,似乎在他的眼裡,那《千字文》就是一張廢紙。

    三爺再一次讓賣書老頭驚呆了,不過,他沒有說什麼,只是跟賣書老頭道了別,然後走了。

    「那《千字文》雖然是仿品,但也值一百萬啊!你怎麼能這麼粗暴的對待它呢?」我很不理解地對著賣書老頭問了一句。

    「誰說它只值一百萬的?它值4000萬。」賣書老頭說。

    「你不是說它是後人仿的嗎?仿品能值4000萬啊?」我問。

    「鬼市裡的東西,真的也可以是假的,假的也可以是真的。在你去三爺那裡的時候,你也見過那《千字文》吧!在我說《千字文》是仿品之前,你不也覺得它是真品嗎?」賣書老頭說。

    《千字文》的事,三爺應該沒有告訴這賣書老頭吧!賣書老頭怎麼知道的這麼清楚啊?這賣書老頭,也太神奇了一點兒吧!

    我突然覺得,現在的自己,根本就不是賣書老頭的對手。

    「雖然鬼市裡沒有永遠的朋友,但在十年之內,我不會成為你的對手的。畢竟,咱們之間,差了很多個檔次,老頭子我根本就不會跟你搶什麼,爭什麼。甚至,連三爺那傢伙,在三五年之內,也不會成為你的對手。混鬼市,最可靠的盟友,就是那種,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成為你的對手的人,明白嗎?」賣書老頭大概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因此來了這麼一句。

    賣書老頭這話,確實是有醍醐灌頂之功效。在他說這話之前,哥雖然沒把他想成對手,但是,哥卻傻逼地在潛意識裡把三爺當成了對手。

    哥現在連後街都沒拿下,就算在成功拿下後街之後,要想讓後街超過七星橋,成為巴市鬼市的翹楚,那也得好幾年的時間。從賣書老頭給哥說的這話來看,這段時間,至少得要三到五年。至於成為西南地區的霸主,那就是更遠的事了。

    不過,哥還年輕,哥才十八歲,哥擁有足夠的奮鬥時間。

    「這仿品賣給誰啊?」我問。

    「不知道。」賣書老頭很無所謂地說。

    「不知道你還敢說能賣4000萬?」我對賣書老頭有些無語了,現在是開玩笑的時候嗎?哥現在都火燒眉毛了,他還這麼逗哥玩兒。

    「我瞎說的。」賣書老頭說。

    說完之後,他就開始把他攤上的書,一本一本地裝進了麻布口袋裡。

    「就算是瞎說,那也得負責啊!我不管,今天你要不給我指條明路,我就不讓你走。」耍賴什麼的,哥可是最擅長不過的了。

    哥一邊說著,一邊一個箭步擋在了賣書老頭的面前,不讓他走。

    「現在你的手裡就只有《千字文》這一個砝碼,所以,你面前的路,只有一條,那就是找個買主,以4000萬以上的價格,把《千字文》給賣出去。」賣書老頭說的這話雖然是很有道理的,但是,這話確實只是一句屁用都沒有的廢話。

    「你能不能來點兒實際的啊?這大道理雖然讓人挑不出錯來,但也沒什麼實際的指導意義啊!」我很無語地說了一句。

    「十五那天,應該會有人到七星橋鬼市去淘寶,那人就是衝著《千字文》來的。至於你能不能把他忽悠到後街早市來,把這《千字文》以4000萬以上的價格賣給他,那就得看你自己的本事了。」賣書老頭說。

    今天已經是十三了,離十五還有兩天,時間還來得及。

    「那人長什麼樣啊?」我問。

    既然是去找人,那我首先得把那人長什麼樣給搞清楚啊!要是連那人長什麼樣都沒弄清楚,找錯了人,那玩笑豈不就開大了啊!

    「你要是連這點兒眼神都沒有,那還找個屁呀!你就乾等著,等那尤老七來砍你的手和腳吧!」賣書老頭說。

    說完這番話之後,賣書老頭就扛著他的麻布口袋走了。哥沒有再擋著他了,因為哥覺得,賣書老頭已經把能說的都說了,剩下的事,得看哥自己的了。

    七星橋哥倒是去過無數次了,可是,七星橋鬼市,哥還沒有一個人去過。去的那兩次,都是白嬌嬌帶我去的。

    這一次,本來哥是想自己一個人去的。只是,哥找不到那賣過橋湯的地方,怕沒喝過橋湯過那七星橋又會出ど蛾子。因此,哥還是只能去求求白嬌嬌,讓她帶著哥走一趟了。再說,哥其實也有些想白嬌嬌了。

    我給白嬌嬌打了個電話,她讓我去她家裡找她。

    「你可有好一段時間沒來姐姐這裡了,是不是當上了後街早市的老大,就把姐姐給忘了啊?」一見到哥,白嬌嬌立馬就洗刷起哥來了。

    「是啊!要不是有事兒要來求你,我還真把嬌嬌姐你給忘到九霄雲外去了呢!」女人雖然是需要哄的,但是,一個勁兒的哄,那也是會哄膩歪的。因此,在有的時候,還是需要故意氣一氣她的。

    「臭小子,你的皮又癢了不是?」白嬌嬌還是習慣性地向著哥撲了過來,習慣性地對著哥伸出了魔爪。當然,哥也習慣性的,在白嬌嬌那嬌柔而又暴虐的身體下,哎喲哎喲的慘叫了起來。

    哥這慘叫聲,雖然不至於驚天地,泣鬼神,但還是能夠把樓上樓腳,還有隔壁鄰居給驚動的。

    白嬌嬌大概是怕她的暴行被別人知道了,因此,哥剛一開始乾嚎,她立馬就用手摀住了哥的嘴。

    「不許叫!你要是再叫,姐姐掐死你!」白嬌嬌的語氣是那麼凶巴巴的,可是,她那凶巴巴的樣子,是那麼的美。哥很想讓她再凶一點兒,再美一點兒。因此,哥果斷地把鹹豬手伸向了白嬌嬌那最柔軟的地方。

    「你敢對姐姐耍流氓!」在就要到達目的地的那一刻,哥的手,被白嬌嬌給鉗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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