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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小說網 第二十章 興中社的發展 文 / 雨中小生

    好歹我現在也算個社團大哥,對李叔說的這些自然明白,商場如戰場,別真以為商業爭鬥不會有流血,在暗地裡同樣存在血腥一面,更何況是在剛剛立足之時,為了得到更多,一番殘酷爭鬥是難免的。

    我以前在學校時聽說,凌音家裡是從事進出口貿易的生意,但具體做些什麼卻不清楚,後來才知道,遠帆集團最主要的支柱產業是遠洋運輸,其他的進出口貿易只是後來附加的,而汕潮集團主要業務,同樣是遠洋運輸。

    「同行是冤家啊!」我在心裡歎著氣。

    雙方間仇怨是因爭奪利益而起,根本談不上誰對誰錯,至於後來林超群在爭鬥中落敗,雙腿被打廢,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如今他東山再起要報仇,同樣也沒什麼錯,一切只能怪利益二字。

    當然,我不可能因此就放過他,畢竟是他找人來刺殺凌音,並讓我險些喪命,我和他之間,同樣有血仇!

    我不知道林超群會不會把矛頭指向我,但總有一天,我會去和他算清這筆賬。

    第二天,也就是開學前一天,黎曉宏打電話給我,說是子彈已經買來,我到辦公室時,他已經在門口等我,手裡還拿了一個黑色小袋。

    他把一小袋子彈遞給我,拎在手裡沉甸甸的,告訴我說裡面裝了一百顆,如果不夠的話,還可以再去買,一顆子彈兩塊錢。

    如果換做以前,我是絕對捨不得花兩塊錢去買一發子彈,但現在不同了,該花的錢就得花。

    我又讓黎曉宏去幫我買了一支消音器,畢竟是在華夏,對槍支管理極嚴,沒消音器是斷然不敢隨意開槍的。

    黎曉宏辦事速度還是挺讓我滿意的,當天下午就拿了配套的一支消音器來。

    「凡哥,這噴子拿著多威風呀,咱社團最近收益不錯,你給我也配一把唄。」看著我手裡的槍,黎曉宏滿心羨慕,小聲給我說道。

    我隨手就一巴掌扇在他頭上,當然不是真用力打,問他既然那麼想威風,要不要把槍借他到局子裡威風威風,他立馬搖著頭說算了。

    對這個傢伙,我算是看透了,典型的欺軟怕硬,就算真給他配一把槍,也絕不敢當眾拿出來,頂多自己躲在房間裡摸兩下。

    不過除去這個缺點,他這人還是不錯的,至少挺勤快,做事不拖拉,為人也還算仗義,在兄弟中口碑不錯。

    走出辦公室,不遠處就是新開設的演武堂,那裡原本是一個車間,現在被騰出來,裡面擺放了不少健身和搏擊訓練器材,還有一個簡易的搏擊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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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門口,就已經聽到演武堂裡面打沙袋的聲音,按照要求,每個社員每天都必須接受三個小時訓練。

    剛一走進去,田壯就看到我,趕緊小跑過來給我問好,其他在訓練的社員也都停下來,紛紛喊了句凡哥好。

    其實我挺享受這種感覺的,和帝皇一般,受到眾人敬仰,不過在臉上,我卻沒表現出什麼,讓大家繼續訓練。

    我掃了一眼,發現這其中有不少較陌生的面孔,而且居然還有兩個女孩兒,想必都是剛加入不久的。

    記得當初我剛到這兒時,總共不到三十人,而短短不到兩個月,人員將近擴充了一倍,這主要還是得益於我的那些改革。

    其實我現在已經很少插手大排檔的事兒了,都是交給黎曉宏和秀才管,只是偶爾看看賬目。

    據秀才說,前兩天他們商量了一下,請來一個手藝不錯的廚師,現在大排檔不僅能做燒烤,還能做一些小炒,每天盈利又增加許多,想著是不是搞一家分店。

    對這些事情,我都讓他們放手去做,不用擔心花錢,錢該花就得花,對於我的信任和放權,兩人也是激動不已,渾身都是幹勁,這些都是他們以前無法擁有的。

    開學的日子如期而至,我也步入了高三,因為要防範林超群,整個假期凌音就只和我見過幾次面,一到了學校,就和我嘰嘰喳喳聊個不停,大多都是在向我抱怨家裡多無聊,不能出去玩云云。

    我也只好安慰她說,不到一年就要高考了,是該收收心,好好努力一把,就別老想著玩,待在家裡好好複習也不錯。

    其實這些話也是對我自己說的,如果未來一年不多花些時間在學習上,到時候連個一本都考不上,別的不說,凌音的父親可能都會對我的能力產生懷疑。

    「哎呦,這不是癩蛤蟆嗎?怎麼今年不用去賣燒烤賺學費?」

    正當我和凌音、李旭聊著暑假生活時,一個很不和諧的聲音在我旁邊響起,不是方敏敏又是誰?全班也就她會這樣諷刺我。

    自從上次我說了青蛙變王子後,她就給我取了個癩蛤蟆的外號,不過也就她這樣自娛自樂。

    其實從上次凌音遇襲的事在班裡傳播開,大家都知道我殺過人,就都多多少少對我產生了恐懼感,和我說話的人更少了,方敏敏同樣如此,諷刺我的次數已經少了許多,只是不知今天哪根筋又不對了。

    「方敏敏,大家都是同學,你沒必要這樣吧?」

    幫我說話的是凌音,她性子本就恬淡,很少與人吵架,為了我能這樣說已經很難得。

    李旭也要開口,我說了句算了,根本沒必要和這種人多費口舌。

    方敏敏見我這無所謂的樣子,切的一聲走開,我覺得她也不敢真的把我惹毛,畢竟對於一般高中生而言,惹火一個殺過人的傢伙可不是什麼好事,別說是她,其他一些學校有名的混子現在都不敢隨便找我麻煩。

    我現在都是一條街的老大了,當然不會把那些在學校鬧騰的小痞子放在眼裡,不過他們不來煩我也好,還落得清閒。

    放了學,凌音要我陪她去吃飯,本來我還有事兒,但女友發話了,我也不好多說什麼,再加上有一段時間沒和她一起吃飯了,便很爽快答應下來。

    我們去的依然是那家餐館,現在有錢了,我也不會再讓凌音給我省錢,一下子就拿過菜單,點了五六樣平時她愛吃的菜。

    凌音不知道我有錢了,還提醒我不要點這麼多,不過我知道她其實應該挺高興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現在經常聽人家說女孩子拜金,但在我看來,凌音完全沒這個毛病,至少她從來就不嫌棄我的貧窮。

    有時想想,女孩子也並非很難滿足,當你有一百塊錢時,願意為她花七十元,她可能就會高興一整天,凌音就是這樣的女孩兒。

    吃完飯,我倆和上次一樣,慢慢散步到文化廣場,雖然上次發生了血腥事件,但事情過了這麼久,這兒早就恢復了往日的熱鬧。

    一走到這兒,我就會下意識地提高警惕,一方面是上次險些死在這兒,留下了心理後遺症,另一方面也擔心林超群會故技重施。

    在我精神高度集中下,沒想到居然真的發現身後,似乎有人在有意無意跟著,此前倒是一直沒發覺。

    我心中一凜,不知究竟是自己的錯覺,還是真有人跟蹤,腳步加快了一些,凌音牽著我的手,見我加快速度,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也隨著走快了一些。

    「怎麼了?」她發現了我的神色有些不自然,輕聲問了一句。

    我搖搖頭,沒告訴她我的發現,只是腳步又加快了一些。

    到了後來,我已經可以肯定,有人在後面跟著,而且不止一個,那些人雖然掩飾得不錯,但經過這些日子的訓練,我的反偵查能力也加強許多,還是能夠依稀判別出有哪些跟蹤的人。

    不過讓我感到奇怪的事,直到我把凌音送回她家門口,那些跟蹤的人一直都沒有什麼行動,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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