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窺蠱 第二十九章 搶錢 文 / 莫愁不飛
我不知道在校長辦公室發生的那一幕,現在,我正幹著一件以前從來都沒有想過的事情。
搶錢。
雖然有市級三好學生的榮譽證書,但收破爛的只給出一毛錢。它既不能當飯吃、又不能贖回我們家房子。
老媽現在沒有工作,只靠老爹的工資,也就是勉勉強強湊合著過日子,我不好張嘴要錢,每天靠著中午10塊錢的飯錢,什麼也幹不了。
這段時間又是買衣服、又是買材料、必要的時候打車等等,早就把那點存款花光了。現在的我,是真正的身無分文。
怎麼賺錢,這是所有人都得認真思考的一個問題,我也一樣,考慮著怎麼賺錢。
去打工?別說我沒時間,就算有時間,也只能去飯館端端盤子,一個月幾百塊。
做買賣?一無本錢二無特長。
賣血?賣腎?就算我想賣也找不到門路。
想來想去,我想到了賣力量藥丸。
賣這個,絕對能賺大錢,不管是賣成品,還是申請專利,都能賺一大筆。只是我始終對這個力量藥丸、甚至騙子有著一種警惕的心理。騙子不是一般人,而力量藥丸也從來沒有在這個世界上出現過。就算有,也可能是一個很小的圈子裡流傳著,比如地下黑市、某個神秘的部門,更甚至是傳說中的特種機構等等。
我很懷疑,一旦暴露了力量藥丸,有沒有命去花那些錢都是問題。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不由得羨慕起了鄧明海,那個王八蛋是怎麼賺下那麼多錢的
對了!
鄧明海!他的發家史不就是從打架開始的嗎?
我好像發現了一條發家致富的捷徑,整理出鄧明海的發家史,仔細研究了起來。
研究了一下午,我總算明白了黑社會為什麼那麼注重面子。
面子,就等於名聲,有了名聲,就能收小弟。小弟越多,名聲越大;名聲越大、小弟越多。這是一條良性循環的路子,當面子大到一定程度時,就開始賺錢了。
比如看場子、勒索搶劫、開髮廊按摩屋賣淫等等,這是最低級的;再混的好一些,可以放高利貸、開要賬公司、倒賣違禁物品等等;混的最好的,就像香港黑社會,他們控制碼頭、操縱影視公司、販毒賣搖頭丸等等,做的買賣都是一本萬利。
鄧明海可以算是高級貨,他剛開始把目光放在建築行業時,就攏聚社會閒散人員,強行承包工程,如果有競爭對手,直接用黑道的方式去打砸搶,自己幹不了,別人也沒法干。
當然,這種一本萬利的事情,風險自然也是很大。如果手段不夠強硬、背景不夠深厚的話,會死的很慘。鄧明海可以找個市委書記的女兒做老婆,是偶然,也是必然。
不然,他早就被後浪拍死在了沙灘上。
我沒有那麼大的野心,不求發家致富,只想弄幾個零花錢,風險應該不大吧。
搶錢,說起來容易,但真正準備去行動時,卻發現這還真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
首先,得踩好點,找個人不多、但交通便利,隨時可以逃脫的地方。
接下來,就要找好對象了。身高體壯的不能搶、身殘老弱的不能搶、女人孩子不能搶、當官當兵當警察的不能搶算來算去,只剩下學生了。
於是,下午放學後,我尾隨了一個看樣子是初三年級的學弟。
嶺南中學有附屬的幼兒園、小學、高中三大院校,只不過高中部每年都要出幾個清華北大的考生,有些名氣罷了。如果把所有的學生加起來,估計有5000多學生。這麼多學生擠在一個院子裡,一到放學的時候,車水馬龍,四個校門口都有交警執勤,對於搶劫很不利。
我只能尾隨著,等待合適的地點、合適的時間出擊。
還好,這個小鬼一看就屬於不良學生,出了校門後,一路小跑,進了學校旁邊一條小巷子。
我知道,這條小巷子裡有好幾家黑網吧,以前我也經常去那裡玩。不要身份證,兩塊錢一小時,每天放學時人滿為患,不跑快點,就沒有位置了。
天助我也,這條小巷子是條死胡同,除了跑來上網的學生,很少有人進來。
我緊趕兩步,追上那小子,大喝一聲:「給我站住。」
那小子偷著跑來上網,本就心虛,被我一喝,差點嚇得軟倒在地。
他哆哆嗦嗦的轉過身來,看見是個陌生人,才放下心來,拍了拍胸脯,長出一口氣說:「大哥,你不能小聲點啊,差點嚇死我。」
「嚇死?老子就是要嚇死你!」我擺出一副惡人的姿勢,撞了那小子一下,把他逼在牆角,惡狠狠的說。
「大哥,我沒惹你吧?」那小子委屈的看著我,不知道我要幹什麼。
「對啊,你惹到你哥了,怎麼賠償損失啊?」我掏出一支煙點上,歪著頭流里流氣的說。
「啊?你要搶錢?」這小子還算聰明,領會了我的意思,繃著眼睛傻乎乎的問道。
這小子語氣不善啊,似乎並不害怕。
我不由警覺起來,轉頭看了看周圍,又打量了他幾眼。
這小子身體還算可以,個子也比我矮不了多少,我估摸著真要打起來,估計我還佔不了絕對優勢。
不過還好,我有力量!
我摸了摸裝在兜裡的那粒淡黃色藥丸,頓時底氣十足,一把抓住小子的領口,把他拉過來,咬著牙嚇唬說:「對了,哥哥今天沒吃飯,給你個面子,贊助點錢。」
「哎呀!我的媽呀!」沒想到那小子竟然笑了,他瞇著眼睛笑著說:「我還以為多大點事啊,你直說就行了唄!」
我有點傻了,搶錢也是小事?
那小子推開我的手,整理了下校服,從兜裡掏出一沓錢幣來。
尼瑪!富二代啊。
我看那沓錢幣中有一個一百的,兩個五十的,還有幾張十塊,一塊的,零零總總竟然有二百多。
人比人氣死人啊,二百多,能吃多少碗牛肉麵了我不爭氣的歎息著。
「給,大哥,沒事,不就是錢嘛,好說話。」那小子很熟流的抽出一張五十的,遞了過來。
我接過錢,不由得說了聲:「謝」
剛開口,我的臉就不由得紅了起來。
這尼瑪搶錢呢,又不是乞討,說什麼謝謝啊。
「大哥,不用謝!夠不?要不再給你張?」那小子豪氣十足的挺著胸膛,大方的說。
也行呸呸!我急忙把嘴邊的話嚥了下去。雖然我很想讓今天的收益翻倍,但我感覺這樣做太無恥了。雖然我是一個強盜,但我也是一個有原則、有底線的強盜。
做人絕對不能這麼無恥。
「不用了,大哥我辦事時絕對不會伸第二次手,夠了。」我忍痛把眼光從那沓錢幣上收回來,準備閃人。
看來我真不適合幹這一行。
「哎,大哥,等等。」剛走兩步,我聽見那小子在後面喊道。
今天真是顛覆了我的觀念。
電視上,新聞上出現搶劫的場面,不都是激烈無比,搶劫犯冒著生命危險去搶,被搶者冒著生命危險保護自己的財物嗎?今天怎麼了?那小子竟然主動喊等等?難道他看我做強盜也不容易,想多給點嗎?
我不由得轉過身去。
只見那小子走到我身邊,仔細的盯著我看,而且還用手摸著後腦勺,極力的在想什麼。
我被他看得心裡直發毛,正想說點什麼時,那小子一聲大叫,興奮的喊了起來:「我想起來了,你不就是今天張校長說的那個陳旭」
「尼瑪,小聲點不行啊。」我急忙撲上去,摀住他的嘴,警告說。
這太苦逼了,好不容易搶一次錢,還被人家認了出來,夠倒霉的。
看來出名也不完全是好事。
現在怎麼辦?把那五十塊錢還回去?
我捨不得。
殺人滅口?更是扯淡。
就在我猶豫不決時,那小子扳開我的手,興奮的低聲說道:「陳老大,你可是我們的偶像啊。能把鄧智打成那樣,好樣的,給我們都出了口氣。」
「嗯也就一般吧。」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頭。
搶錢搶到自己粉絲頭上了
「陳老大,你以後罩著我吧,我跟你混。」那小子兩眼發光,似乎撿到了一塊金元寶般,拉著我的手臂說。
「混什麼?跟我一起搶錢嗎?」我這半天真是無地自容,恨不得找個老鼠洞鑽進去。
「哈哈,陳老大,咱們還用搶錢嗎?只要你吱個聲,別人自覺的就會送來。」那小子是個自來熟,就這麼一會會,就當是自己人了。
「可能嗎?」我一點也不相信他說的話,就算黑社會,也沒有這麼好的福利吧。
「當然了,我們每個月都得給鄧智交三十塊錢呢,以後就不給他了,給陳老大就好。」那小子很輕鬆的說。
一個人三十?!
我心裡打起了小算盤,一人三十、十人三百、百人三千、千人三萬整個學校好幾千人,那將是多大的一筆財富!!
那怕只有十個人,我也每個月的零花錢夠用了,不用向老爸老媽要錢了。
「那那我應該怎樣做?」說實話,我被打動了,財迷心竅。
「做什麼?」那小子被我問住了,好半天了才反應過來:「哦,什麼也不用做,只要不停的揍鄧智就行。那個王八蛋,老子給他錢,他還打我,罵我!操,干死那狗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