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純愛耽美 > 萬蠱留芳

《》第一卷 窺蠱 第十四章 莫欺少年窮 文 / 莫愁不飛

    不管怎麼樣,復仇的計劃還是要繼續。我不可能因為疑神疑鬼,就放棄正事。這幾天,每晚我都拿著鱔血去做實驗,那本帶鎖的筆記上也記滿了試驗的過程。

    似乎是我的霉運過去了,試驗異常順利,而且還證實了蝙蝠的智商的確很高,受到驚嚇它們不會立即離去,而會留下來觀察、判斷。

    這個發現讓我很興奮,似乎,我已經可以想像那些可愛的小蝙蝠是如何折騰鄧明海一家了。

    如今可以說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星期六早上,本應該是要去幫老媽在地裡幹活的,但我撒了謊,說班裡要對重點生進行補課。老媽自然很高興,給我煎了兩個雞蛋,安頓說好好學習,地裡的活不用我去幹。

    吃過老媽煎的雞蛋餅後,我早早就趕到了市裡。

    今天,我在網上買的最後一批東西到了,這就是行動前最後的準備。

    我來到郵局,很順利的取到了一個包裹。

    為了減少風險,我是分批購買的,而且每次都選擇不同的物流快遞,我想,就算到時事發,也不會有人懷疑到我。

    這次買的是一個紅外線望遠鏡,再加上前幾次買到的假髮、增高鞋、零零碎碎的飾品,花了接近三千塊錢。

    三千,對我來說真的是一筆巨款,如果這些錢全用來吃牛肉麵,那得多少碗啊…想到這裡,我不由得長歎一聲。

    記得以前聽過一句話,仇恨使人蒙蔽雙眼。可是這些日子以來,我卻是非常清醒、冷靜,而且連心境都成熟了不少。遇事知道去考慮後果,知道安慰自己,知道怎麼去苦中作樂….

    天生我材必有用,難道我天生就是幹這種陰險行當的料?

    我暗笑一聲,心情不錯的往出租屋走去。

    前幾天,我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屋子。小平房,一月二百元房租,當然,便宜沒好貨,房子裡只有一張吱吱作響的木板床,一個破舊的寫字檯和一把椅子。角落裡,放著塊一人高的衣鏡,是我前天在舊貨市場淘到的,花了三十塊錢就買了回來。

    關好出租屋的門,我一件件穿戴起了這些裝備。

    先是假髮,紅黃相間的假髮被電擊一般直立著,就像是一堆亂草。可笑的是,雙鬢和後面又留的長長的,像是一個燕尾的形狀,看起來要多怪就有多怪。

    這就是網絡上流行的殺馬特髮型,是我在網上挑了好久才相中的一款。這種髮型在香港的黑道片中也不少出現,有很搶眼,但卻讓人看過就忘的特徵。

    想一想,在大街上,你如果遇見一個殺馬特髮型的小混子,肯定會多看兩眼,而且會罵一聲腦殘。但過不了過久,你肯定會忘了他,就算別人提起來,你能想起他的髮型,卻怎麼也想不起他的臉。

    這就是人的慣性。

    戴上頭髮,我又拿出三隻耳釘,挨著掛在了耳朵上。

    激光穿耳真的不痛,就像蚊子咬了一下般,不知不覺間,那個理髮師就給我打了三個耳洞。為了這次復仇,我真的付出不少,本想再弄個鼻環,但想想不好復原,才作罷。

    頭部算是可以了。我又脫了上衣,光著肚皮穿上了一套吊著不少光鮮鐵鏈的皮衣,皮褲,再穿上那只增高海盜靴,這一身的偽裝就算齊全了….不,我又從包裹裡找出一隻骷髏頭項鏈,戴在脖子上…

    於是,猛然抬頭,幾乎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

    紅黃相間的亂髮、耳背上齊齊盯著三個耳釘,貼身的皮衣皮褲,誇張的高跟海盜靴、還有那支拇指粗的骷髏頭項鏈….標準的一個黑社會混子啊!

    我轉了幾圈,前前後後打量了自己兩眼,滿意的點了點頭。

    要的就是這種效果,雖然惹目,但很好的掩飾了自己的面部。相信現在回家,老媽都一眼認不出我。

    之所以這樣打扮,還有一個目的,就算計劃失敗,這個打扮也會引導著鄧明海的思維往社會上想。

    光有衣著還不夠,我又對著鏡子比劃了起來,走路要囂張,左右搖擺、嘴上要叼根煙,並且用牙咬住,使香煙成上翹狀、雙手一定要插進褲兜裡,讓緊身的皮褲更加受勁,最好能讓那個部位突出…

    恍惚間,我真把自己當成了一個混子,這裝束、這神韻,尼瑪如果去了迪吧,肯定要挨磚。

    因為,我把他們的風頭搶完了….

    對著鏡子練了一個多小時,自覺熟練後,我才開始卸妝,一間間的脫下來,放進寫字檯那個櫃子,穿上自己的衣服後,我又變成了一個其貌不揚,扔在人群裡都找不出來的普通學生。

    ……

    破舊陰暗的出租屋、牆角的蜘蛛網、臉色陰沉的我、以及手指間那根剛剛點著的香煙,這一切都顯得那麼詭異,就像是電視劇上突顯壞人的場景一樣。

    我,正是那個意圖行兇的惡人。

    不知什麼時候,我喜歡上了吸煙。當清潦的煙霧圍攏著自己時,我才覺得有些安全感。當然,辛辣的味道也時刻提醒著我,要清醒,要專注。

    我不知道這樣發展下去,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但肯定的是,我不會再任人欺辱。

    我會強大起來,無論內心,還是**,讓所有輕視過我、為難過我的人,感到心寒、膽顫。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

    每個星期六晚上,鄧明海一家都會去紅園跟他老丈人一起吃飯。

    這是我從鄧智的言談中分析出來的,經過兩個星期的跟蹤,基本上確認了鄧家一家三口會在下午六點多離開位於南濱河路188號的別墅。

    至於別墅內還有沒有保姆,或者保安之類的就不是我的探查範圍了。

    不過這倒不是重點,只是去抹點鱔血,又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就算那些保姆保安發現了,也只會摸不著北。

    因為誰都想不到,鱔血能引來蝙蝠!

    以前我最擔心的就是監控,如鄧明海家那樣的高檔別墅,肯定會配備室外監控的。尤其是門口,更是少不了。但是現在有了這套裝備,監控也就不在話下了。

    南濱河路188號,我們下個星期見。

    我對著鏡子詭異一笑,鎖好出租屋的門,回家幫老媽幹農活去。

    時間總是喜歡搗亂,你想讓它慢一點時,它就會飛快的跑起來;反而,你想讓它快時,它卻過得很慢。

    我好不容易熬到了星期六的早上,如往常一般,起床洗臉刷牙,吃過老媽做的早飯,照例撒了謊,說學校有輔導,週末照常上課,晚上也不回來了,直接住同學家。

    自從上次班主任幫我瞞下進派出所的事後,老媽一直以為我成績好了起來,學校也開始重視了。她用她僅有的能力支持著我,給我做好飯、不讓我幹活,省下時間來學習,也從不問打聽我的行蹤。

    天下父母心,她如果知道我現在的心思,肯定會傷心的。

    是啊,他們還有希望,他們希望自己的兒子成才。可我呢?如果不是有騙子的出現,那麼,我敢保證,自己會變成行屍走肉。每天游離在生與死的邊緣,說不上哪天,大嶺晚報就會登出一則高三學生因為高考壓力太大跳樓自殺的新聞。

    很快,我就趕到了出租屋。今天沒有跑步,而是做公交車來的,我得保留體力應付突發情況。

    換好那套衣物,檢查了一遍鱔血、毛筆、手機等隨身攜帶的東西後,我來到了大街上。

    果然,回頭率超高,不管我走到哪,身後都是怪異的目光看著我,甚至,還有不少鄙夷的嘲笑聲。

    我很滿意這個效果,享受著他們鄙夷的目光,我妥妥的在街上溜躂了起來,而且都是去那些傳說中黑社會混子的地盤轉悠。

    比如康樂中心、迪吧、遊戲廳、娛樂城等等。

    一直溜躂到下午5點,我吃飽肚子,上了108路公交車。

    108路公交車的終點站是南嶺公園,而南濱河路188號,就在南嶺公園附近。

    可笑的是,公交車上竟然有兩個小女生不斷的打量著我,而且看樣子還似乎有些求交往的意思。

    那倆女生,最多也就14、5歲,肯定是哪個學校的初中生。聽說現在的初中生也相當厲害,鄧智的那個表哥光頭強,就是被十三中的學生扔了汽油瓶。雖然人沒事,但頭髮卻永遠也長不出來了。

    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那倆女生一直跟著到了南嶺公園終點站才下車,也許她們以為我會主動上去搭訕。

    可惜,我不是真正的混混。

    我不再搭理她們,繞過公園,往別墅區走去。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