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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二十四章 目標蒙帝瓦爾 文 / 酒杯中的胖子

    阿弗羅拉伸出一個手指:「一千脈,也許還遠點。」

    ……這,一千兩百公里以上,來回一個月還是少的,能不能成啊?

    哪怕是騎馬,從他所在圈子的騎馬愛好者的說法來看,也快不到哪裡去。馬並不像大眾所想一樣想跑就跑,如果要全天行動,只能走,偶爾慢跑幾步,跑多了會累死。個人使用不像軍事送信一般,可以每距離二三十公里有一個驛站用來換馬,每天實際上能行動一百公里以上都是不錯的馬了。所謂千里馬,只不過說馬的速度快,換算後一天能有千里路。普通馬的奔跑速度一般不超過三十公里每小時,大型比賽級馬在衝刺時能接近六十公里每小時,可那移動距離絕對不會太遠。實際上超過一萬米的全速奔跑對於馬的負荷就已經到極限了,哪怕比賽級用馬發生猝死都有可能,而且那些騎師的重量可能只有雷雲的一半。用來趕路總不可能跑個十幾公里讓馬停下來喘幾個小時吧!那還不如走,馬走路的速度可比人快多了,也不需要怎麼休息。

    「有沒有比騎馬快的辦法?」雷雲出言詢問。

    「有,但是你用不了那種東西。」阿弗羅拉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為什麼?」

    「你太重了。」

    一百三十公斤,加上背包二十來公斤,三十公斤的盾牌,還有一把雙手劍大概五六公斤的樣子。即使對馬來說,他想要騎一整天也不可能,速度更快,也有可能意味著負重更低。

    說到雙手劍,雷雲把劍抬起來看。劍與普通劍不同,不是西式雙手劍一般呈片狀,它是一把雙體劍,約十公分寬的劍身中間有一條幾毫米寬的縫,縫中有幾處支撐物連接兩側,兩側都是直刀的形狀,在劍首處刀鋒幾乎貼合。而且它還是複合材料鍛造的,劍鋒附近有淡金色,劍脊處則偏灰,連接處是銀色,整劍非常厚實,總重量卻不到六公斤,不知是什麼材料所製。劍沒有裝飾物,也沒有銘文,除了劍身上有一些貌似鍛造或冷卻留下的不規則雪花狀紋路,劍柄和直直的劍鄂都只用簡單的粗布包紮。

    將劍倒立著遞給阿弗羅拉:「給你用。」

    阿弗羅拉瞪大眼睛,側過臉抬頭看雷云:「你知道這把劍有多貴重嗎?」

    「不論多貴重,它都是給人用的。」在他看來,一把劍或是刀如果只用來裝飾,它就再也配不上名劍之稱,只能算做古玩。

    聽到他的話,阿弗羅拉默默的接過劍,輕輕的用手撫摸劍脊。她是知道這把劍的,是七八十年前號稱最強勇者之人的佩劍!他也是個魁梧壯漢,體形比起雷也毫不遜色,是個狂戰士,只是當初不知道腦袋是不是被什麼動物踢傷了,竟然敢一個人來找尼古拉大人單挑!結果很明顯,他的裝備幾乎無損,人卻很可能被尼古拉大人燒成灰了!

    劍的劍鋒材料被稱作泰米爾金,阿弗羅拉只聽過名字卻從未親眼見過,據說能輕易的切開龍晶那種硬度的寶石!除了硬,它還很難加工,古籍上提到泰米爾金,說是要架在熔爐之上,不停反覆鍛打,歷經八個單月日即一百九十多天才漸漸成型!

    劍脊也同樣不是簡單東西,叫史萊姆金,同那些生活在精靈村落周圍水域邊的史萊姆一樣柔軟,史萊姆金所造的細棍,可以直接用來當弓弦!它用來鍛造武器很麻煩,由於性質問題,隨著時間過去,它會逐漸變成球形,因此還需要另一種很特別的材料來給它固化形態。就是劍身上那狀似雪花的物體,它是碎紋鋼,但其實並非是金屬,是透明的,硬度一般,但僅僅只需極薄的一層,就可以用來給史萊姆金定型,還一個作用就是,任何金屬都可以緊緊的與碎紋鋼鍛在一起,否則史萊姆鋼不論如何鍛造,都會逐漸變成一個個小球分離出來。

    這是一把無法用金幣來衡量的劍,當初的最強勇者屠殺了兩條龍的所有積蓄都花在這把劍和雷手上的盾牌上。或許是因此他才打起尼古拉大人的主意?

    思考了一下,阿弗羅拉對雷雲說:「這把劍的顏色太特別了,我們要先去找把劍鞘,否則光強盜我們就應付不過來。」

    雷雲撓了撓光頭,有些不以為然。

    「旁邊不是有泥土嗎?把劍弄髒不就好了。」

    雷的腦子的確跟普通人不太一樣。弄髒了讓喜歡乾淨的她怎麼背?

    阿弗羅拉翻了個白眼,沒有理他。

    阿弗羅拉沒有帶著雷雲回城,直接到了城東的邊緣區找了個木匠鋪當場做了個木質劍鞘,呃,或者說劍匣比較合適。

    之後兩人沿著城東的碎石路,找到了馬屋,這次雷雲注意到,原來馬屋和小馬屋是在一起的,距離才不到一百米,中間只有一個茶館之類的建築。

    掌櫃看到雷雲和他的大盾牌,建議兩人買馬車比較好。馬根本馱不起雷雲,出租的話沒有一百脈以上的業務。

    經過商量,雷雲掏出了一根大金條,被切下大半,獲得四匹馬拉的中型馬車一輛。由於他的體形鑽不進有車廂的馬車,因此這是輛貨運的敞篷車!……也就是只有一個大盒子和四個輪子。

    然後,向掌櫃僱傭了一名車伕,佣金是按時間計算,先繳納了二十金幣的押金。接著掌櫃又對兩人推銷乾糧、肉乾、鹽、盛水工具。

    聽到翻譯後,雷雲這才打量起店內,的確很有些百貨商店的架勢,不但他推薦的,甚至是皮甲、皮盾之類的非金屬防具,以及探險所用的繩索鐵鍬等工具,都有賣的。

    阿弗羅拉也勸雷雲多準備盛水工具,在過了國境線後,水源會越來越少。

    雷雲自己是不需要水的,考慮阿弗羅拉和車伕,他買了一大堆皮質水袋以及四個大木桶,乾糧肉乾數十公斤,少許鹽巴。

    上路!

    四匹馬拉的車速度不慢,一小時大概是個十二到十五公里之間,三四個小時要休息一兩個小時,一天行動距離也就是一百脈上下,入夜以後車伕是無論如何不願意趕路的。

    算起來,若是在那神馬城耽誤五六天,來回需要一個月,加上之前耽誤了近二十天,只剩下一個月多十天,那個時候,斯圖亞特不會已經掛掉了吧!

    如果司徒亞特掛掉,雷雲無論如何都只好轉到正義陣營,難不成以後要以守護天下為己任?

    抱著這樣的念頭,雷雲時不時催促馬伕多趕點路,甚至把盒飯膠囊都拿出來給馬吃,盒飯膠囊對馬的確有些用,減少了它們的進食時間,幾人因此能每天少休息大約兩小時,不要小看這數字,兩小時換算到一天的趕路時間中,已經超過了10%。

    第四天的時候,傳來了不好的消息。與馬車前後不到幾十米的另一隊人,在聊天中吐露了一件事。

    菲比傑拉德接觸封印了!據傳是被一個全身冒著地獄火焰的生物放出來的!大教堂所在的聖菲斯領可以遇見的將陷入死亡的威脅。

    說到地獄火焰,阿弗羅拉抬頭瞄著車廂對面的雷雲,他的能力也是火焰,至於是不是地獄火,倒是沒機會見識。此時發生的事情,的確已經驗證了雷在十多天前就提出的預言。預先十多天,精準到涉及了具體人名的預言,若不是親身經歷,阿弗羅拉實在無法相信古籍中的那些事件。那麼菲比傑拉德和火龍、火龍僕人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聯繫呢?

    由於後面的路段與聖菲斯領非常接近,一截甚至已經擦進領地中,之後的兩天,所遇見的車隊和行人,幾乎都是全副武裝,好像生怕路邊竄出來一堆神馬死亡軍團啊、骷髏軍團啊之類的。他們僱傭的車伕也是神色略顯緊張,車速稍有提高的通過了這一段。

    過了聖菲斯領,就是國境線,經過檢查,繳納了數十金幣的費用後順利通過。

    國境線後,是一片完全不同的世界,森林突然之間就中斷了,再行兩天,連草原也都消失,成了戈壁攤。進入隔壁與沙漠地帶,就顯示了雷雲帶著自充氣帳篷是多麼明智了,沒有帳篷的遮掩,每天早上阿弗羅拉都是一身的塵土,而進帳篷休息的車伕和雷雲還乾乾淨淨!

    看著阿弗羅拉怨念逐日加深,最後兩天雷雲乾脆夥同車伕在馬車邊休息,將帳篷讓給了精靈。

    蒙帝瓦爾,沙漠中的綠洲,一條幾乎沒幾滴水的大河在城邊流過,多多少少讓蒙帝瓦爾多了幾分綠色。

    ……沒有水,卻是條大河?問了阿弗羅拉後知道,這條河到了雨季之時,水量比普通河流還大很多。

    難不成已經到了類似非洲的地方?

    蒙帝瓦爾人的裝束有些阿拉伯氣氛,包的有些嚴實,女人們只露出兩隻眼睛,大概是由於他們也是白種人,眼眶深邃,看起來還挺有點誘惑力!

    將馬車寄存在城外的馬屋,取了兩個裝著水的水袋,兩人先安排好車伕的食宿,接著阿弗羅拉帶著雷雲去找幫手。

    花了半天的時間,在所有本地人都不敢去墓區的情況下,以三百金幣為代價,找到個三人組。

    在雷雲看來,三人組不但著裝與本地人大有不同,看起來也實在有些不靠譜,這是個貌似醫生、護士和病人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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