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十二章 轉移營地 文 / 酒杯中的胖子
隨即,雷雲又搖頭,他馬上推翻了用石頭砸的推論。冰火中文他之前對付鐵血戰士就是依靠本能才用出的火焰能力,說明這種能力已經轉化成肌肉記憶,完全不需要大腦來控制,就算前身是個高智慧生物,也一定經過常年累月的練習才會有現在的結果。可惜的是,雷雲從來沒有看過把肌肉記憶反向轉換成腦記憶的書,他相信地球上也沒有這樣的研究,因為沒有腦記憶的強製作用,肌肉就不會去記憶比較複雜的傳導及釋放過程。
結果讓雷雲有點尷尬,看樣子這能力再自動使用幾次,他才有機會去學習如何控制,而且他不能再讓酒精影響了自己的記憶。但是沒有酒精,雷雲和前身的思維方式完全不同,對格鬥也完全不在行,真的能讓火焰能力自動釋放嗎?成功之前自己就會先掛掉吧。
看來有時間必須去學一點拳腳,希望他能用的來人類的拳腳技術。
對了,還要學會用鞭子,尾巴如果當作武器,最相似的就是鞭子了,雖然粗了點,原理應該差不多。
另外,有設備的話還要研究一下為什麼他的表皮細胞不懼怕高溫和低溫。還要研究血液和體細胞。
還有……
想著想著,事情安排了一堆,側躺在床上的時候感覺著懸在空中的小腿,又覺得還需要一個便攜式的大床才行,最好有個尾巴槽,能讓他躺下!
奶奶的,為神馬小說裡的傢伙從來不會因為身高和尾巴而苦惱!
一夜無事,沒有任何人掛掉,很好。()
早上九點,天還沒亮的時候,救援小組的每個人都接到了通知,一小時後集合出發去那個傳說中的勘察點。
雷雲歎了口氣:唉,該來的還是來了。
對於源空間那種開放性任務,雷雲有想過,也許不會像小說裡一樣動不動就抹殺什麼的,畢竟從來沒收到過類似的提示。看起來,就算選擇逃跑什麼的,也是他的自由。並沒有任何限制讓他必須踏上「戰個痛快……」的世界。
可他不願意那麼做,不是因為犯了腦殘病,而是覺得既然老天選擇讓他來到這裡,就有義務讓更多的人活下來。他相信,救援小組裡有很多像斯芬妮一樣善良的人,雖然幾乎都不認識,但選擇來極地環境參加救援的,總不會都是為了幾個錢吧!
他沒辦法讓自己像某些豬腳一樣冷血,他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麼程度,可只要做了,比看著這些人去死要好無數倍。
雷雲想過自己也許會死,可那又怎麼樣?人只要活的開心,有意義就可以了,哪怕是個殺人犯,其殺人行為也不過是讓自己的心裡舒坦點。可能死前的一刻他會後悔,起碼現在不會,他現在的選擇就是跟著救援小組去,也許能救下幾個人。
從另一個角度講,活下來的人越多,雷雲生存幾率自然也越大,否則大家都掛了,萬一那些異形什麼的屬於去死去死軍團的,一定要弄死他怎麼辦?到那時他自殺可能還痛快點。
隊伍包括80名士兵,60多人的救援小組,以及20名由駕駛員、廚師和他們的副手組成的輔助隊。
九點半的樣子天開始亮了,再過幾個小時又會到夜晚,五小時內,他們全部人員以及救援設備、食物都要被運送到二十公里外的勘察點。
二十公里看起來並不長,在極地卻不那麼容易,這裡想跑出三十公里/小時的速度而不出事,需要幸運女神的眷顧才有可能。尤其「大洋號……」並不是專門用於登陸作業的船隻,在裝載了兩艘雙身登陸艇,必要數量的救生艇,營地建築材料、大量設備後,裝不了太多用於運輸的車輛,叉車倒是有不少。
因此駕駛員們在把人員送到之後還要再回來運送部分設備以及兩天的食物。
集合的時候雷雲認真的把每個人都看清楚,救援小組男女比例差不多是1:1,年齡跨度在20到45歲之間;奇怪的是士兵那邊有一個女兵,不知道是幹啥的,之前一直沒在會議場合出現過。
車隊包括兩輛裝甲運兵車,兩輛履帶式雪地運輸車,和四輛普通的加裝了帳篷的六輪卡車。車輛並非一起行動的,普通卡車要慢一步。
裝甲運兵車和履帶式雪地運輸車相比普通卡車,在極地的機動性要強很多,尤其是使用橡膠履帶的雪地運輸車在冰與雪的天地幾乎是無限制的飛奔,因此車隊才到一半距離的時候,兩輛裝載了三十多名士兵及四箱武器彈藥的雪地運輸車就已經在回程的路上與車隊碰面了。按照現在的效率兩輛車在天黑前能跑上五個來回。
聽同車裡的人說起,雷雲才知道兩個使用橡膠履帶的傢伙貴的要死,一輛的錢就夠買兩輛裝甲車了。
中午十二點,救援小組乘坐的卡車到地方了除了人員,幾輛卡車上還裝著三輛遙控的極地救生車以及雪地搜救要用的探測設備,哦,對了,其中兩輛救生車早就被雷雲弄成了武裝機器人,雖然簡陋,但也是比人體更穩定的武器平台。
人員和設備下車後,還沒開始安排任務及居住,就有軍隊的人過來給每個人發放武器,男的全都是突擊步槍和兩個彈夾,女的則是手槍。
雷雲皺了皺眉頭,這樣的行為明顯讓大家不安了,但也是為了安全著想,他沒任何理由反對。
畢竟救援小組中的男性大多是退伍士兵,對於現在的形式來說,增加他們的武裝就是增加團隊的力量,而女士大都是醫護人員,給她們突擊步槍一下也無法熟練使用,有把手槍只能讓她們面對二級母體的時候能有個辦法,能不能打中就要靠上帝保佑了。
發武器的士兵來到雷雲面前,抬頭看著他,臉上有點尷尬:「雷先生,你的手指似乎粗了點,要不你到那邊去選一樣?」
他一說雷雲才注意到,原來他的食指只能勉強放進突擊步槍的扳機孔,不用實際經驗也知道這是非常容易走火的。
想了想,覺得還是要把武器比較好,就算用不好,拿來當鐵棍使也不容易被異形什麼的血液噴到。
然後,他選了個長得有點像巴雷特的武器,它的大小和重量都告訴他這是種反器材武器,加上四個彈夾共二十顆子彈,近二十公斤的重量對雷雲來說負擔還算輕,拿在手裡的感覺讓他覺得完全可以當作步槍來用,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站著頂住它的後座力,槍口裝有制退器,應該問題不大吧。看著它,他心裡在想:如果能打中個什麼東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