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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小說 第162章 我曾有一萬次要嫁給你的衝動,你卻看上我妹 文 / 果子泡二

    遇上金鐘的日子,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2007年12月25日聖誕節,他作為新人來到我們公司,他一身西裝革履,雖然打了領帶,但一看就是沒有經驗的人,打個領帶都是歪的。來面試一個銷售,那時的銷售行業還算景氣,好的業績也會有好的工資。我引著他去見了經理,當時的經理還不是張傑,到了經理辦公室的門口,我跟他指了指他的領帶,他有些紅著臉對著玻璃一再地整理,可終究一個不是太講究的人對於領帶沒有多大的參悟。

    我乾咳一聲在他身邊,他最終還是含笑讓我幫忙了,也是從那個時候,我和金鐘的戀愛就萌芽了。

    進了公司之後,金鐘最熟絡的人是我,興許是因為我幫他系領帶的緣故吧,他總是拉著我一起出去吃飯,剛開始我也只是覺得他是為了感謝我,但是畢竟我也不想欠他太多,所以算下來在外面吃飯的錢也差不多一半一半的。

    金鐘在公司的業績還算不錯,學得也很快,依他的條件,做到總管的位置是指日可待。

    工作原因,我和金鐘幾乎每一個單子都是在一起的,因為這樣,很快,我們就在一起了。他在成都是有房子的,雖然說是他媽媽的,但畢竟也有個住處,而我,是個異地人,在成都生活也只能自己租房子。他偶爾會來我這邊跟我住,來的時候也總是給我買不少的東西。說起來,金鐘對我還是很好的,可以說真的無微不至。

    但是,他有一個很多男人的通病,做那事的時候不喜歡帶套,因此我遭了不少的罪。他想要,我不能拒絕,我怕把他憋壞了,可是總有的時候,你來不及阻止他拔出來。

    為了金鐘,我去過三次醫院,第一次進醫院的時候,他陪著我,在醫院裡跑上跑下,當我虛弱地從手術台上下來的時候,他滿眼的淚水,我抱著他只說了一句:「沒關係!」

    他照顧我真的是無微不至,周到得不行,小到端茶送水,大到幫我把工作都一攬了。

    因為他的好,我想用更多的好來對待他,我這個人就是這樣,你對我好,我一定會加倍地對你。

    我也曾一萬次地跟金鐘說起過,要不要結婚,可是他總說我們倆能力還不夠,結婚了要是有小孩了養都養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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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疑,在這個年代,一個小孩基本都要成為一個家庭最主要的開銷,也是最大的開銷。我覺得他說得挺對,所以兩個人努力賺錢,努力為了新生活來奮鬥。所以,就算為了他去了三次醫院,我也不吭一聲,我知道,如果我們這樣堅持下去,以後的好日子一定會來的!

    往往事與願違,往往一切都不如我想的那樣。

    我和金鐘在一起了兩年的時間,公司的主管被辭退了,所有人都以為金鐘會被升職上去,可萬萬沒有想到,新來的經理張傑卻升職了一個剛剛進公司不到兩個月的什麼都不懂的小丫頭片子!金鐘很窩火,喝了很多,在我的出租房裡發瘋。

    我勸著他:「沒事的,以後機會多得是!」我抱著他,不想他那樣心情不平復,我第一次見他這樣不冷靜,我多害怕他會做出什麼事情來。

    「滾!」金鐘對著我吼,我沒有想到他會跟我說出這樣的字眼,眼淚跟著就要下來了,金鐘我對你還不夠好嗎?你竟然受了這麼小小的挫折就要讓我滾?!

    我死倔著在他的身邊,拿起一罐啤酒也跟著喝了起來:「你要喝是吧!我陪你!」

    「誰要你陪!」金鐘推開我,搖搖晃晃地往外走去。

    我起先有些生氣,不想追出去的,可是想著他一個醉漢大半夜的要是鬧事被打死了都沒人知道,我還是披上了衣服跟了出去。

    找了半天,只在拐彎處的按摩店門口發現了他,他被幾個穿著暴露的女人圍著,幾個人在他的身上毫無顧忌地蹭著。我衝了上去,拉開那幾個女人,對著金鐘吼道:「你這是在幹什麼?!」

    「你難道沒有看出來嗎?這些妹妹可都比你年輕!我連個總管都升不上,你還跟著我幹嘛?!」金鐘摸著其中一個女人的屁股,狠狠地在那個女人屁股上抓了一把,那女人羞紅了臉窩在金鐘的懷裡:「哎喲,討厭了啦!」

    眼睛疼得不行,這就是他非要發洩的方式嗎?!

    我扭頭就走,只聽到金鐘再後面喊道:「你以後就別來找我了!」

    一聽這話,我心頓如泉湧,他是覺得自己無能才會讓我離開的是吧?!扭頭衝過去,抓開那個女人,抱著金鐘:「不!我死都不會離開你!金鐘,我這一輩子就只認定了你這一個人!」

    女人要比男人成熟得快,我天真地以為,他不過就是孩子一樣受不了這樣的挫折罷了。

    金鐘最後還是沒有跟我回家,在大街上遊蕩了一晚上,扯著我的手,極其認真地跟我說分手。

    我只當他是工作受挫,要是以後好了,一定會回頭,我都答應了下來,我說過,我這一輩子就認定了他!所以等多久我都無所謂。

    我和金鐘分手的原因恨簡單,簡單到說出去別人都不敢相信。我們工作還是在一起,一切都還是像一對戀人,只是少了睡在一起。

    2009年的時候,月淇從深圳回來了,想要在成都發展,成都只有我一個朋友,她當然是來找我了。

    當天中午,我和金鐘正吃著飯,月淇的電話打了過來,尋著公司她已經到了二環。

    我道了公司樓下把月淇接到了餐廳,拉著她坐下,那時金鐘的眼神,我畢生難忘,就差哈喇子沒有掉下來了。我拍了拍金鐘的肩膀:「沒見過美女啊,這是我妹妹,剛來成都,你也別妄想!」說著坐下來的時候,我在他的腳背上踩了一腳,不可否認,我當時太后悔了,後悔將月淇帶了過來。

    金鐘訕笑著吃飯,卻問了月淇一個問題:「月淇啊,你有男朋友沒有?!」這個男人從一開始就這樣自來熟,讓我當時都想把桌子翻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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