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君大少的訂婚宴(精) 文 / 當往事不如煙
顧萬千放下空了的杯子,八卦,大八卦,豪門親兄弟,爭搶同一個女人!
「那怎麼成了你的嫂子了?」生怕問的太生硬錯失了重磅八卦,顧萬千問的小心。
「你知道嗎,我和她從小就認識,一起長大,你知道什麼是青梅竹馬吧,我們就是,她是我的青梅,我是她的竹馬,她說,以後要嫁給我,給我生一群孩子。」君驍大概是陷入了那過往的回憶,原本就迷離的眼神更加遙遠,有一種無力握住的蒼白感。
「那時候你們幾歲?」
「七歲!」君驍伸出五個手指在顧萬千面前比劃。
七歲?顧萬千汗顏,她七歲就只會玩泥巴!這男人那麼小就開竅啦,和小妖年紀差不多大啊!
「後來我每天都在等她長大,可等著等著,有一天,我卻發現她和我大哥躺在一起,光著身子,該做的不該做的,他都幫我做了!」君驍眼神變得暗淡,然後是憤怒,可見那個記憶深處的畫面曾帶給他多少痛苦。
哎呀!豪門亂情啊!
「然後呢?」
「然後我就揍他唄,把他兩顆門牙都打掉了,後來那孫子又跑到韓國種了兩顆回來!」
「那你的青梅就和你大哥好了?」顧萬千並不關心從哪國中的牙,關心的是故事的主旨內容,那天電視上看,新娘子一臉幸福嬌羞,應該是早就對君大少有意吧!
「嗯,她就拋棄了我!」君驍揉著頭頂的短髮,神色痛楚,被拋棄不只是女人的權利,男人遇到也會很受傷!
「最可笑的是我捧著她和公主一般,最後她告訴我,她從來沒有愛過我,她心裡一直都是那孫子!」
「過幾天她就如願了,嫁給她喜歡的人!千千,我不想去參加她們的訂婚宴,真的不想去!」男人搖著頭,一臉的茫然,和往日貴公子的形象大相逕庭,更像是一個被人遺忘而無措的孩子。
「為什麼不去,去參加那對狗男女的訂婚!」顧萬千一拍桌子,男人是最不能慫氣的動物。
「可我不想孤單一個人去,我不想讓他們笑話,千千,你可以做我女伴出席嗎?」君驍拉著顧萬千的胳膊,那祈求的小眼神就是無慾無求的神仙看了也得動容,顧萬千張嘴,一句沒過腦子的話就從嘴裡溜了出來。
「去!我陪你去!」
說完她就後悔了!不過想想,這傷心美男都醉成這樣了,第二天酒醒了能記住個屁啊!
可第二天顧萬千就知道自己想法錯了,有一種人,儘管醉酒醉的厲害,但說過的話,做過的事都還記得,更難得的是他還精準的記得別人說過的話!
在一種焦躁的情緒中顧萬千過了兩天,再過三天君大少的訂婚宴就開始了,顧萬千打電話給君驍說,劇組檔期調不開,不能去了,結果下午就接到張導電話,說劇組統一休息五天,緩解拍攝壓力。
之後又找了幾個理由,也全都遇到了相同的待遇,最後顧萬千也就放棄掙扎了,去就去吧,有誰規定一起去參加個婚禮就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光表面畫清界限,也阻擋不了心裡陰暗的人無限yy,那還不如你想你的淫邪聯想,我做我的光明正大。
訂婚典禮選在了泰和大酒店,按理說貝爾算是君家的產業,然而君大少訂婚卻放棄了自家而選他家,這其中的原委稍稍知道點內情的人就能猜出一二。
作為私生子的君饒,在君家地位頗為尷尬,這一場訂婚宴女方家人全部出席,男方卻只有君父薛子染。
用君驍的話說,一個入贅男人的私生子,他除了和薛子染有關係之外,整個君家干他屁事!讓他頂著一個君姓已經是抬舉了。
泰和酒店佈置的喜氣洋洋,君饒一身黑色西服筆挺昂揚,氣質同樣出類拔萃,和藍君琰和君驍不同,他身上透著一種近乎神秘的陰冷,左側胸口別著一個24k新郎胸花。在喜氣的氛圍中,男人的臉上卻透著一絲厭煩和不耐,看到君驍和顧萬千出現的時候,令人發寒的眸子帶著一種說不出的詭異,唇邊弧度似笑非笑,有一種嗜血的暗芒。
「二弟,不介紹介紹,這位是我未來弟妹麼?」君饒上前一步,稍微拉近了和顧萬千的距離,大膽中透著挑逗的目光黏在了她身上。
「她是我朋友!你滾遠點!」君驍語氣不善,她媽都公然表示對這個私生子的討厭了,他自然也沒必要為了豪門的臉面裝模作樣,如果不是新娘的邀請,他也不會給他這個臉。
君饒挑了挑眉,眼裡的貪婪流露的坦然,彷彿顧萬千就是一份散發著美味的食物,他有那個權利對著美味垂涎。顧萬千對視著這樣的目光,心裡情不自禁的打了一個哆嗦,今天是不是來錯了!
「小薰還在裡面,你不進去看看?」君饒將小薰兩個字咬的輕且曖昧,唇邊的假笑彷彿也加上了一種挑釁的意味,顧萬千自然知道,小薰就是莫初薰,他的未婚妻,君驍的初戀。
「我看你是找打!」君驍在隱忍方面絕不是君饒的對手,要不是顧萬千從旁邊拉著,君驍的拳頭就招呼上去了。
「怎麼這麼沒城府!要打也不是這個時候!」將男人拉進大廳遠離了令她多少有些懼意的君饒,才低聲對著君驍說道。
「真不知道你這豪門爭鬥怎麼過的!」
君驍攤了攤手,剛剛的氣也消了一半,家裡有她媽管著,公司有他哥盯著,他用得著去斗嘛!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受邀的賓客也都到的差不多了,顧萬千也稍稍舒了口氣,這種場合如果要是碰
碰上藍君琰該是多麼令人不爽。
人有的時候真是不作不會死,顧萬千剛慶幸沒看見某人,某人就出現了,優中帶著攝人冷氣的臂彎裡,一節雪白的藕臂輕輕環著,既尊貴又彰顯了足夠的主權,顧萬千不用去看那藕臂的主人,也知道是誰,能這樣公然挽著那個男人出現在大庭廣眾面前的,恐怕也只能有花海第一千金江秋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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