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理想版:天眼燦爛(已在設想)陰陽兩道,來去自由,不變的是維護正義(100萬字) 第九十九章 錄口供 文 / 遊蕩兒
坐在這輛由麵包車改造而來的警車裡,我就覺得渾身都不自在。
從小到大,已經坐了兩次警車了,這次可不同於我上次坐李隊長的車,首先心態就不一樣。那回是人家李隊長請我去協助,畢恭畢敬,這回雖然沒犯法,也是來協助調查,但剛才在醫院裡,有點被兩個警察強迫的意思,就像自己被抓了一樣。
何況這車裡也不一樣的,在駕駛座的後邊,安裝了一排鋁合金做成的隔欄,有點像我的出租車上的護欄一般,但裝在這警車裡,給我的感覺就是,坐進了牢獄一般。
我坐在隔欄後邊的左邊,右邊明明有座位,但矮個警察卻非得和我坐在一起,緊緊地依靠著我,就像生怕我跑了似的。
他筆挺挺的坐在我身邊,嚴肅認真,一言不發,這時候我倒真覺得自己成了個囚犯,就差沒有被戴上手銬了。
活了半輩子,沒想到自己盡心盡力去幫了人家,現在還真的被這麼當成了嫌疑犯,想到這,我就有點窩火。
但我可不是什麼犯人,雖然坐在你們警車的牢籠裡,雖然你們兩個警察對我也豪不客氣,吆來喝去的,但我可真不是你們抓住的罪犯!想到這,我的自尊心被刺激了一下,我得用行動自我證明一下,要不還他媽真把我當囚犯啊。
我故意的把手放進口袋裡掏,身邊的矮個警察立即扭過頭來,警覺地瞪著眼看著我,看起來要隨時發作一樣,但看到我只是掏出了香煙和打火機,才眨巴了一下眼睛,放鬆了下來。已更新
「抽支煙總可以吧?」我不屑地問了一句。
可沒想到的是,這個矮個警察此時竟然笑了笑,一改剛才的嚴肅,輕鬆地說:「抽煙當然可以的,抽吧。」
我先抽出一支來,遞給他,他竟然還毫不客氣地接了過去,我又要給前邊的大個警察的時候,他說不會。
我就和矮個警察點上了煙,吸了一口,才稍微覺得輕鬆了一點,才覺得了自己不是囚犯的,心理上自我撫慰了一下,我對自己說,只是去做筆錄而已麼。
心情稍一放鬆,那種自我認為是罪犯的念頭也就煙消雲散了,再加上我和他彼此在一起抽煙,氛圍也和諧了不少,我就笑著對這個警察說:「沒想到,我今天坐上了你們的警車,就像成了你們的犯人一樣,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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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作輕鬆地哈哈一笑,但警察沒說話,只是微微地笑了笑,我又說:「做警察也很辛苦啊,像我開出租車一樣,也是很辛苦的。」
他聽了,還是沒有說話,這次連笑一下都沒有,只是一個勁地抽自己的煙,靠,我已經說了兩句話了,都不搭理我,此時我也覺得自己的臉都有點紅了,很尷尬,不自然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也就不再說了,也一個勁地抽著自己的煙。
就這麼過了一會,我想還是不行哦,我怎麼也得說說自己的情況,說出交警隊的李隊長來,他們肯定都認識,至少能讓自己覺得有點靠山,給自己的心裡也增加一點自信,也是我又打破了沉默問道:「交警隊的李隊長,你們認識吧?」
等我說完,我覺得他肯定會回答說:當然認識,可是我立即狂暈了,他們兩個人竟然還是沒有說一句話,還是沒有搭理我,靠!
我的自尊心讓我的臉「騰」的一下紅的發燒,發燙了!我就感覺到血流加快,讓我感到了幾許憤懣。
看他們這個熊樣,我也不管了,就轉過身來,狠狠地想拉開車窗玻璃,可是警車車窗是封閉的,打不開。我就把手裡的煙頭,一下子扔在了我的腳下,又狠狠地踩了一腳。
此時,當我抬頭往外不經意地看了一眼的時候,卻突然發現不對!
警車行駛的方向不是往城東派出所去的,而是走了一個相反的方向,我趕忙又問他們:「我們不是去城東派出所麼?」
這時候我身邊的這個矮個警察也踩滅了地上的煙頭,看都沒看我一眼,說:「到了,你就知道了,你問啥?」雖然語氣沒有像在醫院那般強硬,但也是不容分辯的,冷冰冰的。
整個的博城,每一條街道我都很熟悉,每一個角落我也熟知,他們這不是帶我去派出所,那他們要帶我去哪呢?
「不是去城東派出所錄口供麼?這是去哪?」我又有點不解地問道。
「當然去錄口供,但誰說的錄口供一定要在派出所啊?!」警察還是冷冰冰地回答。
我聽了也覺得是,至少看電影電視知道,警察辦案問詢犯人的時候,也不是全在警局裡面的。
我也就不再問了,雖然如此,但我的心裡卻開始亂了起來,雖然光天化日之下,他們也確實是真警察,我也身強力壯的,但是亂七八糟的想法還是一湧而來。
我有點警惕地看著窗外,車已經駛離了城區,開到了博城的外環路上了,這是帶我去哪呢,不就錄點口供麼,還至於這麼囉嗦麼?
一邊想著,我就一邊再次把手伸進了口袋裡,警察又扭過頭來,還是警惕地看著我。
我這次卻掏出了手機,他看到後,立即沉下臉來,低聲地吼道:「你怎麼回事呢,不是不讓你打電話麼?是不是要我沒收你的手機啊?」
我拿在手裡,在他面前晃了一下說:「大哥啊,我看看時間,是幾點了,我還要幹活開車掙錢吃飯的!」
我看了看手機,已經到了下午兩點半,其實我當時是想給李隊長打個電話的,可是又不想惹麻煩,等看完時間後,就又把手機裝進了口袋裡。
不讓我打電話,還不讓我問去哪,還不是去城東派出所,兩個警察還對我這麼凶,這是要幹啥呢。
就在我想著的功夫,他們卻開著警車來到了外環路邊的一家餐館裡。
這家餐館是一家莊園性質的,類似農家樂一般,環境很美,也很清淨。
車剛拐進院子裡,餐館的老闆娘就立即跑了出來,我們一起下了車,她就熱情地和他們說開了話,一看就知道他們彼此都很熟悉。
但是等老闆娘斜著眼睛看我的時候,卻是冷冰冰的,帶著一種審視與鄙夷的眼光,這立即讓我的自尊心又受到了莫大的傷害,暈,她肯定是真的把我當成了什麼罪犯了!
一旦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挑戰,我就忍不住要給他們一個證明,還沒等他們說完,我就大聲地問:「就在這裡做筆錄麼?這裡也能做筆錄?」
因為我的聲音很大,他們一聽似乎有點莫名其妙,特別是面前的這個老闆娘,又看到我沒帶手銬什麼的,更是很詫異,但似乎又不方便問,只是很猶疑地又看了我一眼。
兩個警察很快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其中高個警察笑著指了我一下,對老闆娘說:「這是我們的協助調查者,不是嫌疑人。」他說著,又轉頭對我說:「阿泰師傅,耽誤你點時間,我們兩個忙了一上午了,現在都三點了,都還沒吃午飯呢,一塊在這裡吃點就回去,你也沒吃吧?」
我靠,他們原來是要在這裡吃飯的,我還以為就在這裡錄口供呢,當時,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好了,一路子上的猜疑多想加上自尊心一次次的被打壓,讓我無所適從,既不能拒絕說,我很忙扭頭就走,又不能發作,只好無奈地說:「我早吃了,你們吃吧。」
老闆娘領著我們一同來到了院子後面的一個雅間裡,點好了菜,落座之後,高個警察還特意囑咐了老闆娘給帶盒好煙來,給我抽。
接下來就是我在一邊抽煙喝水,他們細嚼慢咽地吃著飯,不慌不忙的,此時,我怎麼說也是抽著他給我的香煙,還不好意思催促他們。就陪著他們,時而也插上一句半句的,跟他們說句話,但奇怪的就是他們絕對不允許我單獨出去,更不能對外打電話。
有一次,我剛想要出去上廁所,矮個警察放下筷子接著就跟了出來,雖然他沒明說,但是我也明白他跟著我來的墓地,上完廁所,也還是一塊回到了屋裡。
我有兩次拿出手機來,想打電話給李隊長,一是想讓他幫我問問劉所長我錄口供的事,二主要是想問問對於博城醫院立案調查了麼,現在都到了下午四點多了,萬一沒有去調查,那阿昆的遺體就已經被火化了,證據也就沒有了。但是這兩個警察就是堅決不讓我打電話。
等他們吃完飯,老闆娘過來收拾東西的時候,矮個警察對她說:「你看看找一間乾淨的房間,我們就在這裡給他做一下筆錄,行吧?」
老闆娘當然願意,轉身就出去了,我一時覺得奇怪,就問:「不回派出所了?」
「看你也很忙,又很著急,現在都到了這個點了,乾脆就在這一塊給你錄一下,省事,行吧?」
我當然願意哦,我恨不得立即做都行。一會我們到了另一間有辦公桌的房間,就開始做口供,高個警察問,矮個警察就做記錄,我就把那天在靈棚裡發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全部說了,還把今天我跟曼曼的爸爸達成的費用協議也說了,就這麼簡單的事,筆錄很快就做好了。
最後又是簽字又是摁手印的,等一切完成後,矮個警察說:「就是耽誤你點時間,但必須得按照程序來,一點也不能馬虎的,所以你也別怪我們,好了,沒事了,我們送你回去就是了。」
當我被送回醫院的時候,才知道了原來我被這兩個警察給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