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LOVEXO 13:與世長絕 文 / 何起笙歌
林雪下午還有一節課,就可以去找蘇海晨了,說好幫他追妹來著,可不能食言,蘇海晨會念叨死她的!
林雪的成績也不錯,全系年級前五沒問題,即使放到其他年級,也不會有絲毫遜色。但與簡珹不同的是,林雪從來不曠課,老師也不允許曠課。
很難想像吧!一個回回考試金榜題名的大神,不是帶個黑框眼鏡穿個牛仔褲每天都抱著書的書獃,也不是像簡珹一般有天賦之才的高人。
林雪的身材好,身骨卻不適合跳舞,本不喜歡舞蹈,一次變故改變了她一生。
秋風陪紀雨落去了圖書館,又有艷遇。
兩人一進圖書館迎面就看到了熟人——金鐘仁。
紀雨落與金鐘仁對視的瞬間,彷彿世界都靜止了,盯著紀雨落的黑眸,金鐘仁的大腦裡閃現的,卻是另一張嬌容。
曾經,那個女孩也曾這樣看他,那樣恬淡,宛如一潭靜水,波瀾不驚。
最熟悉的人,現在是陌生人,是否諷刺了?
金鐘仁自嘲的笑了笑,結束了對視。紀雨落去找自己想要的書了,秋風去隨便逛逛,說不定會偶遇個大帥哥!
紀雨落在圖書館裡兜兜轉轉了許久,也沒有找到那本《與世長絕》,失落的去找秋風詢問是否要回寢室。
到了大門口,看到秋風與那金鐘仁在談笑,舉止間看起來聊得很開心。「秋風!」紀雨落打斷了兩人的說笑,「落落,來來來,坐下!」
這坐下才看見金鐘仁手裡抱著的書,就是那本《與世長絕》。「落落,我跟你說過吧,這是我們系的金鐘仁,你知道麼?他特別厲害!前段時間全國的『林恩』繪畫大賽,他得了第一!」秋風像是吃了興奮劑。
林恩,肯尼士最傑出的畫家,沒有之一,但已逝。關於這個比賽,紀雨落也略有耳聞,都是高手過招,前名還有豐厚的大獎。
秋風又和她說了很多崇拜金鐘仁的話,後者含笑看著書,紀雨落也沒在意了,一心想著書。金鐘仁感覺到她好像對這書很感興趣,糾結的樣甚是可愛!借口有事離開,把書還回了借書處,紀雨落等他走後就把書借走了,心滿意足的和秋風回寢室了。
她對這本書慕名已久卻一直沒有機會仔細讀。
作者的筆名叫自若,筆十分細膩,以淡淡然的口吻,記敘了自己血雨腥風,威風磅礡的前半生,又暢想了自己寧靜普通,新鮮有趣的後半生。以一個普通大生的身份作開頭,到社會的龍頭,又以一個普通的婦人作尾,跌宕起伏的一生過得說長也長,說短倒也短。
回到宿舍,翻開第一頁,就看到了一張便利貼上面有一行仿細明體,寫得「這書很不錯。」
是那個男生寫的麼?他的字真好看。
不知為何,紀雨落莞爾一笑,輕輕地翻了翻書,輕嗅,嗯……有些清香,是他身上的味道麼?
不覺中,好感爆棚。
笙歌閒侃:連夜寫的,眼皮在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