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狂奔 85 物是人非 文 / 一千首情詩
夜好冷,無處可去,我在樓和樓之間穿行,雖然已經是半夜。但是時不時的就有警車開過,看了這些警察是不打算放過我了。我現在沒穿上衣,再加上自己的光頭,我感覺目標有些過於明顯,有什麼可以讓我藏身的地方?
答案是沒有,偌大的城市找不出一處可以容下我的地方。現在不像以前了去個網吧,住個小旅館,那都是需要身份證的。而且用卡消費,基本上也是分分中定位你的位置。一想到這,我一拍腦門,想到一件挺重要的事。
我在街道上尋麼了半天,找到個還沒露的塑料袋子,然後趕緊去找銀行的自動取款機,我把卡伸進去。機器讀了一會兒,我一看,卡裡的錢竟然沒被鎖,好立馬二話不說就想把錢都取出來。不過取的時候還是遇到一個問題,原來取錢是有上限的。我用卡取了幾次,取到兩萬的時候就取不出來了,提示我一天只能取2萬。
我蛋疼了,我知道明天天一亮,我這銀行卡估計就得被警察們廢了。只兩萬,以後可怎麼活啊。
我將錢收好,裝進塑料袋裡,閃身就走出了銀行。我安慰自己,現在自己會這麼多技能,要是真到了沒飯吃的地方,總還是有辦法掙錢的。
這麼一想,不坦然也勉強坦然了。陳落最後的願望,讓我照顧那個小孩是吧?我記得李魁說過,那小孩現在在他家呢。那我就趕緊趁現在夜色正濃,警察還沒找到我,去李魁家吧。
往大道上隨便走了幾步,突然發現個問題,我不知道李魁家在哪,手機裡倒是有他電話號,但現在手機一丟,電話號自然也跟著遺失了。
這回就麻煩了,聯繫不上他,我該怎麼找他?他家在哪我不知道,他的工作地點我倒是知道的很清楚,就在警局。不過現在估計全市的警察都在找我,我要是去警局那不是自投羅網麼?
我評估了一下,覺得進警局肯定是不現實,在門口等倒的確不失為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
但這樣一來,我就得等到他下班的時候才有機會見到他。
那從今晚到明天下午,這段時間我該怎麼辦?總不能到處亂逛,引得滿大街的警察追著我跑吧。
想來想去感覺想不出什麼好地方,突然一拍腦門,對啊,有個地方現在肯定安全,而且還能讓我安心睡上一大覺,不是別的地方,正是劉麗家。
其實劉麗家,自從那天晚上看到她在浴室裡唱歌,我對她家總是隱隱約約的有種恐懼感,但是現在實在是無處可去,而且現在又困又累,身體急需休息,看來也只能硬著頭皮去她家了。
想到這,大晚上的我在路上飛奔,一路猛跑,跑到了她家那的小區。
在小區門口,我沒走大門,繞了一圈找了塊不太高的牆,就之身翻了進去。來到她家樓下,我大概數了一下方位,門我當然是開不開,不過這不是有窗戶嘛,我重新變回利爪形態,攀著牆壁就爬了上去。
進來的位置,沒想到,正好就是她家那個帶著浴室的廁所。我當時有一種感覺,會不會在這裡看到劉麗,結果探頭一看,屋子裡面非常安靜,應該是沒有人。
這麼一想,不知道為啥有些失落,但總算是有睡的地方了,我一翻身,就從窗戶那翻了進去。
腳踏在她家的地板上,突然感覺好懷念,就好像從上次來她家到現在,過了好多年一樣。
那時候,韓蕭和我還是哥們,陳落和於燕都沒死,小雪依然是個喜歡四處打探的八卦女,劉麗大晚上的在廁所上演出浴圖,還唱著我聽不懂的歌,就連我們當時帶來的那小孩,他的那手火星文現在想想也蠻可愛的,哎,物是人非,走到大廳,看著空無一人的飯桌,突然想起一首詩詞:「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只今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我搖了搖頭,走進上次自己睡覺的那間客房。門一打開,裡面畢竟太暗,大廳的等我不敢去打,怕太明顯找來保安,但是這客房的燈,我感覺總沒問題吧,隨手打開,屋子一亮,先看到的,竟然是我還遺放在屋裡的筆記本電腦。
這一看電腦,又是十分傷感,曾經,多少個日和夜,我在電腦前天昏天黑地埋頭碼字,為的就是多掙那麼一點兒錢,早日和陳落有個著落,現在陳落已經不在了,我還努力奮鬥個毛線啊。
躺在被上,還以為自己會失眠,誰想倒頭也就睡了,連屋裡的燈都沒關。
可能是因為奔波太累,這一覺,是我這幾天以來,睡的最好最舒服的一覺。什麼夢都沒做,什麼牽掛也都沒有。
早上起來的時候,外面一片陽光明媚。我伸了個懶腰。剛要起身,發現渾身酸疼,外加頭還有些迷糊,我頭一倒,呼嚕一下竟然又睡了過去。
等我再次醒來,出大廳一看,臥槽已經是一點多都快兩點了。也好,反正我也是得等李魁下班的時候到,起來這麼晚,也沒事,不然我也是沒事幹。
出發之前,因為搞不好這一天又得四處奔波,所以我還是很不客氣的從劉麗家的冰箱找出一點兒食材,隨隨便便的給自己又做了一回蛋炒飯。沒用心去炒,也不是金黃色的不過味道吃起來都差不多,就是一吃這飯就想起韓蕭他們,心裡面不爽,吃的不開心。
出發的時候,有個難題:就是我現在上身沒衣服,目標太明顯。突然感覺上次從家走的時候,沒多拿點兒衣服是件多麼缺心眼的事。但現在想這些也沒用,實在是沒衣服穿,我便開始打起了劉麗衣服的主意。
她的衣服應該是放在她的臥室內。在臥室門口我還多少猶豫過,感覺走進去不太好,不過現在著急沒辦法,不進去我一天都出不來,於是我硬著頭皮就走了進去。
一進去,撲鼻而來就是一股香味,小女生的房間,真棒。她的臥室我大概看了一下,衣櫃特別大,估計裡面裝了不少的衣服。
我翻她衣櫃找了好久,之所以花了這麼久時間一是那種男女通用的衣服還是不好找,找了好多套才勉強找到幾件算是這種類型的。二是在找衣服的過程中,總是不定就從哪翻出一件劉麗的小內內來,還大多都特比可愛,比如什麼小熊頭像,小貓頭像的小內內,弄得我面紅耳赤看了很久,耽誤了不少時間。呆東余弟。
衣服找到了,不過下一個難題就是劉麗是嬌小型的女生,而我雖然不榜,但是畢竟男生的體格在那擺著呢。最後我在穿破了她4件這種中性衣服之後,總算是勉強將第五件套在了身上沒有壞。
我穿著這件襯衣來到鏡子前,照了一下感覺還好不算是變態,於是在衣櫃那給劉麗留了張紙條,說明是我來過,讓她別害怕,紙條結尾我還對她寫了一些謝謝的話,之後就走出屋外,準備找個警察局附近的胡同裡等李魁。
從劉麗家出來的時候,門口的保安表情顯得有些驚訝,我一看他這種表情,心想難道自己的打扮的就像個變態?不能啊。
一撓頭想起來了,應該是我這光頭太拉風了,無奈,為了不引人注目尤其是不被那些警嚓發現,我在去警察局之前,就跑去一家理髮店,上去姐給店長1000塊,結果店長很熱情的就幫我弄了套假髮,甚至連衣服,都給我換了身他穿的。
這麼細細一大半,我再一照鏡子,發現我自己都有些認不出我自己了。
我想這會兒妥了,應該沒人能發現我了。想到這,一看時間也差不多到下班點兒了,我走出理髮店就往警察局那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