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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章 節 第一章 我是大神! 文 / cc

    在這個全民英雄聯盟的時代,作為一個當代大學狗,若是我說自己不玩英雄聯盟的話,那也就太裝叉了。

    我玩英雄聯盟才半個月,但是宿舍裡面的人乃至於已經打到鑽三的大哥見到我都要尊稱一聲大神。

    至於我的水平到底怎麼樣,就算我說的天花亂墜,你們也肯定會有不少人認為我在吹牛。我堅信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以不如打一把給你們瞧瞧。

    想到就做,我興沖沖的沖大哥他們說:「走,哥帶你們,橫掃排位賽!」

    我高興的點開lol的圖標,輸入賬號,然後選擇排位戰模式,這個時候匪哥走了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張揚你可以啊!都知道lol有排位賽了!」

    說到匪哥,就不得不提一個小故事了。

    匪哥當年並不叫匪哥,他有大名,叫做朱旭。記得大一剛開學軍訓第一次穿軍裝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個穿著軍裝的人,等到她靠近的時候,發現他尖嘴猴腮,眼小臉黑,瘦不拉幾,個兒高高,有些駝背,最重要的是還聳拉著個腦袋,當時我看到他,脫口而出:「這傢伙怎麼跟個兵匪似的!」

    我眼瞅著他要來揍我,連忙喊著求饒說:「哥!我錯了!匪哥,我真錯了!」

    至此,朱旭匪哥之名流傳校內,反倒是他的大名,卻沒幾個人想的起來了。

    匪哥的話讓我再次高興的頭一揚,說:「那是!身為大神的我,怎麼可能不知道排位賽!」

    但是當我點了半天發現怎麼都點不進排位賽時,匪哥點了根煙,意味深長地對我說:「召喚師不到30級,是不能打排位的。」

    匪哥的一句話點醒了我,我盯著自己的13級召喚師,咬著牙對匪哥說:「那你給我個30級的賬號。這樣我們就可以一起打排位了!」

    「抱歉,我也沒有……我的才25級……」

    「菜比!」對於這種連排位都打不了的人,除了這兩個字我實在是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詞。

    我打lol半個月才升到13級,是有原因的。用盒子點開我的戰績欄,整整六頁,一片觸目驚心,只是偶爾有幾絲綠色飄過,我數了數,這綠色,一共出現了四次。

    其中兩次是飛宇和大哥說要帶我進入英雄聯盟的世界,所以跟我組隊開黑並向我詳細介紹了主流英雄的打法。那一把,他們拿了最熟悉的英雄,各種風騷各種浪,最後我什麼都沒有做,躺贏。

    另外一次是我一個人單獨匹配的時候,隊友跟我說,蓋倫,你掛機吧。

    我說,靠,那怎麼行。

    但隨後他說,能贏。我就掛機了,過了30分鐘我再去看的時候,嘿,果然贏了。

    最後一次贏是在晚上11點的時候,對面突然掉了四個人,只剩下一個大波琴女。

    當時已經被殺到泉水的我們立刻一窩蜂而上,以我死亡的代價,將琴女成功擊殺。隨後我們高歌猛進,一路逆推,最後直接將對方的水晶打爆,可以說是一場真真正正的翻盤!為了洗刷之前被虐殺的仇恨,我在敵方水晶打爆之前,還特意操縱我的大蓋倫跑到泉水前跳了支舞。

    大神,就是這麼牛比!

    既然不能打排位,我轉頭對他們說:「那我們就組團開黑吧!」

    聽到我要帶他們開黑,他們的反應十分激烈。這是我早就預料到的結果,所以我並不吃驚。我很淡定的看著他們的反應。

    「哎呀!我答應我媳婦兒今天看電影去的!我先走了!」湯成叫了一聲,就頭也不回的走出了宿舍,對於他這個行為我十分理解,天大地大女朋友最大,我說什麼也不能因為開黑就阻止了湯成向春天邁進的步伐。

    「今天不行!過兩天要英語考試了!我要去背單詞了!」大哥口中念叨著abcd,一副學霸嘴臉。但是我知道,這丫英語從來沒及格過,當初高考的時候英語聽力還沒放完,大哥就已經將卷子寫完了。

    我憤怒的看著飛宇,飛宇聳了聳肩,指了指屏幕,說:「朋友叫我雙排,已經開始載入遊戲了,我沒辦法陪你開黑了。」

    最後就只剩下匪哥,匪哥看了看我,恨恨的甩掉了手中的煙,說:「好!老子陪你開黑!不過,我們先去打電腦拿個首勝怎麼樣?」

    匪哥實在是太天真了,他以為這樣我們就不會被虐了麼?

    我很愉悅的答應了他這個請求,迅速的向匪哥的賬號發出了邀請,然後一起進入了遊戲。

    我選擇了蓋倫,匪哥選擇了劍聖。

    蓋倫牛b不解釋,有肉有輸出,是我的最愛,當然也是我玩的最溜的英雄。

    記得第一次玩蓋倫的時候,我還沒有升到6,比賽就已經結束了,所以蓋倫的大招我一直沒有見過。在我蓋倫使用的愈發熟練後,終於有一次,我的蓋倫升到了6級,我興沖沖的升級了大招,為了以防萬一,我直接閃現跳到了薇恩的身邊,當頭就是一劍剁了下去,但是隨後我發現薇恩頭上的血條基本就沒有動彈!

    這絕壁是bug!憤怒之下,我選擇退出了遊戲。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原來蓋倫的大招是根據對方減少的血量來衡量傷害的,而當時的薇恩,是滿血……

    出門裝我選擇了多蘭之劍,這件裝備十分牛叉,加攻擊力加生命值還能吸血,一般高手出門都會選擇這件裝備。

    我依稀記得有一次比賽中,我的大蓋倫出了一草鞋五多蘭劍,所到之處流血漂櫓,必出人頭。但是因為一幫菜比隊友,不買眼不gank,就連打團都沒人跟我沖,最後20分鐘都沒到,我們就被打爆了基地。

    出去以後,對面的五個人齊齊稱讚我打的好,還送了「我最佳第六人」的稱號。相反我的隊友卻異口同聲的罵我是大傻比,我知道他們是在嫉妒,誰不知道,在籃球裡面,能被稱為最佳第六人的都是全場表現最好的人麼?

    我看了看自己0殺18死2助攻的數據,呵呵一笑,離開了房間。

    話題轉回來,我和匪哥來到了上路。在前五分鐘,我和匪哥發現我們的隨緣補刀法的實施遭到了電腦的全面封殺,五分鐘的時間裡我補了三個,匪哥補了五個。於是我們決定和電腦幹一波。

    經過商量,決定我先上去勾引。畢竟我是大肉,而匪哥的劍聖實在是太脆了。計劃是很完美的,但是沒想到,幾秒鐘之後……

    「firstblood!」

    我控制的蓋倫慘叫一聲倒在了電腦控制的巨魔手上,沒過幾秒鐘,匪哥的劍聖也黯然倒下。

    「doublekill!」

    30分鐘後。

    「眾星之子(電腦)殺死了我是大神(我的id)!」

    「眾星之子(電腦)已經godlike!」

    「眾星之子(電腦)殺死了鹹味棒棒糖(匪哥的id)!」

    「legendary!」

    聲稱去陪女朋友的湯成這個時候回到了宿舍,瞠目結舌的看著這一幕,喃喃道:「飛宇,你見過電腦輔助都超神的麼?張揚和匪哥兩個傢伙完成了這一歷史壯舉啊……」

    直到我們的水晶被電腦打爆,湯成還有些愣神。我知道,他是被我人在塔在,堅持到最後的精神給感動了。

    玩lol,需要的就是這份堅持!

    就當我在超神的路上拚搏努力的時候,小米給我發了信息過來:「我們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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