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二十一章 同學會 文 / 黑暗火種
身材比辛蕊還要略高一分,如果這個女人換一身晚禮服的話,王浩明肯定會以為這個吵雜的市場正在舉辦著豪門酒會。()
不能否認,王浩明在那幾秒鐘的時間內,確實動過用靈力一探幽徑的想法,只是王浩明現,在對方那雙動人的眼睛裡,隱約帶有一種寒意,似乎還有些不屑?
王浩明從小就對別人目光有些敏感,此刻他下意識的感覺到,這個女人並不是很好相處,是以也沒有表現出過分的熱情,只是笑著對其點了點頭,強自把那種驚艷的感覺壓在心中。
羅雨薇看著面前這個相貌穿著都算是比較普通的男人,心情非常不好,自己本來就是在香港被一幫蒼蠅煩的實在受不了,才沒告訴家裡,偷偷的跟著好朋友辛蕊來內地過年的。
就是想躲避那些整天自我感覺良好的公子們的糾纏,可是面前這個男人的眼神,又讓她想起那些討厭的公子哥們,是以羅雨冰在回視王浩明的時候,表情很是冷淡。
「這位是羅小姐,香港人,辛蕊的朋友,來內地旅遊的……」。
羅雨薇看著擁擠的人流,皺了皺眉頭,她以前在香港購物,都是去的專賣店,並且有專人招待,實在是有些不習慣眼前的這種場面,早知道就呆在辛蕊家裡不出來了。
李志其實今天帶她們兩個來這裡購物的意思,其實就是準備中午大家一起去吃飯的,這貨心裡還有個想法,就是希望自己能甩掉這個電燈泡。
「歡迎老同學啊,我請客,不知道幾位是否賞臉。」
王浩明自然不會駁李志的面子,只是在說話的時候淡淡的看了羅雨薇一眼,他能感覺到對方的冷淡,只是禮貌性的邀請了一下。
辛蕊有些為難的看著羅雨薇,她的性格比較直爽,看到王浩明也挺高興的,只是羅雨薇的性格比較淡漠,辛蕊怕她說出什麼難聽的話來。
「我隨便。」
沒想到羅雨薇並沒有拒絕,淡淡的說道,其實她並不想去陌生人家裡做客,不過這次過來,已經給辛蕊添了許多麻煩,要是自己不去的話,恐怕辛蕊也會拒絕對方的。
羅雨薇雖然給王浩明的感覺像是拒人於千里之外,不過辛蕊和李志倒是眉來眼去的。
「有姦情啊,你小子怎麼展的這麼快?老實交代啊。」
李志笑的一雙眼睛都瞇了起來,說道:「嘿嘿,哥們有魅力唄,沒辦法啊,人家說我踏實,不過哥們也沒忘了你啊,旁邊那個不就是給你準備的。」
其實李志自己也有些納悶,哥哥雖然長的高大威猛,可也沒到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程度啊,為什麼辛蕊好像對自己瞭解蠻多的呢。
「你看中了兩個一起收,我沒興趣。」
王浩明沒好氣的回答道,那女人漂亮是漂亮了,可是也太冷淡了點,要是把這女人放在家裡,估計房間裡的氣溫都要下降幾度,
可惜了那相貌身材,不過好像某人在某個時間,似乎曾經想動用某些手段……
大伙吃飯的時候,邊吃邊聊,在王浩明有意的詢問下,眼鏡妹這些年的去向終於是搞明白了,有些事情就連李志都是第一次聽說。
原來辛蕊的外祖父在那個動亂的年代,偷渡去了香港,經過二十多年的艱苦打拼,在香港也創下一份不算小的家業,也另外娶了一個妻子。
不過在辛蕊外祖父的的內心深處,對於遺留在內地的老婆和女兒一直都很牽掛,在8o年代末,9o年代初期的時候,他在香港娶的妻子去世了,於是就興起回內地尋親的念頭。
而辛蕊的媽媽後來嫁給了一個警察,剛好是劉川老爸的同事,當然,在他們初中的時候,並不知道這些關係。
後來辛蕊的外祖父找到了辛蕊的媽媽,知道自己在內地的妻子也已經去世之後,就想把女兒和外孫女接到香港去,辛蕊的媽媽拒絕了。
不過為了讓女兒得到更好的教育,就把辛蕊送到了香港,這也是當年眼睛妹轉學失蹤的原因。
這些年辛蕊每年都會回來一次,只不過來去匆匆,都是看了看爸媽就回香港了,去年辛蕊在香港大學畢業之後,進入到外祖父的珠寶公司實習了一段時間。
這次回來,卻是為了考察大陸市場珠寶業的行情。
而羅雨薇是辛蕊到香港後在學校認識的第一個朋友,也是辛蕊最好的閨中姐妹,這次是得到辛蕊的邀請,好像在生意上與辛蕊有一些合作,只是兩人都沒有多說。
她們兩個自然不會在外人面前說起羅雨薇是為了躲避麻煩才跟著辛蕊來到內地的。
牽掛女兒終身大事的辛蕊母親見縫插針,這回來還沒幾天,就給辛蕊安排了好幾次相親,不過辛蕊都沒什麼感覺。
就在辛蕊快不耐煩的時候,老爸又介紹了個同事的兒子給她認識,兩人一見面,辛蕊就認出了李志,心中對這個初中時調皮搗蛋的同學,印象還挺深刻的辛蕊就先答應了下來。
沒想到兩人在一起處了幾天,感覺還挺合拍,特別是李志這個大男人偶爾透露出來的那麼一絲溫柔體貼,居然得到了辛大小姐的青睞。
就連李志心裡都有些不大相信,自己居然這麼容易就俘獲了美女的芳心。
「辛蕊,你回來準備考察什麼項目?讓李志陪你去跑跑,你現在是港商了,也要拉動一下內地的經濟展啊。」王浩明給辛蕊和羅雨薇倒了一杯茶,開玩笑的說道。
「我外公經營的是金銀飾,在香港開了幾家不算很大的店舖,這幾年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就想向珠寶翡翠類產品展,不過在香港這類產品基本上都被幾家比較大的珠寶行壟斷了,而大陸這些年經濟展的很迅猛,所以外公就想調整公司策略,將經營重心慢慢的轉回到內地來,我只是個小卒子,來探探路的。」
辛蕊外公的公司現在的情況的確不太好,這幾年國際黃金價格上漲,香港經濟受挫,市民的購買力下降的很厲害,所以開內地市場就成為了重中之重,辛蕊這次回來身上的擔子很重。
李志看出話題太沉重,連忙岔開了話題,道:「辛蕊,你難得回來一次,乾脆明天我們組織一下初中同學聚會怎麼樣?」
「初中聚會???」辛蕊和王浩明一下都愣住了,他們沒想到李志居然提出這個建議。
初中畢業至今已經有七、八年了,在初中的時候,王浩明和李志的行事頗有點特立獨行,那會在學生當中流行什麼好玩的,肯定是這倆小子帶動全班甚至全年級玩起來。
只不過王浩明的學習成績還可以,而李志在初中三年一直都是老師和家長口中的反面教材。
那時候的學生,思想還是比較純潔的,相互間的交往沒有那麼多的功利心,不像現在的學校,從小學開始選班幹部,就要先對比一下,看誰的家長官大有錢地位高,學生之間的攀比之風相當嚴重。
相比學習緊張的高中生活而言,初中還是給王浩明和李志留下了不少美好的記憶,此時聽到李志的提議,心中也很想見見當年的同學們。
辛蕊是初三轉學去的香港,大家都知道,在90年代初期,香港人幾乎是不會說普通話的,很多香港人連聽普通話都很吃力。
而內地人去到香港,如果不會說白話(就是粵語),那肯定是寸步難行,辛蕊剛到香港的時候,在學校裡由於語言不通,也沒有什麼朋友,自然是無比懷念在初中的生活了。
此刻聽到李志一說,也是馬上就心動了起來。
「流……呃,李志。」王浩明喊李志的綽號習慣了,還真的有點難改過來。
「初中那會的同學,除了幾個後來高中和咱們在一個學校的,其他的基本上都沒有來往了啊,怎麼召集人聚會啊,你小子有辦法?」
王浩明有點疑問,很多同學都七八年不見了,恐怕見了面都認不出來吧。
「這不是廢話嗎,哥哥我可是地頭蛇,三年前我們就聚過一次了,他們的聯繫方式我這都有,對了,上次你在學校回不來,我不是打電話告訴過你嗎。」
李志倒不是說大話,他高中沒考上大學之後,就開始在社會上廝混,出了學校的大門進入社會,講究的就是個社會關係和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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