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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50章 被污染的善良人 文 / 避世的麒麟

    「被火燒的?是誰那麼狠心燒她?她才是一個九歲的孩子啊。」林晨吃驚地問道。

    毛震說著搖了搖頭,忍不住說道:「她被流浪漢從火場背出來的時候,大火燒壞了她的左手,她的左手的手指都被燒沒了。臉蛋也被燒壞了,全身還有許多地方是燒傷的傷痕。這樣的人,別人看到了,都覺得可怕,誰還敢收留她?」

    「你怎麼知道的?你見過她?」林晨問道。

    毛震點了點頭說道:「是的。我見過她。我到這裡來的第一天就見過她。她如今是死,是活,我還真的不知道。」

    「她怎麼了?」林晨問道。

    毛震並沒有回答林晨的問題,他說道:「方翠是因為被燒的原因,別人不想收養她,但是很多人想要收養她妹妹方芳,方芳卻怎麼也不肯離開姐姐,方芳一哭,方翠就受不了。她寧可自己苦一點、累一點,也要將妹妹帶在身邊。哪怕是去偷東西,也要養活她妹妹。」

    「有一次,那個把她們從火場裡背出來的流浪漢,因為偷東西被人打了一頓,打得雙腿都骨折了,呵呵,沒有錢治傷,他就爬到了橋洞裡,那個橋洞其實是方芳姐妹住的,方芳姐妹看到他可憐,又想到他曾經救過她們,所以就承擔起照顧他的責任了。」

    「她們姐妹開始了乞討。」

    「因為方翠的傷,也因為方芳的年紀,所以她們乞討倒也能夠賺到了一些錢。有了這些錢,請來大夫給這個流浪漢治傷,在她們姐妹的照顧之下,流浪漢的傷逐漸地好了起來。三個人,就開始相互扶持地過日子了。」

    林晨聽到這裡,不由點頭,他可以想像出三個可憐的人相互依偎地過日子的。

    「再後來,那個流浪漢的家人找到了他,流浪漢得了一筆錢,買了房子,也收養了方翠和方芳姐妹兩個人,成為了她們兩姐妹的養父。」毛震說道,「如果故事到這裡的話,估計會是一個美好結局的神話故事。」

    林晨知道故事肯定不會到這裡就結束了,否則毛震也不會說方芳是一個可憐的人了。他看著毛震,讓毛震繼續將故事講完。

    「在十年前,方芳還是一個十一歲的女孩,她姐姐和她們的養父好上了。結婚了。婚後,兩個人很快就有了一個孩子。」毛震說道,「一家過得非常的幸福,可以說,許多曾經認識他們的人,在內心都是祝福他們的。」

    林晨叫道:「等等,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養父母是不能夠和養子女結婚的啊。這樣不是違法了嗎?」

    毛震聽到這話,不由訕笑地搖了搖頭,他說道:「首先,他們之間的收養關係,都不是法律上的。他們只是住在一起,相互間彼此承認收養關係。他們根本沒有去辦理收養證明和公證。因此,方翠和她養父之間的婚姻沒有任何阻礙的。」

    林晨聽到這話,不再說話了。其實,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因為,這兩個人也許是真心相愛的,真心相愛的兩個人,是應該得到祝福的,是可以無視世俗的一切規矩的。

    毛震說到這裡,竟然不說話了,他抬頭看向窗外,目光當中隱隱帶著淚光。

    林晨有一種感覺,毛震也許不只是一個十九歲的復讀少年那麼簡單。他應該還有別的身份,起碼和那個叫做方芳的女孩子,是有瓜葛的。

    「林晨,我想問你一個問題。」毛震看向林晨說道,「你相信天意嗎?」

    林晨搖頭說道:「我相信人定勝天。」

    毛震說道:「可是有一句話叫做『天命難違』。」

    「如果不去試一下,怎麼知道自己不可以改變天命呢?天命難違,那是對於弱者而言的,對於強者,那就是站在命運的頂端,扼住天命的咽喉,讓天命為自己所改變,為自己所用。你說呢?」林晨對毛震說道。

    毛震聽到這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林晨看到毛震笑得那麼怪異,他雖然在笑,可是眼睛卻是濕潤的、一副哀傷。

    「毛震,你是不是和那個流浪漢有關係?」林晨嘗試性地問道。

    毛震說道:「我繼續和你說下面的故事。不過,下面的故事實在太慘了,你可以把它當成是一個故事來說。不過,我希望這個故事,只發生在過去,永遠不要再發生再未來,也不要在發生在眼下。」

    林晨點頭說道:「說吧,到底是什麼樣的悲慘的故事,能讓你如此感慨?」

    毛震說道:「五年前的一天。那天,陽光燦爛,天氣很好。方芳正在衛校上學,家裡就只有姐姐方翠和小外甥崽崽。姐夫去跑運輸了,沒有回來。」

    「一夥強盜闖進了方翠的家裡,對方翠的家,又是砸,又是打的,把方翠的家裡的玻璃,還有家電等東西都砸懶了,更重要的是,他們將方翠強硬地拖出了家了。而當時崽崽因為害怕,自己躲到了床下。方翠又被他們打暈了拖出去。」

    「等方翠醒過來的時候,發現他們家已經被推平了。崽崽還沒有出來,她像瘋了一樣,跑到被推平的家裡翻找著孩子,最終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崽崽,崽崽被送去了醫院急救,可是已經救不回來了。」

    「崽崽的死對方翠的打擊很大,方翠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打擊。瘋了。」

    「方芳聞之消息趕了回來,她也受不了這個打擊,差點沒有瘋過去。不過,她當時很堅強,她沒有瘋,她挑起了照顧姐姐的任務。」

    「姐夫回來了。他是一個比較有血性的人,他知道了事情的經過了之後,沒有哭沒有鬧,也沒有安慰方翠,而是對方芳說,讓方芳照顧好姐姐方翠。他就走進了夜色當中,再也沒有回來。」

    毛震的話說到這裡,林晨突然間想起了有關五年前強v拆的害死人的傳聞。他說道:「我記得五年前因為強拆,害死一個小男孩,雖然這件事情不了了之,不過在濱海影響還是很大的。難道,那個小男孩就是方芳的外甥崽崽?」

    毛震說道:「後來,市裡死了好幾個人,包括那個房地產開發商。沒有人知道是誰做下的案子,不過大家都拍手稱讚。這件事情,至今還是無頭公案。」

    林晨自然知道毛震這話的意思,他知道那個死掉的好幾個人是誰做的。不過,有些事情就算知道了,也會被某些有心人掩蓋下去的,「河蟹」是關鍵,那些不和諧的聲音幾乎是不會被聽到的。

    就算有人在網絡上爆料,最終還是被某些有心人,以「謠傳」處理掉,那些爆料人,也會因此被領導們過年過節的時候「關心」一下。

    良心有些時候,不是人們想要喪失的,人性的冷漠有些時候也是被社會的某些不合理的現象逼成的。

    毛震看向林晨說道:「林晨,我問你,你覺得這件事情那個流浪漢有錯嗎?」

    林晨搖了搖頭說道:「沒錯。」

    毛震說道:「是的,流浪漢沒錯。可是他至今都沒有消息,這些年來,他一直失蹤當中,沒有聯繫過家人,他是生是死,沒有人知道。方翠後來死了,他也沒有辦法參加她的葬禮,或者,他已經在另外一個世界等候著她,也許他們一家人已經在另外一個世界重聚了。在那個世界,沒有強v拆……」

    林晨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問道:「毛震,你和是說了那麼多,說了這個故事,到底想要告訴我什麼?」

    「可憐的人,要的不是別人的同情。」毛震說道,「可憐的人,並不是任人欺負的人。可憐的人犯下案子,犯下錯誤,並不是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想要犯錯,他們是被逼的,他們也希望能夠和普通人一樣,有著幸福的家庭,有著美好的家庭,有著幸福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一個可憐的人拿起了屠刀,請你在收拾他們的時候,去看一下他們的過去。」

    「他們只是被惡魔的眼淚所污染的善良人。他們的本質還是善良的。」毛震看向林晨一字一頓地說道,「請、不、要、成、為、惡、魔、的、儈、子、手。」

    林晨吃驚地看向毛震說道:「毛震,你這話裡有話,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哥,什麼話裡有話?」這個時候林紅從外面接電話回來了,剛好聽到林晨這話,忍不住追問道。

    「沒事。我和你哥在討論高考的理科綜合試題。」毛震連忙說道。

    林晨愣了一下,他真的不知道毛震到底是什麼意思。

    「哦,是理科試題啊!哥,我去打了那麼久的電話,你們兩個吃飽了嗎?」林紅問道。她才不相信這兩個人在討論理科試題呢,八成是討論一些成人話題,而且還是小孩不宜的那種。

    「吃飽了。」毛震說道。

    林紅看向林晨,彷彿在問:「真的吃飽了?」

    林晨也點頭說道:「我吃飽了。你還餓嗎?」後面這一句只是習慣性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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