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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揭開精靈族神秘的面紗 文 / 東皇炎

    精靈:長壽,高貴,優雅,聰明,美麗,和大自然幾乎融為一體,擅長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他們將村落隱密地與森林融合,盡量不對森林做出傷害,精靈之間平等友好,崇尚自由,喜歡表現自我個性,顯得無序且善良的,敵視邪惡種族,而和善良種族都能友好相處。()

    精靈身材頎長,聰慧美麗,舉止優雅,目光敏銳。他們最擅長詩歌,文學和音樂,也是優秀的弓箭手。精靈以詩歌、舞蹈、說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稱,崇尚自然單純的美。但若森林家園受到威脅,精靈便會施展刀弓技巧和戰略,顯露武藝精湛的一面。

    精靈認為人類不夠細膩,半身人不夠沉穩,侏儒太平凡,矮人則毫無幽默感。他們對半精靈帶著些許憐憫,對半獸人則完全不信任。雖然精靈可能給人感覺有些傲慢,但卻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樣挑剔。一般而言,精靈對於不合己意的人,也會表現愉悅和親切。(註:這些是在百度上找到的。)

    以上,是離泱通過小說等媒介瞭解的精靈族特徵。因為地球並沒有這種意義的精靈族,還曾經讓她對如此美麗的不亞於神的種族非常嚮往。特別是托爾金在自己的《指環王》中所創造出的精靈族更是成為後來精靈設定的基本參考和經典形象。

    可是,在真正接觸精靈族後,離泱很是鄙視了一番,丫太會裝了,想像和現實果然是有些的差別的。

    在聖精靈族,一天到晚都看到美麗的優雅的高貴的精靈們,確實讓她感歎這個種族的完美,果然和自己看到的介紹一樣,沒想到地球人幻想中的完美種族居然真的存在。不過,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存在,神都不能倖免,況聖精靈呼。

    「嗖嗖——」又是破空兩箭,打斷離泱的悲歎,然後就看到馬克拎著4只錦雞從樹上跳下,得意地在離泱面前晃著:「菲爾妮,如何,都是一箭雙鵰噢。」

    菲爾妮是離泱常用的名字之一,因為漢語的離泱能讀標準的精靈實在太少了,所以對於發不准音的人,比如馬克這傢伙,離泱只能使用英文名來讓他們發音,不過對於能準確發出自己名字音的人,比如阿薩曼迪斯,她還是喜歡讓他們叫她離泱。一箭雙鵰是離泱某次心血來潮告訴馬克的,說是自己故鄉一個名將長孫晟的功績。這讓一向自負於弓箭的精靈們很是不甘,總是變著法的來體驗一箭雙鵰的成就。

    「人家長孫大大射的是雕,一種猛禽,飛的又高又快,就像烈鷹(註:泰爾德森林的某種猛禽類,非魔獸,擅長叢林中捕獵。)一樣的,你去射啊,就兩隻錦雞也來擺顯。話又說回來,精靈不是熱愛生命,守護森林的麼,你怎麼隨便就用無辜的錦雞來練習。」說完,很是鄙視的看著馬克。

    「熱愛生命和打獵是兩回事吧,不要聽外面不實的傳言。精靈也要打獵的,我們只是不會傷害有靈性或者需要保護的動物。精靈也是食物鏈的一分子,不可能超脫大自然的規律單獨存在。你說的烈鷹就是一種非常有靈性的鳥類,我當然不會去射,再說了,精靈為什麼擅長弓箭,除了本身的條件得天獨厚外,練習也很重要,你認為只射靶子的弓箭手能成為優秀的射手麼?」

    人家百步穿楊還不是就這麼練出來的。離泱很是不忿的嘀咕。

    「不要在老師面前嘀咕我聽不懂地語言!」聽力甚佳地馬克毫不客氣地用弓朝離泱揮來。然後被離泱用劍擋住。「啊。你居然還敢擋住。你不是說尊師重道是你故鄉地傳統美德麼!」

    「是你說隨時保持警惕是一個優秀戰士必備地條件。我就是因為尊重身為老師地你才這麼做!」毫不客氣地反駁。鄙視。強烈鄙視馬克。有嚴重地精靈格分裂症。每次她受傷都會蹦前蹦後緊張兮兮地人。卻總是喜歡毫無預兆地對她進行偷襲。還美其名曰練習警惕性。

    「茲~~~~」電光火石!

    「雞我已經處理好了。馬克。」一個隨意地聲音很突然地插進來。結束了短暫地師徒對決。維斯卡微笑地站在一邊。腳邊地樹葉上放著4只白光光地錦雞。

    「啊。好。」馬克回答。並笑瞇瞇地問離泱。「今天訓練到此為止。菲爾妮想怎麼吃這個雞?」

    「嗯……今天上午經過霍爾部落地時候。埃米納給我了剛採來地野蜂蜜。我們烤****。」

    「新鮮的野蜂蜜?小孩子就是好啊。」馬克非常感歎。

    「……」

    是誰說精靈是素食主義的,就吃水果和蔬菜湯。想當年離泱的第一次晚餐,看到桌子上的肉的時候,非常吃驚,後來才知道,精靈也會打獵,並跟附近的土族或者人類交換自己需要的或者不屑於製作的東西,既然會打獵,自然不可能只吃素,害她某天說出自己疑問的時候還被精靈王笑了,鬱悶。

    就像馬克所說,有靈性的動物精靈是不會去傷害的,精靈的一切行動以維護森林平衡為基礎,不像人類那樣只是為了樂趣而打獵,而且按照後來維爾斯的話說,「精靈雖然根據屬性分為水火風地聖5個種族,但是都是崇尚自然的存在,喜歡生活在森林中並接受神樹庇佑的我們,甚至像地精靈那樣完全生活在樹上的族群,其實比起動物我們的天平更傾向和依賴於植物。如果不是精靈的身體本質始我們偏好清淡的口味,或許我們比人類更偏向肉食。」

    現在離泱已經瞭解了,這個世界的精靈族最初誕生於元素的精華,所以根據自身屬性分成水火風地四個種族,每個族有若干分支,分別有不同的精靈王管理,而每個種族又有一個最高的精靈王,負責協調該屬性的所有精靈,這樣的精靈王根據屬性分為水精靈王、火精靈王、風精靈王和地精靈王,其他精靈王則直接稱呼其領地名或本名,比如居住在帕爾水域的精靈王納米西爾,就被稱為帕米王或納米西爾王。

    聖精靈族沒有分支,是唯一的存在,據說是當年天地大戰的時候,為了拯救這個世界而做出重要犧牲的精靈們,被神所眷顧重新賜予生命而獲得光輝的力量,所以他們被譽為最接近神的存在,並且在許多智慧種族遺忘後,依然遵守著古老的盟約,守護著世界也遠離著世界。

    聖精靈族不喜歡接近人類等智慧種族並不是僅僅因為他們的驕傲,更多的是因為他們漫長的壽命。生老病死的悲哀是精靈也不能免俗的,敏感的他們甚至更注重感情的交流,也更容易受到傷害,所以他們只能遠離那些容易使他們產生這種傷害的生命。

    當年阿薩曼迪斯正式宣佈將撫養離泱的時候,遭到了大部分精靈的反對,就是因為人類渺小短暫的生命,必將傷害到精靈敏感纖細的神經。看著人類的慢慢長大,衰老,死亡,而自己的時間卻幾乎是停滯不前,會令他們產生恐懼和不安。

    當然,某些神經大條的精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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