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玄幻魔法 > 情迷獸王:槓上狂野BOSS

《》正文 412.第412章 你是我的小傻瓜 文 / 柳香橙

    照顧安傑拉幾個小的吃飽,清快速解決自己的肚皮。

    利落將桌面收拾乾淨,就準備給狼烈他們送飯,叮囑江晴別亂動,讓空看著安傑拉,別吵到江晴。

    然後,才朝著自家屋子走去。

    見江晴神情有些倦怠,空小心抱著安傑拉,帶著狼睿去到木屋。順便護送江晴去樹屋午睡,承諾他會看好安傑拉和狼睿,讓江晴不必擔心。

    江晴打著呵欠,雖有些擔心。

    知道清過去很快就會回來,隨意點頭,不久後沉沉酣睡過去。

    狼墨回來,見著客廳空蕩蕩的,空無一人。

    輕皺起眉頭,朝臥室後木屋走去,但見空帶著安傑拉和狼睿在平坡嬉鬧,開口道:「空,江晴哪去了?」

    「江晴去樹屋午睡了,灶台上清姨給你溫著飯菜。」空連忙起身,他們將椰子拋入水塘中,安傑拉在裡面用魚尾和狼睿在平坡上嬉鬧,玩的不亦樂乎!

    狼墨點頭,看了狼睿幾眼,見他額頭傷口好了些,說道:「看著點狼睿,狼睿頭上傷口沒痊癒,別讓他下水。」

    「嗯,好的。」空認真應道。

    狼墨轉身走去廚房,囫圇填飽肚子,就往庭院旁樹屋走去。一上午沒見江晴,他想得緊。匆忙吃了些東西,直奔樹屋,就想多看她兩眼,以解相思之苦。

    走進樹屋,見著江晴側躺在竹床上,高聳的肚皮半掩著,露出一小部分肚子。手上拿著什麼,指尖有些紅腫,狼墨擰著眉,神情有些陰鬱。

    上前,小心握住江晴的小手。

    看清指腹細密的針尖印,當即黑了臉,不敢太大力擔心會吵醒江晴。拿過另一隻手,同樣佈滿細密的針尖印。青蔥白嫩的小手,此刻紅腫不堪,光看著就覺得心痛!

    狼墨輕撫著她紅腫的指腹,神情陰騭。

    感受到一陣輕微的刺痛,江晴迷糊睜開惺忪的眼眸,眨巴幾下才看清蹲在床邊的狼墨,嘟囔道:「墨,你回來了!吃飯了嗎?」

    說著,整個人依偎靠近狼墨。

    「手是怎麼回事?」狼墨黑沉著臉,冷漠語氣透著一絲危險的味道。明明都這般小心了,這人還能折騰自己受了傷,叫他如何不怒不氣?

    聞聲,江晴忙將雙手藏到身後,囁嚅著嘴唇。沒敢吱聲,知道狼墨心疼她,身上哪裡破點皮,狼墨都會心疼自責大半天。這下子,看到江晴雙手十指紅腫不堪,江晴頓覺狼墨週身繚繞出肉眼可見的黑雲了。

    很是嚇人!

    「不說?」狼墨半瞇著眼瞼,危險瞅著江晴,神情流露可怖的戾氣。要不是顧及江晴挺著個大肚子,他真想狠狠地打幾十巴掌江晴的屁股。這人就不能安分乖巧點?

    江晴舔著乾澀的唇角,從床邊拿出那副獸皮套,癟著嘴委屈道:「給你的!戴上手試試看合不合適?」

    狼墨疑惑,接過獸皮套,任由江晴折騰著戴上手。

    「這是什麼?」狼墨問道。

    江晴道:「獸皮手套,我上午給你縫製的,看你虎口總是受傷我心疼!」說著,柔媚的聲音低柔輕緩,帶著些許剛醒時的低啞,尤外撩人心弦。

    狼墨輕顫,盯視著江晴,只見她用紅腫的指腹輕輕觸碰著他受傷的厚繭。一股說不出的感覺,從心房湧現傳向四肢。酥酥的,麻麻的,感覺十分陌生,卻意外讓狼墨覺得溫暖。

    「小傻瓜!」狼墨抬手,輕輕在江晴額間彈了下,而後緊緊地將她圈緊。這貼心的人兒,他真恨不得將她揉進骨髓,融入靈魂,與她徹底合二為一。

    感受到狼墨強而有力的臂膀,江晴柔聲道:「我也想守護你,用我的方式。」目前,她不能跟他走在部族最前面,但至少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感情是平行線,單方的付出注定得不到結果。

    她希望狼墨明白,她會以自己的方式愛著他,注視著他。不管離得多遠,她心底總會住著一個他。

    「我很開心!」狼墨渾厚的嗓音,低而沙,流露出絲絲溫醇的氣息。像是儲藏久遠的上等佳釀,綿長悠遠,垂涎不已。

    他一直懷疑,如果那天不是七月初七,他沒出現在湖裡。

    他是否還會遇到江晴?

    亦或許,他該問遇到江晴的人,還會不會是他?

    這個結果不言而喻!

    他不敢深思,不願深思。只想寵著她,膩著她,讓她徹徹底底的變成他的所有物。他從不知道在自己內心深處,還居住著這樣一頭惡獸,無時無刻都想著吞噬江晴。

    捨不得讓任何人覬覦接近她,強壓著,苦撐著。就為了不讓這頭惡獸跑出來,他怕嚇著她,更怕她疏遠他。

    「試試手感如何?」江晴輕拍著他的肩頭,示意他鬆手,說道:「如何不合適,我在改改……」

    「很合適!」狼墨戴著手套,握了握拳頭,雖說有些不適,但他感覺得到習慣戴著手套。他能發揮出更大的勁道。武器割手,有時他不敢盡全力,擔心沒傷到獵物,反而傷到自己的手。

    「真的?」江晴睜圓眼,小心打量著狼墨手上的手套。確認他有沒有說謊?

    狼墨誠然,賣力點頭道:「這獸皮手套很不錯,戴著它打獵時更方便,就算用盡全力都不擔心武器會傷到自己的手。」

    見江晴一頭霧水的神情,狼墨開口輕聲為她解釋起來。

    以前,江晴沒來到部落的時候,他們平常使用的最多的就是標槍。標槍雖說打磨的十分光滑,那不過是僅限於粗糙的樹幹而言,標槍上木刺什麼的,握在手上總能傷到手掌。

    部族勇士們的雙手,基本上都是傷痕纍纍,就算磨出一層厚繭,有時也會被刺破扎出血。後來,江晴教導製作出了弓箭,情況好上不少,但有時候還是會弄傷手掌。

    有了獸皮手套他們無懼手上的武器,打獵時能夠更專注更認真!

    「怎麼不早說!」江晴心疼,輕撫著狼墨滿是傷痕厚繭的手掌,淡淡的暖意透過手掌傳遞到她的指腹,沒由來她覺得指腹那些針尖印不怎麼疼了!

    「沒事,這是勇士的勳章!」狼墨溫聲道,冷酷清俊的臉散發出無言的霸氣,讓江晴看得失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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