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3章 修改版03 文 / 藏妖
洛毅森走到屍體跟前指著脖子上的傷口,說:「凶器很尖利,瞬間劃開了氣管、頸部動脈,這種情況下血液不會慢慢流出而是形成噴濺狀。一端膨大、一端細小狹長。你們仔細看看。
公孫錦隨著洛毅森的指點上前幾步,彎下腰來。血泊很「完整」其中沒有被毀壞的痕跡。因此,洛毅森指出,從頸部動脈被割開,到血跡噴濺出來,甚至到嘉良倒下,血泊始終是「原始狀態」。換句話說:兇手是在嘉良背後隔開了他的頸部動脈。
但是,藍景陽立刻提出反對意見,「你也看見了,死者背後就是牆,按照屍體的姿態、雙足朝向和位置推算,遇害的時候,死者跟後面的牆約有不足二十公分的距離,這點空間,能站一個人嗎?」
「那你給我個解釋。若兇手站在嘉良面前血跡為什麼沒有被毀壞?」
「你的意思是:我看到現場不足三十分鐘就應該破案了?」
跟藍景陽簡直就是天生不對盤。洛毅森煩躁地在原地轉圈圈。公孫錦面帶微笑地看著他,不說話,也不表態。洛毅森怒氣沖沖地指著嘉良的屍體,朝著藍景陽說:「如果我是兇手,衣服該有血跡。」
「你也許會換掉衣服。」藍景陽不疼不癢地說。
「不可能。」洛毅森再次把矛頭指向藍景陽,「首先,今晚十一點我離開局裡的時候就穿著這身衣服,有同事可以作證;第二,外面那條街上至少有兩個交通監控攝像頭,我和死者橫穿馬路肯定被攝像頭拍到,你們可以調取監控核實我的穿戴;第三,死亡時間是今天凌晨00:15,隊長他們在00:40分趕到,之間相差了25分鐘。如果我是兇手,要在這二十五分鐘之內處理凶器、血跡、指紋、換衣服、後兩者都好說,重要的是凶器和衣服。」言罷,他轉過頭去看著公孫錦,「你們留在外面的人找到這兩樣東西了嗎?」
這話問的有些沒頭沒腦,公孫錦卻覺得有趣,便問:「你怎麼判斷出外面還有人?」
洛毅森忍不住翻了白眼,說:「這不是明擺麼?不管什麼部門出現場都不可能只有兩個人,隊長帶走了我的那些同事,換句話說,現場外圍的調查工作你需要安排自己人負責。」
面對洛毅森的侃侃而談,藍景陽抬手把壓的過低的帽簷向上推了推,露出一雙澄淨的眼睛緊盯著洛毅森。洛毅森有些怔楞,他沒想到,這個態度強硬,口氣冷漠的傢伙居然有一雙如此乾淨的眼睛。但,這不妨礙洛毅森反感他。
洛毅森也不膽怯,坦然地面對藍景陽:「二十五分鐘內處理凶器、換衣服、還要顧忌街道上的攝像頭,我不可能跑的太遠,或者說我只有在兩棟樓之間的巷子裡才有機會藏匿凶器換下帶血的衣服,但是我敢保證,你們在那裡絕對找不到。」
「哦?」公孫錦饒有興趣地走過來,「為什麼?假設是多人作案,你只需要把東西和衣服交給同夥就可以。或者說:兇手是別人,也有一些可能性在巷子裡處理凶器,為什麼找不到呢?」
「直覺。」
「直覺啊。」公孫錦自言自語地說。
洛毅森不喜歡他的口氣,高高在上被他審視的違和感。所以,走到他面前,說:「直覺並不是什麼不靠譜的東西,是多年的經驗結合理論的綜合第一判斷力。」
洛毅森對直覺的定義換來了公孫錦詫異的目光,莫名的,他有些緊張,等著公孫錦出招。豈知,對方卻說:「你回去吧。」
「什麼?回去?」
「當然,早點回去休息。」
洛毅森欲言又止,終究還是沮喪地點點頭,連聲再見也沒說轉身走了。他走到工作間回頭看了眼還趴在地上的嘉良,眼睛裡閃過一絲倔強,趁著裡面那兩個人不備,偷偷把什麼東西塞進了工作台下面。
洛毅森前腳剛離開現場,公孫的電話響了起來,他只是嗯嗯了兩聲便掛斷,告訴藍景陽:「後巷沒有找到凶器。」
「那個姓洛的……」
「我會讓蘇潔盯緊他。」
兩棟樓之間的小巷子裡昏暗無聲,他確定了裡面沒人才閃身進去。出於某種生活習慣,洛毅森永遠都帶著兩部電話,一個是工作專用一個是私人號碼。剛才,他用私用電話撥打了自己的工作電話,保持通話狀態,他想要知道,公孫錦和藍景陽在他離開之後會說些什麼。
很快,他在電話裡聽見了藍景陽的聲音:「公孫,這屋子看起來是間密室,但上面有通道。」
通道?洛毅森心中一緊。他去過那個工作室無數次,從來沒聽說過上面還有通道,那個姓藍的是怎麼知道的?
「我找人來打開看看?「公孫錦的聲音從耳邊傳來。但是,藍景陽卻說,「不,暫時別動。我還要再看看。」
藍景陽的話讓洛毅森一頭霧水,完全不明白是什麼意思。這時候,聽藍景陽接著說:「這是第二起了。你有什麼看法?」
「看手法是同一個兇手。但是……」公孫錦猶豫了一下,「我以為兇手會在短時間內作案,沒想到相隔了半年之久。」
相隔半年?就是說,半年前有人像嘉良一樣被殺?洛毅森下意識嚥了口唾沫,繼續聽。
「公孫,你不覺得奇怪?」藍景陽不緊不慢地說「這起命案和第一起相比少了很多東西。」
這時候,洛毅森聽到了公孫錦的笑聲,繼而聽他說:「那是因為我們的目擊者沒有說實話。」
瞬間,洛毅森的背部一片汗濕。
渾渾噩噩回到家裡,躺在床上的時候還難以接受嘉良已經死亡的事實。
按照規矩,他應該迴避此案。這時候的洛毅森也有些猶豫,換做別人死在他面前,或許他會老老實實迴避這個案子,但那是嘉良,是跟他一起長大,從沒嫌棄過他的嘉良。他做不到不聞不問,做不到袖手旁觀。況且,公孫錦和藍景陽的出現,實在令人費解。對了,還有那個奇怪的男人。
當時,男人也是去了金穗大廈。算一算,男人應該在他之前,23:40——23:45之間進入金穗大廈。隊長他們到了案發現場一直到自己出來,始終沒有發現另外的人存在。當時也是過於緊張,忘了把那個男人的事告訴隊長。而面對公孫錦又不想說。
想到這裡,洛毅森自責地拍著腦袋。不管他對公孫錦有什麼看法,隱瞞線索絕對不是他應該做的。
咬著牙,一拳捶打在床上,低聲咒罵,該死!
他猛地起身,打開電腦。記得公孫錦說過,在半年前發生了一起類似的案件,也許能找到一些報道也說不定。
但事實上,他在網上奮戰了兩個多小時也沒能查到一點線索,他不甘心,改變了搜索方式。最後在某個論壇上發現了一個帖子,標題是:酒吧內離奇命案,隱形人問世。
隱形人!?他急忙點開帖子,上面寫著在一家酒吧店慶的時候忽然停電,然後刺眼的白光充滿了整個酒吧。在人們慌亂的叫聲中白光很快就消失了,但一個女人被割斷了脖子趴在桌子上。
就是這個,洛毅森的血開始沸騰。
一大早洛毅森衝進了的朋友的家,拚命回憶著昨天晚上映在視網膜上的那個光影,試圖讓朋友在電腦上弄出個模擬圖來。半小時後,朋友拍拍他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哥們,別說是我這個高手,就是神手,也沒辦法光憑你比比劃劃的搞出個成圖來。」
洛毅森有些難以接受,這小子號稱沒有他p不了的圖,怎麼到這兒就卡殼了?他不甘心,又去找了幾個人,結果他們都束手無策。看著已經過了上班時間,洛毅森只好暫時作罷,趕去員警局,想著問問公孫錦的聯繫方式,把隱瞞的線索告訴他。
回到緝偵隊,就見羅隊一臉的怒氣。辦公室裡的同事們個個寒蟬若噤,大氣都不敢喘。洛毅森揪住小黃偷偷問他,羅隊這是怎麼了?誰惹著他了?
小黃瞥了眼週遭,才低聲說:「昨晚王強交代了一起走私案。隊長給緝私那邊通了氣,結果過去的時候,那邊狀況慘烈。」
「什麼意思?」
「那幫孫子七個人,擊斃一個。還有一個被同夥殺了。」
「窩裡反?」
「不是。」小黃咧咧嘴,似笑非笑地說了從師兄口中聽來的消息。
殺了同夥那個發了瘋,忽然一刀捅死了旁邊的人。緊跟著就像奧爾曼附體一樣,「英勇」地跳下來了海!臨跳下去之前,還被另外一個同夥在臉上劃了一刀,據說從左耳邊到右耳邊,橫穿鼻樑,一臉血。
後來,剩下的幾名罪犯都被抓了,就跑了那個發了瘋的。因為跑了一個,隊長正氣頭上呢,你別去捅馬蜂窩。」
小黃的警告還在耳邊,洛毅森便英勇地捅了馬蜂窩。
辦公室裡,他嬉皮笑臉的面對陰氣沉沉的隊長:「隊長,你跟東區的王隊關係不錯是吧?有點事我想找他問問。」
坐在辦公桌後面的羅海峰氣惱地瞪了一眼,隨手把一部電話拍在桌子上:「你說你小子到底想幹什麼?」
是昨晚留在案發現場的電話。洛毅森頭皮一緊。洛毅森不是剛出校園的愣頭青,深知自己的獨斷獨行犯了多大的忌諱。當時被嘉良的死刺激的失去理智,只想著盡快、多些掌握有關案子的線索。冷靜下來,他也有些後悔。可事情已經做了,沒人給你後悔藥吃。洛毅森怏怏地說:「那兩個人什麼都不說。」
「人家憑什麼跟你說?咱們是兩個部門,這案子現在歸公孫了,你攙和什麼?當自己有多大能耐居然敢偷聽他們的內部情況?我告訴你,要不是公孫不願意多事,就你這個舉動足夠讓自己停職半年。」羅海峰越說越惱火,隨手抄起一個文件夾打在洛毅森的腦袋上。
這一下,把洛毅森打火了!拍了隊長的桌子,直喊:「我就是不明白他們到底是什麼人!那個公孫錦又是誰?我也是員警吧?咱們是一個系統吧?」
「小洛。」羅海峰鎮定地打斷了他的追問,「死者是你的朋友,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可你也要明白這案子就算由我們來偵破,以你和死者的關係也是需要迴避的。況且,某些案子公孫錦那邊的能力要強過我們。員警是紀律部隊,你要服從上級的決定,所以,不要再給自己找麻煩。」
對,這才是關鍵!洛毅森抓住了重點,再問:「什麼叫『某些案子』?」
這混小子,真是死倔死倔的!這都跟自己撲騰快三年了,怎麼一點沒改?羅海峰無奈地歎息一聲,拿起蓋子扣在茶杯上。這是他慣有的動作,表示一個話題的結束。他起了身走到洛毅森跟前,正色道:「你暫時休假。」
「憑什麼!?」
「憑老子是你隊長!夠不夠?夠不夠?」
洛毅森把牙齒咬的咯咯直響,掏出手銬和配槍狠狠拍在桌子上,摔門走人。
一切都顯得這麼不正常,不管是公孫錦還是被勒令休假,甚至是嘉良的死。洛毅森被太多的疑問打的措手不及,但他明白,歸根結底的問題不是公孫錦,也不是隊長,而是嘉良的死。
只是,即便自己沒有在場,這案子也不會落在緝偵隊。思及至此,洛毅森想起半年前酒吧的案子……
該做的事不是沒有,也不是說休假了就什麼都做不了。正所謂在家靠自己,警界靠朋友嘛。
他叫了計程車,給當年在警校的室友打了電話,半小時後和對方見了面。龍曉一見著他的臉就誇張地張大了嘴:「我去,你怎麼成紅眼耗子了?」
洛毅森心想,我一夜沒睡眼睛不紅就怪了!他抓著龍曉的胳膊把人按在座位上,左右顧盼了幾眼,才問到正題。龍曉皺皺鼻子抓抓頭,相當為難地說:「哥們,這案子我勸你別管。」
「說個理由。」洛毅森問道。
「其實吧。」小龍琢磨一下措詞,「我知道的不多。死者叫唐康麗,在一家酒吧被殺。一周後,這案子就移交其他部門了,至於是什麼部門,隊長也沒說,雖然也有人追問過,但隊長發了火。就我們隊長那□□的脾氣,哪還敢有人多嘴啊。」
雖然龍曉不知道是哪個部門,但洛毅森可以肯定是公孫錦那些人。他問道:「哥們,你們不是還查了一個星期麼,有什麼線索?」
「毅森,你想我不得好死啊?」龍曉誇張的摸樣有幾分喜感,「隊長要知道我私下洩露給你,還不活埋了我。」
這滑頭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主兒,洛毅森跟他同學四年還不瞭解這點麼?把事先準備的東西拍在桌子上:「別廢話,把你知道的告訴我,這三十來張世鼎洗浴中心的貴賓卷就是你的。」
龍曉咂舌,看著三十來張貴賓卷直嚥口水,但只能告訴洛毅森:「不是哥們不幫你,那案子所有的資料都被拿走了,我不可能記住裡面的東西。」
洛毅森把貴賓卷拿回一半來,冷眼看著他:「我就不信你一點沒記住。」
「兄弟,真沒記住。唉唉唉,你別都拿走啊。」
「說!」
「你就是個催命鬼!」龍曉憤憤地磨牙,「得,算我嘴欠了。別的我是真沒記住,但是有件事印象很深刻。命案發生的時候不少人在場,我負責給一對小情侶錄口供,媽的,情侶都去死!」
「說正事。」
抱怨完對情侶的怨念之後,龍曉神秘兮兮地說:「他們告訴我看到一片白光,白光過去後,眼睛裡,就是說刺眼的白光裡面有輪廓,白光過去後酒吧間內的普通日光燈亮了,他們的眼睛好像看到類似某種野獸的形狀。」
「哪種野獸?」洛毅森認真地問。
本以為他會不屑地否定自己的說法,沒料到他這麼認真。龍曉挑眉瞪眼:「你還真信啊?」
「信不信你別管。說吧,什麼野獸。」
這可難住龍曉了,他撓撓腦袋,說:「不好確定。有爪子、有翅膀還有很長很長的身子。說像蛇吧,可蛇沒有爪子和翅膀;說想鷹隼吧,鷹隼的身子有沒那麼長。反正這事挺玄乎的。」
嘉良案發時,洛毅森也有這種感覺。那個留在眼底的東西到底是什麼?翅膀、爪子、像蛇一聲的身體。該死,想不出來什麼生物長成那副德行。
龍曉知道的不多,洛毅森也沒再逼他,最後還是把那三十來張貴賓卷留下了。
告別了龍曉,洛毅森在馬路上漫無目的地走著,被電話鈴聲嚇了一跳,生怕是隊長來抓包,一看到是龍曉的號碼,禁不住自嘲地笑了笑。電話裡,龍曉問道:「不行,我還是忍不住,你給哥們說實話,為什麼要打聽這案子?」
為什麼?洛毅森沉默片刻,沉聲道:「我發小被殺了,作案手法、死亡現場和唐康麗的一模一樣。」
「真的假的?」
「我會拿這種事開玩笑嗎?而且,那個什麼特殊部門在懷疑我,因為當時我在案發現場。所以,論公論私,我都得查查。」
耳邊傳來龍曉的歎息聲,遂聽他說:「這話咱說完就算,你也不要太看重了。」
「你怎麼這麼囉嗦,有話就說。」
龍曉繞過街口,走到一家店舖門口停了下來,壓低聲音,說:「看在我睡在你上面四年的份上,最後透露一點。唐康麗在被殺前幾天曾經跟人結怨。她女兒在佳佳幼兒園當老師,有一天和同事發生了爭執,對方不小心劃破了她的臉,第二天唐康麗跑去幼稚園鬧,罵的很難聽,而且還要求幼稚園方面給對方一些嚴懲。」
「知道那個人是誰嗎?」洛毅森問道。
「叫『江蕙』。我查到的線索不多,只知道她沒有父親,所以唐康麗罵她是『野種』具體情況你自己去查吧。」
聽到洛毅森說了聲謝謝,忽然就覺得心裡忐忑不安,叮囑他:「毅森,你小心點,有什麼需要可別忘了哥幾個。」
說是讓他小心點,可以那小子撞了南牆也不回頭的性格來看不折騰出點事兒來不可能吧?龍曉無奈地搖搖頭,剛剛收好電話,忽見兩個高大的男人圍了上來。他面色一寒:「幹什麼?」
對方穿著很普通的衣服,把他堵在路邊,其中一個開口問:「你跟洛毅森說了什麼?」
龍曉一怔,呆呆地看著對方拿出證件。
雖說洛毅森的朋友不多,真到用得著的時候還是能找到那麼幾個。這一次,洛毅森找到的是專做模擬畫像的哥們。詳細描述了一番,很快,昨晚那個寡言的男人出現在紙上。
「你找他!?」哥們詫異地問。
聽這口氣似乎有戲,洛毅森敬了好煙,笑道:「你認識吧?」
「本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認識。」哥們笑著調侃他,「你多久沒看雜誌沒看電視了?」
洛毅森抽了幾口煙,沒吭聲。不好意思說除了體育頻道他什麼都不看。
「這個人叫沈紹,是本市沈氏集團的ceo。」
「他是沈紹?」
這怎麼可能!?20號的晚上沈紹明明在魚味坊啊。轉念一想,也不是沒有可能。他們在魚味坊執行任務的時候是八點半到九點之間,而遇到沈紹的時間已經過了十一點。中間相隔了兩個多小時。
忽然!洛毅森想起抓捕王強的時候,曾有個黑衣男子幫忙。那個人會不會是沈紹?當時,那人背對著他,他看不到男人的臉,只看到男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裝。在地鐵站遇到沈紹,他穿的同樣是黑色西裝。沒錯,一腳就把王強踹翻的人肯定是沈紹!
想是想明白了。但洛毅森總覺得看似尋常的表象下,隱藏著什麼不為人知的動機。是對自己,還是對王強,他分辨不清。
發現洛毅森走了神,朋友催促道:「你還聽不聽啊?」
「聽,繼續說。」
朋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一開腔,滿嘴的八卦。
「沈紹是典型的資本家高帥富,黃金單身漢。他爸結過六次婚,現在這個老婆比老ど還小一歲。老沈頭兒有十個兒女,沈紹排行第七。初中就去國外上學,研究生畢業才回來。回國後閒了一年。那一年裡,他們家死了五個。」
「死了五個?」洛毅森一皺眉,「什麼人死了?怎麼死的?」
哥們為難地說:「一起死的,意外事故。其中一個是沈家的嫡長子,也是沈氏當時的ceo。然後呢,哦,就是這五個人死亡之後,沈家任命沈紹為ceo。坊間傳言,是沈紹神不知鬼不覺弄死了家族裡的對手。當然,這毫無根據。」
洛毅森安耐著心裡的疑問,問道:「你怎麼知道這麼多?」
「八卦小報滿地都是啊。」
好吧,或許他也應該經常看看八卦小報什麼的。念頭一轉,洛毅森用哥們的電腦查了一下沈氏旗下的產業,金穗大廈名列其中。洛毅森不禁猜想:那麼晚了,沈紹還去金穗大廈幹什麼?
思前想後,他決定去拜訪一次沈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