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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九章 軍令狀 文 / 正七品

    車主看到指揮中心李縣長坐鎮在這,嚇得雙腿直顫。在夏局連聲逼問下,他老實交待,由於賭博輸了錢,把車抵押給了賭友。夏局一聲令下,車主的賭友很快找到了。但他說,今天中午在賭博時,車子丟失了。

    這時張隊長把專家繪的像帶到了指揮中心,李縣長要求公安局立即與電視台取得聯繫,要求電視台連續不斷播放畫像,並作出懸賞。

    電視播放沒多久,就得到消息,有人說在一小河邊發現了一輛桑塔納,與電視上的描述相符。

    李縣長便立即跟隨張隊長前往現場。

    這時天已大暗,只能用幾輛警車的前大燈同時照著那車子。

    經過一套規定的勘察程序後,車子被拉走了。

    經過一天的緊張忙碌仍然沒抓到真正的兇手,李縣長非常失望,由於醫院傳來消息,說史向英肺部感染生命垂危,只得與張隊長告別。

    第二天刑偵隊陸續接到舉報,把與畫像相近的人抓來了十幾個,公安局派出大量人員進行走訪調查。結果大多數人都沒有作案時間,被排除了。最後,剩下五個人說不清兇案發生時的去向。

    為此,張隊長對這些人進行了仔細的盤問,但都不承認自己作案。只能叫來花店員工隔著玻璃牆進行辨認。

    第一個員工進來看後,一會說這個像,一會又說那個像,最後竟然說都像。張隊長只能苦笑,說:「下一個。」

    第二個員工進來看後,猶豫了半天指認了一個。這使張隊長大喜,以為破案在望了。

    但第三個人卻指認了另外一個人。

    第四個員工又指認了其他的人。

    張隊長歎了口氣,心想這叫什麼指認?這不是相當於沒指認嘛。

    當張隊長把辨認情況向夏局長匯報後,夏局長只能下令對這五人加強警力,繼續進行徹查。

    第三天下午,聽了各路調查人員匯總的情況後,張隊長和夏局長都困惑了。各種信息都指向了這五個人,但五人中只有一人作案,怎麼辦?

    張隊長在專案組會議上坦承,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如果不能確認罪犯,就只能逐個進行調查,由於這些人都是某縣人,目前唯一的辦法就是趕往某縣從他們的社會背景查起。如果查不清楚,就只能放人了,等有了新的證據後,才能對其中的某人重新進行調查。

    夏局長則宣讀了縣委的指示,鑒於此案涉及縣長,在社會上又有著強烈的反響,縣委要求在十天之內限時破案,要求局長和刑偵大隊長立下軍令狀。如果案子不破,兩人都必須主動辭職。

    夏局長知道這是顧書記在將他的軍,這種做法叫做「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夏局長判斷顧書記一定是想利用這次案件拿掉自己了。由於知道李縣長夫人史向英病情嚴重,不忍心打擾他,只能一個人默默迎接顧書記的挑戰。所以宣讀時,心情非常沉重。大家聽後,雖然個個義憤填膺,想打抱不平,但也無可奈何,因為人家說得有理有據。

    第四天,派出了前往某縣的調查人員。張隊長則對五人的手進行了對比調查。根據他的判斷出刀能如此快的人,一定手上會顯露出某些信息的。但結果是五人的手都差不多,所以根本沒法確定。

    第五天,張隊長又親自到案發現場進行了調查,仍然一無所獲。夏局長在監控裡也是看了又看,也沒看出什麼名堂。

    到第六天時,從某縣傳回的消息是,這五個人在長江縣打工已多年,親朋中沒有一個人瞭解他們現在的情況。

    第七天時,刑偵隊瀰漫著消沉的氣息。一個個像蔫了的茄子一樣,了無生機了。顧書記的電話又一個接著一個地催著,關鍵詞有很多:「必須、立即、限時、軍令狀」。

    中午時,夏局長把張隊長叫到了辦公室。夏局長說話時心情沉重得很,他說道:「這幾天李縣長一直沒來,我感覺很對不住他,失去了他對我們的信任。顧書記要求我們立了軍令狀,我們看來只能同時提交辭呈了。你先寫在那!同時也替我複製一份,到時我們倆人一起提交。呵呵!」

    張隊長聽了夏局長的話後,垂下了頭。

    第八天,顧書記親自來到了指揮中心,再次強調了軍令狀。

    第九天,夏局擬好了放人的決定,只等明天放人了。他知道對於嫌犯而言,現在抓的時間已經夠長的了。兩人的辭職報告也都已簽上了各自的大名,只等明天下班前提交了。

    這幾天顧書記和老狼天天晚上都會在888房間碰面,顧書記本來以為老狼被抓,那小子必死無疑了,卻不料,公安局一時指認不出他來,心中好不得意。經與老狼商議後,故意借用縣委的名義發出了軍令狀,要求夏局與張隊簽訂,其用意:一方面用強大的壓力打亂兩人的方寸,另一方面如果不能限期破案,則趁機剪除掉李縣長的臂膀。算盤打得很精,也很準。

    眼看限期要就到了,想起公安局被一條小計謀就輕而易舉地搞定。顧書記和老狼不禁得意得開懷大笑起來。

    案發的第二天史向英就醒了,由於肺部有感染,一直處在病危之中,李縣長每天上班後,處理完繁瑣的公務,就立即趕往醫院陪同了。他沒想到調查工作這麼艱苦,原本以為第二天抓到了五個嫌犯,就破案在望了,所以也就沒有再過問,只等案件破了後,聽匯報了。

    這天下午,李縣長發現史向英的病情穩定了,便想起破案情況,這才趕往公安局。

    當他得知局長和刑偵隊長兩人都簽了軍令狀,而且明天就要提交辭職報告時,大吃一驚,一時失態,當即大聲罵道:「他媽的,是哪個王八蛋簽發的?這麼大的事,做為縣長的我怎麼不知道?這軍令狀不算,老子不認。」李縣長本來心情就不好,一向溫文而雅的他,由於急火攻心,竟然也暴起了粗口。

    夏局長和張隊長趕緊安慰李縣長道:「是我們無能,不能怪誰,這跟頭我們認栽了。」

    李縣長看到他們如此消沉,氣不打一處來,大聲道:「不是時間還沒到嘛!趕快去調查呀!現在每一分鐘都很寶貴的呀!你們兩個親自出去調查,就憑你們的本事還調查不出來?」

    夏局長長歎一聲道:「時間不夠啊!我們水平有限,找不到確鑿證據啊!如果有合適的人,那就另換別人來做!」

    「不行!」李縣長的臉漲得通紅,他大吼道:「你們都調查不出來,別人就能調查出來了?反正,不管怎麼樣,我都不同意你們兩人辭職。」

    局裡的其他人聽到縣長如此發怒,吼聲震動屋宇,由於想為局長和和隊長共同承擔掉一部分責任,便都過來圍在了會議室門口。男女隊員們都垂著腦袋,他們心裡清楚,案子破不了不是局長和隊長的錯,是因為歹徒反偵察能力太強了。破案必須要有機緣巧合才行,硬逼是逼不出來的。

    想起自己的好兄弟,好幫手,明天就要辭職了,看他們窩囊的樣子,由於恨鐵不成鋼,便大喊大叫了一陣。不過,稍稍冷靜一點後,李縣長立即明白光罵是沒有用的,自己必須能實質性地幫他們一把。去和顧書記商量撤消軍令狀?顯然是不現實的。除此外,還有別的辦法嗎?自己親自出去協助調查?沒時間了。李縣長沉默了片刻,大腦迅速開動,一剎那就想出了好幾個對策,但仔細一想,又都不行,只能搖頭。

    「把我幹女兒的屍體火化了?」夏局長見李縣長已無話可說,心想反正自己要辭職了,這案件由別人來負責,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不了了之。與其等待,還不如再點把案件結了。

    乾女兒!呵呵!她哪是我的乾女兒啊?是我的最最親愛的啊!在她臨死的隔夜,我在夢中還和她分享了極致之樂的啊!

    當李縣長在腦海中回放了一會夢境後,臉上不禁展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真美啊!這種夢境是自己少年時第一次在夢中遺精時才有過,那是少年的烏托邦式的夢。而這次的夢是與現實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是真正的靈與肉水**融的極致之夢啊!

    想到這裡時,李縣長突然想起了醒後對於意念移物的練習,想起了自己身上潛藏著的特異功能。突然有了主意,不過,不能告訴他們,還只能把戲繼續演下去。

    「到底是哪五個三頭六臂的傢伙,害得我們的局長和隊長要辭職啊?快點叫來,讓我看看呢?」李縣長繼續大聲地叫喊起來。

    張隊長歎了口氣,小聲嘀咕道:「您又不認識他們,看也是白看的嘛!」

    李縣長心想,你小子真的欠罵,我在替你想辦法,還不感激,竟然還說我是白看的。我風水都能看,難道看個人,還會白看嗎?呵呵!你小子,這叫做狗眼看人低哦!心裡那樣想,嘴上卻故意繼續罵道:「唉!你小子反臉不認人了,是?我剛把你調來,你就不承我的情啦?讓我看一看,又不死人,以後,也好讓我知道是誰把你們逼辭職的呀!在大街上,遇到了,都還不認識,不要讓案犯笑死了啊!唉!」

    張隊長聽後,再不說話,而是看住了夏局長。夏局長與張隊長對視了一眼,微微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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