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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 除非長得帥 文 / 希煙

    金知蓮說完,就帶著侯意耀武揚威地走了。

    臨走,侯意指著墓碑上得侯明翰,對阮明鏡嗤笑道:「看清楚,這是我爸爸,不是你爸爸,你賤沒關係,可別眼瞎。」

    阮明鏡沒有哭,一點眼淚也沒流,侯遠靳陪著她站了一會兒,伸手摸了摸她的頭:「走吧。」

    阮明鏡問:「去哪?」

    「回家。」

    她搖頭:「小九哥哥,那個侯家,我一點也不想回去了。」

    侯遠靳早知她會這樣,淡淡道:「剛才不是還宣戰嗎,怎麼人一走,你就立刻脆弱得不堪一擊了?」

    「……?」她滿腦疑問,繼而想起什麼似得:「你剛才為什麼不幫我,還任由她們欺負我?!」

    「因為你實在太好欺負了。」侯遠靳伸出手,按在她的脖子上,感受著她跳動的大動脈:「善良,天真,無辜,連僕人都喜歡你,可是對於金姨跟侯意來說,在侯家根本不值一提。連你也感覺到了,對嗎?」

    「我只是不想讓她們這樣羞辱我。」

    「獨自抵抗的滋味如何?是不是很難受?我能幫你攔下她們的惡言惡語,一次,兩次,甚至上百上千次都不成問題,那麼倘若有一千零一次,而我不在你身邊,你又該如何呢?」

    「那怎麼辦?我都宣戰了,你不幫我怎麼行!」阮明鏡焦急道。

    「你想贏?」

    贏?她遲疑了一下,不知道侯遠靳為什麼用這個字,可最後還是咬住下唇,輕輕點了點頭。

    「先回家吧。」侯遠靳擔心她咬的太厲害,手指輕輕撫上她的嘴唇,慢慢磨挲那一片柔軟,繼而眼光落到她額頭上的傷,眼底不由得染上一抹血紅。

    ————————?————————回到侯家,侯遠靳叫來原燁給阮明鏡包紮傷口。

    原燁邊清理傷口邊歎道:「好好的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坐我爸的車出去,回來時卻受了傷,還傷在額頭,還好只是皮肉傷,不然留下疤痕,簡直是犯罪。是誰這麼狠心?」

    阮明鏡手裡拿著紗布,抬起大眼睛,眨啊眨:「原醫生,其實,其實……是我自己……啊,好痛!」

    原醫生將紗布纏好,最後狠按了一下,痛的阮明鏡齜牙咧嘴。關鍵她還不敢抱怨,因為原醫生表面淡淡的,其實腹黑著呢,看不慣的事,怎麼也要挑一些刺兒。上一次她只是不聽醫囑貪喝了一點冰水,腸胃受了涼,原醫生來了二話不說,開了最苦的藥,打了最痛的針,她真是怕了他了!

    不過,明明是她的臉,又不是他的臉,他幹嘛這麼生氣!

    在原燁給阮明鏡治療的時候,侯遠靳坐在書房,聽小孟的匯報。

    「五天前遲楠來侯家的確是見意小姐,並且在離開時巧遇阮小姐,據僕人說,阮小姐是差點摔跤才被遲楠扶住,兩人沒有什麼異樣的舉動。至於接下來與意小姐大吵一架,也確實屬實,吵架原因不明。」

    「遲楠跟小意怎麼會有來往呢?」

    小孟臉色怪異:「您上次將遲楠關起來,也是意小姐放走他的。看他們這幾天的接觸,恐怕有戀愛的跡象。」

    侯遠靳沉默不語,眉頭深鎖。

    小孟沒有打擾他,自己退了出去。

    半路上僕人看到他,都躬身:「孟先生。」

    小孟是侯少身邊的紅人和得力助手,常年出入侯家和盛世,幾乎也算半個主子,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僕人們都知道要對他保持尊敬,以後才有好日子過,所以一個個都保持著笑容,暖意融融的,生怕哪裡禮節不周到。

    小孟的臉很平靜,點了點頭,在要移步時,突然又回過身來:「阮小姐現在在哪裡?」

    僕人忙回答:「阮小姐在酒窖。」

    都受傷了還敢喝酒?

    小孟年輕的臉露出一絲擔憂,沒有再說什麼,朝前走著。等拐過彎,他突然轉了方向,向酒窖走去。

    阮明鏡果然在酒窖。

    原來她聽說原司機最近睡眠不好,也不肯吃藥,怕有副作用,就提出要原燁提兩瓶好葡萄酒回去,不等原燁拒絕,就飛快地跑到酒窖選起酒來。

    小孟走到酒窖的時候,她已經選好一瓶法國紅酒,正在專心致志選另外一瓶,架子上的德國酒和意大利酒的年份和味道都夠得上極品,助眠效果也很好,不過她有選擇困難症,分開擺還好,擺在一起就傻眼了。

    「意大利那瓶就很好。」

    小孟站在黑不隆冬的暗處,突然出聲,嚇得阮明鏡抬頭撞在酒架上,匡啷——額頭上的傷雪上加霜,她痛的擰起長眉,等看清來人,才嗔怪地說到:「嚇死我了,心臟差點蹦出來!你什麼時候來的,怎麼一聲不吭?」阮明鏡靠在酒架上,一手抱著懷裡的酒瓶,另一隻手抬起來揉著自己的額頭,撅著嘴朝他走去,忽而話音一頓,黑白分明的眼睛閃過一絲疑慮:小孟這樣站著,怎麼這麼像小九哥哥?

    小孟手插在褲子口袋裡,身材削薄,側影冷漠,乍一看上去,的確很像小九哥哥,只是比小九哥哥矮了些。

    小孟看著她齜牙咧嘴揉著額頭,又吐舌頭又撅嘴,很可愛,便少有的露出笑容:「我也是來選酒的。」

    哦,原來是這樣啊。

    「你剛才讓我選意大利這瓶,為什麼?」」阮明鏡言歸正傳。

    其實小孟不怎麼愛喝紅酒,但是侯遠靳經常喝,而且偏愛意大利產的,酒味香醇,淡,而且也有利於助眠。他心思一轉,便說了理由,只是將侯少這一環節捨去,變成自己親口品嚐的經驗。

    阮明鏡衝他伸出大拇指:「小孟,想不到你居然也喜歡喝我喜歡的紅酒。這一款意大利產的adirondacknoman是酒中極品,追求自然與清新,我最愛它的口感,略帶刺激,還有淡淡的木質香,助眠相當不錯!好,就選它了!」

    她笑盈盈抱著兩瓶酒走上樓梯,因為受了傷,身體一晃,小孟忙伸手道:「我幫你拿上去!」

    「你不是要選酒嗎?」

    「我拿上去後再下來一趟。」

    「那多麻煩呀!」阮明鏡搖了搖頭,不肯。可是小孟執意如此,最後她只得一邊道謝一邊將酒瓶遞給了他。

    「小孟,想不到你其實很善良嘛,平常少板著臉,多笑一笑,這樣才有女朋友啊。我跟你說,女孩子不會喜歡冷冰冰的戀人的,除非長得帥……」阮明鏡又開始話癆了。

    小孟斜眼看了看她。

    女朋友?什麼鬼東西,他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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