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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糖小說 《這麼近那麼遠》 文 / 心水淼

    這個題目,是《八零後》電影的主題曲,是部從開頭讓我流淚到結局的片子,並非裡面感人至深的愛情,只是因為那種直面死亡的感覺。

    我叫唐琳,唐朝的唐,王雙木的琳。

    記憶瑣碎,可能不能完全寫的流順,你們便看看就好。我腦海中最震撼的那天我記得,我爸被警察帶走,我媽欲哭無淚,我站在門外看著警車離開,突然就有些害怕。

    我還記得,家裡被翻的很亂。

    九十年代初期,生活在西北不大的城市,物質生活並不像沿海地區那麼發達。但我好像一直都是同學們羨慕的對象,因為我總能帶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去學校。

    我爸常不在家,我媽說他要麼在出差,要麼在國外,我對他的記憶很模糊,但大部分都是喜歡的,因為他每次回來我都像過年。新衣服,文具,國外產的零食,等等。

    八零後的孩子,好像都經歷了改革狂潮期。我記得那時候自己還小,也不像現在孩子這般被父母看的緊。每逢週末寫好作業,拎著我爸買給我的一套玩具桶,去大院西邊的供應站門口玩沙子。

    那會兒的百貨商店,還叫供應站。我零花錢不少,卜卜星一次就能買三包,黃色綠色紅色袋子湊齊,邊玩沙子邊吃。這讓大院中的孩子羨慕。

    大院裡有不少男孩子,他們喜歡成群結隊,但我幾乎沒朋友,我討厭女生之間無休止的嘰嘰喳喳,亂嚼閒話,男生嫌棄我是女的,騎馬打仗玩不起來。

    所以,我還不如玩沙子。

    於是,沙子玩久了,總會出現事端。就是那種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

    我有刨坑的喜好,總覺得沙子下面埋著什麼,常常一刨就是一下午,那堆沙子澆過水,外面鬆散裡面凝,而我的坑刨的也有水平,防空洞一樣的塌不下來。

    那群男生偶爾從我身邊呼嘯而過,搗亂的嘲諷的幹什麼的都有。而這一次,他們玩大了。

    我還在往外挖,半個身子探在沙子上,一個男生衝過來給了我屁股上一腳,我一頭直接栽進沙子裡,趕緊站起來的時候,顧不上鼻子嘴巴,眼睛被沙子迷了。

    我是生氣的,更是疼的難受的。

    那天,我哭了。眼淚流出來,還是沖不乾淨沙子,牙齒間都能聽到咬到沙子的卡嚓卡嚓響。

    有人站在我身邊,驅趕走了那群討厭的孩子,然後用手絹幫我擦臉,他對我說:「不能用手揉,我帶你去洗洗。」

    我被他拉著,走到水管邊,按著他說的辦法不停的用水浸濕眼睛,沖洗著。

    終於能睜開的時候,我看到他。

    黑的確良褲子,白色襯衫,很高很瘦,剃著板寸,很乾淨整潔的樣子。

    我見過他,他比我大不少,也住在我們大院。

    「你的桶,裡面東西應該不少,回家去吧。女孩子少玩點沙子。」

    我自始至終沒有和他開口,他走後,我手裡還握著他的手絹。藍白色格子的,洗得有些舊,卻很乾淨。

    就在這件事發生的第二天,我爸被帶走。那會兒我九歲,四年級。我後來知道那個溫暖的男生叫孫謹,上高一。

    我沒有再提著桶去玩沙子,更是不願意出現在大院裡,因為他們叫我殺人犯的孩子。

    我爸沒殺人,可我爸確實被大張旗鼓的帶走了。

    回想起來,那是我覺得最黑暗的一段時間。家裡的經濟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很長一段時間我媽都沒有再給我買過新衣服。我穿著表哥的舊棉襖,咖啡色上面有黑貓警長的圖案,我很討厭那個顏色,可我還是安靜穿著。

    我學習本來就不好,個子長的又很高,寫不完作業,做不對題,老師會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罵我是傻大個,豬腦子,吃的東西都浪費了。

    於是,我在大院裡有了新歌謠。唐琳是個豬大腦,個子太高沒啥用,爸爸是個殺人犯,人人見了都逃跑。

    我媽保護不了我,我人能逃開心卻會疼。可我無能為力。

    在我十歲那年,大雪天,我被一個雪球迎面砸出鼻血後,我反抗了。

    五個男生,有比我大的,有比我小的。我毫無預兆的撲過去抓住了那個最矮的,將他摁在地上狠狠的一頓拳頭。一開始是有人幫他打我的,我不知道後背上挨了多少腳,只知道我不肯鬆手的又打又咬又是撓,直到我身後的人都不敢再動,直到我摁住的那個男孩滿臉鼻血。

    我的手,也沒了知覺。

    我站起來,沒哭。骨子裡有一股難以壓制的暴戾之氣一旦發洩出來,就不可收拾。

    我模糊記得剛上小學時我爸和一個叔叔在我家吃飯喝酒他們說過一句話:沒有事不要惹事,有了事不要怕事。一旦被人圍了,抓住最弱的那個,往死裡打。

    不管我懂不懂,我今天都做到了。

    動手第一次,我就成了大院裡家長們的瘟神。那個被打的男孩兒家長差點砸穿了我們家的門。我媽給他們賠禮道歉,又是買禮品又是上醫院。

    她沒責怪我,三天沒理我。

    之後,男生們和我打架上了癮,記憶最清楚的那一次,一個據說很能打的男生來找我單挑,他不住我們大院,算是「慕名而來」。我和他都掛了彩。他被我打腫了指頭,我被他打破了眼角。

    我突然就很難受。我不喜歡這樣的生活。

    臉上有血不想回家,我窩在距離我家兩棟房的樓道裡,只有這種時候,我才敢流眼淚。

    被發現的時候,我很尷尬,起身想走,發現我的女孩給了我一條手絹。粉色邊,上面是花仙子的圖案。

    她沒和我說話,遞給我之後,轉身走了。她穿著粉紅色的小外套,背的書包也是粉紅色的。被父母寵愛著的孩子。我知道她,別的女生經常說她閒話,因為自己喜歡的男生喜歡她。

    她媽叫她寧兒。

    我回家將兩塊手絹洗乾淨擺在一起,這真的是我最珍視的東西了,我在猶豫要不要將它們還給主人。

    我開始逃學,下課提前溜走後守在家裡附近那所高中門口,孫謹上高三了,他每天下課都跟著另外兩個大哥哥一起,他喜歡穿白襯衣,總是給人很乾淨的感覺。他看不到我,我也只是遠遠的看著他。

    而寧兒在我們學校,上學放學都有父母接送,我更是不可能靠近她。

    時間就這樣過去。我以很垃圾的成績進入初中,一進學校問題少女的名號就已經四處名揚,老師以我個子太高的理由將我扔在教室的角落,單人單座。倒是正合我意。

    孫謹畢業了,我難受了好幾天,我不能每天再看著他了,我也不知道他要去哪兒,偶爾放學碰到他媽,我都覺得欣慰,至少他家還在這裡,他還沒有走。

    轉眼我初中畢業,畢業班的生活無聊,我還算用功學習,竟然擦邊的勉強考上了高中,和陸清寧分在了一個班。這可能是從我爸被帶走到現在的這些年裡,最讓我高興的一件事兒了。

    這年暑假,我碰到了孫謹,他大學快畢業,他還認得我,我將那塊手絹還給他的時候,他很驚訝。他告訴我,他要去國外了,全家人都要去。

    我可能再也見不到他,我用盡全身的勇氣,抱了抱他。

    我對他說,孫謹,一路順風。我心裡對他說,謝謝你,那一年,這些年。

    我和陸清寧,不知道是怎麼成為朋友的。要是讓我細想,可能從她送我手絹的那一天開始,我們的友情就埋了種子。

    她是個優等生,老師眼裡的佼佼者。但也是個叛逆的娃。至少,所有老師都不讓她跟我做朋友的時候,她義無反顧的攙著我的手,吃同一串糖葫蘆。

    陸清寧是個感情小白。喜歡她的男生她基本感覺不到。不喜歡她的女生她也看不出來。

    這些,我都替她擋著。知道我名號的女生都不惹她,真惹來的女生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於是,她考上了上海的名校。而我,留在蘭州上大學。

    我沒有再見過孫謹,只在大二的那年,收到了他的來信。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找到我的,這封信是從英國寄回來的。我沒有回,我不知道該和他說什麼。客套話,我講不出來,一想到他,我就開始很想他。

    陸清寧戀愛了,也是甘肅人,大三的時候她帶那男孩兒回來過,我無比的反感他,有時候我都在想,我該不會是同性戀吧?

    那男人目光炯炯,卻透著一股子狡猾,我告訴過陸清寧,她不信我。

    後來,大學畢業,他們結婚了,好在留在了蘭州,我還能保護她。

    我舅舅幫我聯繫了一家單位,做會計助理,以後考了會計證就轉正。我每天被各種各樣的報表折磨。陸清寧有了自己的感情生活,我又開始覺得生活黑暗。

    就在這個時候,孫謹回來了。他找到我,說他這幾年挖沙子還蠻有成就,現在是某大學考古學副教授。

    那天,他問我,還想不想挖沙子了。我望著他,就像看著一塊騰著香氣的奶酪。

    我辭職脫產開始考研究生的決定,被全家人反對,然後,我頂著壓力考上了。

    孫謹,成了我的導師。

    我承認,我確實有所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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