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勢利 文 / 青白玉
不用猜測,徐倩就知道這位表姐來電話,恐怕又是給她介紹人,正好是吃飯的時間,她還能剩下一頓飯錢。
她有點無奈地說道:「表姐,都跟你說了,我已經有男友,不用你操心!」
唐艷正在江海市第一醫院附近的一個西餐廳,旁邊坐著一位戴著眼鏡、身穿西裝的男子。這個男子是她以前的同學,現在是江海市第一醫院的一個主科醫生,年紀還不到三十,算是成功人士了。
「小倩,聽表姐一次。出來社會,就得現實一點。這次表姐介紹給你的是個醫生,人家月薪八千多,加上其他收入超過兩萬。」她把聲音調小,悄悄對著手機跟自己表妹說道。
「而且,我都約好了人家,現在都在西餐廳點好餐,你多少給個面子表姐,來見一見吧?」
病房,易錦寧見這是女友的表姐的來電,也是大皺眉頭,對那個所謂的表姐,心裡可是相當的厭惡。他是沒有見過本人,但也在電話上說過兩句,那聲音有點勢利。
無非就是見他窮一點,就老是蠱惑自己表妹拋棄這段感情,委實可惡。古人有言: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怎麼?」陳逸凡見氣氛不大對勁,忍不住詢問。
易錦寧猶豫了一下,簡單將女友的表姐說了下。其父母頓時也有點不高興了。
「附近的西餐廳?易叔、趙姨,我們也去吃一頓吧!」陳逸凡開口道。看不起他的兄弟,以後有她瞎眼的時候。
就憑老大父母之前手上的寶物,老大都可以安心當一個小富翁,比起所謂的成功人士好多了。
「這……我跟你趙姨不大會吃西餐。」
易錦寧的父親忽然尷尬起來,他兩夫婦最近開了小飯店,西餐廳多少也聽說過。那種地方,據說比較高!環境好,當然消費肯定不低。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聽說,吃西餐挺有講究的,他們一點不懂呀!去了不就是丟臉嗎?連帶著這未來兒媳婦的臉都要被他們丟光,那就不好了。
陳逸凡看出他們擔心什麼,笑道:「沒事!不就是一些東西需要注意的嗎?一會跟你們說一說就懂,別擔心!」
其實,主要就是正確使用刀叉那些東西。
是用來切割食物的,不要用刀挑起食物往嘴裡送。記得右手拿刀。
如果用餐時,有三種不同規格的刀同時出現,一般正確的用法是:帶小小鋸齒的那一把用來切肉制食品;中等大小的用來將大片的蔬菜切成小片;而那種小巧的,刀尖是圓頭的、頂部有些上翹的小刀,則是用來切開小麵包,然後用它挑些果醬、奶油塗在麵包上面。
左手拿叉,叉起食物往嘴裡送的,動作要輕,撿起適量食物一次性放入口中,不要拖拖拉拉一大塊,咬一口再放下,這樣很不。叉子撿起食物入嘴時,牙齒只碰到食物,不要咬叉,也不要讓刀叉在齒上或盤中發出聲響。
「還是不要了,西餐有點貴,我們隨便一點就好。」徐倩倒是非常體貼兩位伯父伯母!
她摸了摸手腕的手鐲,越看越喜歡,戴在手上非常高!
見老大要開口,陳逸凡調侃道:「老大可是地主出身,怕什麼?」
「什麼?」大家都搞不懂這傢伙到底要說些什麼。
「易叔你可能還不知道,你手上的手錶,跟那手鐲可不是普通貨色。這幾天我剛好專攻這兩三種物件,所以能看出,你那手錶價值過百萬,那手鐲也差不到哪裡!」陳逸凡只好明說出來,當然也隱瞞了些東西,解釋自己這幾天學習了不少關於古董手錶之類的東西。
「啊!」
易錦寧一群人頓時目瞪口呆,他父親看著手上的手錶,馬上摘下來。要是之前知道,這手錶那麼貴重,絕對不會戴在手上,要是不小心掉了,或者弄壞怎麼辦?
「老三,你沒搞錯吧?」
易錦寧懷疑道,這小子才進去多久?能看出是不是古董?以前也沒聽說他有這能力。不然的話,他也早就發達啦!
陳逸凡笑著搖頭:「不信?要不一會拿去給我老闆鑒定過就清楚了。我雖然還不能準確定價多少錢,但這兩樣東西我敢保證過百萬。」
那幾個人相互看了一眼,眼神火熱了一些。要真是古董,別說過百萬,能有幾十萬就足以過上還算不錯的生活。
徐倩連忙將手鐲摘下來,送回給易錦寧的母親。
「伯母!這麼珍貴的手鐲,我不能收。」
易錦寧的母親沒有接,反而給徐倩戴回去:「戴著吧!我倒是相信這是古董,因為這是易家多年傳下來的,一向都是戴在長媳婦手上。」
她也不清楚,這到底流傳了多少代,算是他們易家長媳婦的信物。
易錦寧雖然還不能確認這兩件是寶物,但起碼有了一個希望,而且還不小,頓時高興起來。
如果那是真的話,以後他可以拿出一筆資金來創業,也是他一直的想法,但就是沒有資金,只能望洋興歎。
除了陳逸凡,一群人半信半疑,但也難掩激動的神色。現在,都恨不得馬上跟陳逸凡去他工作哪兒,請人幫忙鑒定一番。
「那我們去看看吧!」易錦寧的父親也是大為心動。
回想起這些東西,他有點相信陳逸凡的話了。手鐲不用說,手錶也是他爺爺那一代流傳下來,差不
多是民國時期吧!
另外,他還想起家裡一件東西。如果這兩件都是寶物,那麼那一件幾乎可以肯定也是,而且價值要高於手錶跟手鐲。
「不急,我們先去西餐廳吃一頓,長長見識!」陳逸凡笑道。
現在別說老大家,就是他也不是很缺錢,西餐廳也不見得去不了。其實,他也沒有去過那種地方吃飯,有心想要去見識一番。
「去,給我打包一份!」老大易錦寧忙說道。
有人看扁他,最不舒服就是他,有令那表姐吃驚的機會,他也不願意放過。等他真有過百萬身家,馬上去挑一輛車子,開到那女人面前晃一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