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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3章 以為是這樣(八) 文 / 若痕

    說到花啟川情緒偶有失控,的確如此,只要事關某人,他一定是不能冷靜思考的。這個某人是誰,他從未言明過,也沒有任何蛛絲馬跡可相互印證。

    因為鞋子一事,夜不能寐的,不僅僅是簡凝希,還有製造了這一事端的始作俑者——花啟川。

    現在,輪到他百思不得其解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睡不著,這件事情,怎麼越來越不對味兒了呢?

    隨著一條又一條的線索越聚越多,情況卻越來越複雜,他以為他是整件事情的掌控者,誰知道,卻陷在這迷局裡,無處脫身。莫非,這就是所謂的作繭自縛?

    花啟川不斷地告誡自己要冷靜下來,試著將整個事件從頭到尾地仔細梳理了一遍。

    歸納起來,線索無非這麼幾條:

    首先,自己從凌月雪手裡接過了鞋子,借付錢之名,迫使她離開;

    緊接著,陸弘奕提前歸校,自己順手將鞋子遞給他,並編造了「鞋子是某個不知名的姑娘,指名道姓要送給他」的謊言;

    不出半小時,陸弘奕就帶回了「鞋子是簡凝希所送」的「情報」,他說,是上官芸和丁薇秋親眼所見,簡凝希拿著鞋子上了三樓;

    再然後,為了進一步證實此事,陸弘奕想盡辦法約見了簡凝希。

    於是,得出了一個肯定的結論:鞋子的確是簡凝希送的!

    等一等,為什麼同一雙鞋,經自己這麼一轉手,就得出了兩個完全不同的答案呢?為什麼,明明是凌月雪親手拿給自己的鞋,到最後,竟成了那鞋是簡凝希買的?

    所有列明的已知條件,統統指向了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的結論:求證,凌月雪等於簡凝希。為什麼眾多的客觀事實,最後會推導出一個偽命題來?

    矛盾點已經清晰的凸現出來,現在,是抽絲剝繭的時候了。

    若要解釋清楚這件離奇的事情,不妨先假設:簡凝希和凌月雪各自買了一雙完全相同的鞋,凌月雪那雙,給了自己,簡凝希那雙,送到了三樓,即是陸弘奕以為的鞋子的來源。

    但是不對呀,陸弘奕的鞋,是自己拿給他的,而自己的鞋,來自於凌月雪!

    哇,繞來繞去,又回到原點了。花啟川差點沒把自己給繞暈了。

    那麼,就只能繼續再假設,簡凝希拿到三樓來的鞋,給了另外一個人,這件事就說得通了。

    要這麼多的巧合,才能造成如今的困局,合符常理嗎?

    再說了,簡凝希曾親口告訴陸弘奕,「既然給你了,就好好穿著唄。」,這句話,不是變相承認了鞋子是她送的嗎?同時,也無意中暗合了自己對陸弘奕說的謊言。所以,她買的那雙鞋給了另一個人的假設,是不成立的。

    再說了,她們買了完全相同的鞋子的可能性有多大?這樣的巧合,存在嗎?

    簡凝希說,陸弘奕穿的那雙鞋,正是她拿到三樓來的,同時,陸弘奕的鞋又是自己遞給他的,從等量代換的角度來說,是否意味著,他花啟川手上的鞋,就是簡凝希拿上來的那雙?那自己看到的凌月雪是怎麼回事?幻覺?認錯人了?

    ——完了,又是一個不能自圓其說的結果!

    無論怎麼想,這個謎題就是解不開,眼前看起來無一漏洞的事實,為什麼會得出相互背離的結果?

    還有最後一個解釋:有人撒了謊!這個人是誰?又是為了什麼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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