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性情中人2 文 / 易容術九
案發地就在京都,倒是不必往外跑了
程錦先瞭解了一下案情,然後從公安局那邊抽調了一些熟悉案情的人來一起查這案,算是解散了之前的專案組,重組了一個新的。
這次總部設在蘭華區的公安局,也就是特案組隔壁的那個。約了時間開會,時間還沒到,程錦他們便先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呆著。
葛閱也被叫來協助這案的調查,因為有個受害人死在他所在的公安局的轄區,程錦和他熟,便叫了他而不是別人來幫忙。
「年也不讓我好好過一個。」葛閱一走進特案組的辦公室便這麼抱怨道。
「接著。」斜靠在程錦辦公室桌上的楊思覓丟了個東西給他。
葛閱接住一看,鋼筆?拔下蓋,確實是鋼筆,扭了扭筆身,筆頭上冒出了一簇火苗。原來是鋼筆也是打火機。他笑道:「謝了。」他心想,就算楊思覓有別的心思,看在他肯用心的份上,他可以不怪他。這算是對自己用陽謀?
楊思覓在看程錦,沒抬頭,但點了下頭。
葉萊他們很詫異楊思覓會送東西給別人,他收禮物時收得很自在,基本上不回禮,而他們覺得這樣才正常。
程錦道:「過年有什麼意思,不是一直被你媽抓去相親?我是救於你水深火熱之中。」以前葛閱說過他在他家一點地位都沒,他爸總要插手他的工作——現在不怎麼管了,她媽呢,一直插手他的生活,到現在具體體現在想給他找對象,為他安排的相親是車輪戰,他媽喜歡廣撒網,一天能讓他去見好幾個姑娘。
葛閱的手指熟練地轉著他新得來的鋼筆,又在特案組的一樓的辦公室裡逛了一圈,「其實相親還是很有意思的,你不懂其中的趣味性。」
你怎麼知道我不懂?程錦並不是沒相過親——如果朋友介紹那種算的話,不過,那些事現在還是不要提了。
「什麼趣味性?」葉萊問。她現在回家,父母親戚也催她趕緊找個男朋友,也有人想幫她介紹,不過都被她推了。
葛閱道:「能看到不同的女人,我基本上從她們動作神態和說話方式上就能判斷出她們是做什麼工作的,家庭環境以及教育背景如何。」
「這不是最基本的嗎。」步歡道。
游鐸也道:「是不難。」
步歡看自己居然被游鐸拉到他那個層次,不樂意了,「沒和女人深入交流過的人沒有發言權。」
游鐸閉上了嘴,低頭繼續做他的事去了。
程錦搖頭,「那有聊得來的嗎?」
葛閱道:「聊得最久是一個小時,聊得我媽都暗示我該走了,因為她還約了下一個。」
「然後呢,你和這位聊得最久的相親姑娘有後續嗎?」
葛閱笑道:「不是後不後續的問題,你知道這個人是誰嗎?」
「誰?」
「難道我們也認識?」
「哈哈……對了,你們也認識。是許趁意。」葛閱笑道,「也是巧了,我媽認識她那心理研究所的領導,向他打聽他們所裡還有誰沒結婚,然後她領導就把她賣了。這年頭,爸媽親戚催著你結婚也就算了,連上司都催,真是喪盡天良。」
許趁意?辦公室裡一下安靜了下來。
步歡不懷好意笑了,「喲,這就是你說的趣味?你喜歡她?」
程錦在葛閱回答之前,便先道:「葉,整理一份最全的許趁意的資料給他看。」
「好。」葉萊道,「葛隊,你要打印版,還是電版的?」
「啊?」
小安道:「電版的我這裡有。」
葛閱道:「你們還查過她?為什麼?」他倒是不知道上海那個案到底是什麼情況,他自己的工作也忙,也就沒空關注別人的案。而且上海那案也是保密的,沒法隨便聽說,要特地去打聽才行。
程錦道:「你看了後就知道了。」
楊思覓道:「他不一定看得懂。」
葛閱道:「難道你們的資料是用英寫的?」
楊思覓道:「不是懂中就能看懂中寫的東西。」
葛閱道:「程錦,你聽到了嗎?他在罵我智商低。」
程錦把椅轉向楊思覓,拉過旁邊的椅,拉他坐下,兩人面對面坐著,膝蓋碰著膝蓋,手與手相握在一起。程錦笑道:「要友好。」
楊思覓道:「他要對號入座,你怪我不友好?」
程錦轉頭對葛閱笑道:「不是我不幫你,我也說不過他。」
葛閱道:「看出來了,你在家裡也一點地位都沒。」
「……」
步歡道:「說起來,許趁意在上海的那個未婚夫死了沒?」
韓彬道:「活著,傷到了神經,大概會癱瘓。」醫方面的事,他倒是稍微關注了一下。
步歡唏噓道:「這就是識人不清的下場啊。葛隊,你可小心點。」
葛閱接過了小安給的平板電腦,看了起來。
「誇張了吧?」葛閱道,「你們真覺得上海那案是她一手策劃的?她有這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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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程錦道:「做我們這一行,高估不一定會出事,但低估肯定會出事。」
葛閱又看了一會,「很不可思議。好,我知道這事了,我會注意。」
程錦沒再多說什麼。
過了會,時間差不多了,他們便一起去了隔壁的公安局。上葛閱道:「難怪她辭了公安部的犯罪心理顧問,是因為你們?」
程錦道:「不是,我還什麼都沒做,她自己就先主動辭了。」
蘭華區公安局裡,其餘的幾個人都到齊了,總共四個人,武海和邱永平是東城區的,田也是新區的,洪軍是蘭華本局的。大家互相介紹了一下,然後去會議室討論案。
第一個受害人是死在東城區的,女性,36歲,去年月份被殺,死於多處刀傷導致的失血過多,死前與人發生過性行為,對方帶了套。受害人死時穿著睡衣,睡衣被推到胸口處,胸部腹部有多處傷口,下.體被多次刺傷。她死在自己的一處房產中,那房並不是她常住的,而是她和幽會的地方,和她幽會的人那個人很可能就是殺她的兇手。警方從現場採集到多個指紋,也收集到很多毛髮,但無法確定其中是否有兇手留下的。那房所在地是一個老區,附近攝像頭不多,翻遍了錄下的影像,也沒能發現可疑人士。
第二個受害人是位40位的女性,她在去年四月份時死在自己家,死時赤.裸著身體,也是身中數刀,下.體被刺傷,她那個小區裡有監控,警方通過攝像頭錄像鎖定了幾名嫌疑人,但後來經過排查後,發現他們都不是兇手。
第個受害人是位26歲的女性,死於去年的五年份,死狀和前兩個受害人有些不同,她是被掐死的,死時她上身穿著衣服,胸腹部沒有傷口,但下.體也被多次刺傷——這是判斷兇手是同一個人的重點條件之一。這次受害人的死亡地點不是在住宅內,而是車上,受害人自己的車,大概因為被血濺上後沒有地方清洗,所以兇手這次選擇了掐死受害人而不是多刀捅死。車被停在偏遠的郊區,好奇的過人走近查看時,發現了裡面的屍體。
第四個受害人是位35歲的女性,去年六月份死在旅館,死因和前幾位受害人一樣,是失血過多死的。旅館有攝像頭,這次警方鎖定了一個嫌疑人,但對方出入旅館時都戴著帽和墨鏡,並穿了外套,領拉到最高,遮住了下巴,看不出他長什麼樣,只能判斷出他大概175到180的樣,年紀在20到40之間。
連續四個月,連續死了四個人,經調查,這四人之間並沒有往來,她們互相之間應該並不認識。但她們卻死於同一個人之手。這之後,兇手銷聲匿跡了。當時的專案組調查了好幾個月,但沒有找到兇手,這案成了懸案。
但昨天,又出現了第五和第六個受害人,這案便又重啟了,而且這次交到了特案組手上。
第五、六個受害人是一男一女,他們比之前的受害人都年輕,女人21歲,男人23歲,他們互相之間是認識的,查他們的手機通話記錄可以查到,他們最多時一周聯繫兩次,少的時候兩個月聯繫一次。不過他們的親戚朋友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他們的死亡地點是男人租的房裡。男人的頭部有傷,胸腹部有多處刺傷,應該是被打暈後殺死的,他的下.體被切下來扔在一邊。女人的死因和之前的其他人差不多,包括下.體在內的多個部位被刺傷,死前與人發生過性關係。
去年的那四個受害人被害的情形大體相似,也比較好理解。但今年這兩個受害人的情況與之前相比就差異大了,讓人不解之處有很多。
程錦道:「你們怎麼看?」
步歡道:「兩個受害人約好了見面,然後兇手闖入殺了他們?」
程錦道:「之前兇手的作案模式是他和受害人約好見面,然後他殺了受害人。不可能突然改變他習慣的作案模式。」
有人道:「大概是意外,兇手不知道女性受害人身邊還有其他男性在,兇手後來發現這點後,遷怒於男受害人,殺了他,並割下了他的生.殖器。然後又殺了女受害人。」
又有人道:「也可能是他們本來就約到人見面的,兇手計劃的就是殺兩個人。」
這麼說也說得通,只是,去年那四個受害人和兇手相約,可能是約會,也可能是衝著性去的。現在的這兩個受害人,就不可能是在和兇手約會了,總不可能個人一起約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