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殘忍殺戮 文 / 諸神的榮耀
天朝富商聞言,急忙道:「我要成為m國公民,你要保護我的生命健康。」
m國總統詭異的一笑道:「先生你現在已經是m國公民了,你的生命也由我國特工保護。感謝的你的慷慨。不過我們m國不要天朝幣,您要支付八百億m幣。」
天朝富商聞言,臉色大變,心中把m國總統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要知道m幣和天朝幣的比例是6:1。雖然都是八百億,換成m幣可就是變成了六倍之多。天朝富商咬了咬牙,為了保命,道:「總統大人,我願意捐贈八百億m幣。」
「願上帝保佑你!」m國總統帶著虛偽的微笑道。
轟隆隆,剎那間m國n城陰雲密佈,電閃雷鳴。一些有眼力的修者知道這是天地異象,應該有巔峰強者降臨,並且展開氣息才會如此。
突然間,就在總統辦公室,憑空出現一個黑袍人。黑袍人一出現,幾名特工舉起武器,包圍了他,嘰裡呱啦的說了一通的鳥語。像任千尋這樣的「學庸」,是聽不懂的。
下一刻,有一種五彩顏色光彩陡然展來,半徑千丈內的所有人如同身負數十倍的重力一般,齊刷刷的摔倒在地,站不起,一時間連血液的流轉都慢了些,體質弱些的人已經難以呼吸。可在這範圍內,只有黑袍人、天朝富商、m國總統三人卻站立如常。
「你是恐怖分子嗎?做惡事,上帝會懲罰你的。」m國總統倒也是一個人物,此時表面維持冷靜,還想要勸說黑袍人。
「冤有頭債有主!我只殺他。」黑袍人絲毫不買所謂m國總統的賬,視他如無物。
「不要再造殺孽了。回歸上帝的懷抱吧。嘰裡呱啦。木西木西。帕拉帕拉。」m國總統不停說著鳥語,不知道說些什麼。
「你再聒噪,我就送你去和上帝喝茶。」黑袍人不耐煩的道,說話間憑空浮現了幾道血色的劍氣,嗡嗡作響,一瞬間架在了m國總統的脖頸上。
「我還不想見上帝的。」m國總統訕訕的道。在m國人思想裡,只有人死了才會見上帝的,他自然明白黑袍人說的「送你和上帝喝茶」的含義。
「我火神來也!」一道火焰高速飛行,轉眼間就進入了此處,最後那火焰漸漸熄滅,隱藏在那火焰之下的竟然是一個金髮碧眼的男子。他的修為是先天後期,想來他就是赫赫有名的m國的護國先天火神了。
「你是何方神聖?敢劫持我m國的總統?」火神十分霸氣道。「放開總統,我可以讓你死的痛快一些。」
真是不作死,不會死。這話形容此時的火神太恰當了。黑袍人沒有說話,手一揮有一萬道血色的劍氣噴湧而出,劍吟陣陣,發出一種奇異的聲響,像極了戰場震天的殺聲。不到一瞬的時間,一萬道血色劍氣鋪天蓋地,圍絞火神。
「萬劍縱橫,你是任千尋大人?」火神一眼認出了這招式,連忙身化火焰抵擋萬千劍氣。不過數息的時間,那火焰被劍氣打的近乎熄滅。火光一閃,那火焰再次變成人形,赫然是火神,他此時全身衣衫襤褸,劍痕無數,狼狽不堪。
「多謝任千尋大人,手下留情。」火神戰戰兢兢的道,說著朝著黑袍人一拜。
「我不介意送你和你的總統一起和上帝喝茶。」黑袍人冷冷道,接著說了一個「滾」字,那火神如蒙大赦,暗道晦氣,化作火焰遁光離開是非之地。
「殺!」黑袍人大喊一聲,有萬千血色劍氣陡然出現,立在他身旁的空中,劍鳴不斷,蓄勢待發,接著一道血色劍氣出列飛出,朝著天朝富商而去,直接割下一片肉,接著第二道血色劍氣又割下第二片肉。如此這般,萬道劍氣硬生生的割了萬道,天朝富商在挨最後一道劍氣時才死去。很顯然,黑袍人對於劍氣力度把握已經入微,完美無缺。殺人在他手裡,儼然成了一門藝術。
「第六萬三千八十三個!」只留下一道聲音迴盪在天空裡,黑袍人早已經不見了蹤影……
就這樣,在世界各地一群人,不管是躲在地下密室,隱藏在黑夜中,結伴而行,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園大街上,警察局的值班室,修者修會,軍方秘密基地,m國總統辦公地方,等等等等,總之在世界各地,無論躲在哪裡,有什麼勢力庇護,黑袍一現,他都難逃一死。
黑袍詭影,殺人無數的事件,迅速在世界各地流傳開來,各方的媒體頭版頭條都是圍繞著這個殺人狂魔黑袍人的。黑袍人的身份,自然引人遐想,有許多的猜想都被否定。只有少數知道黑袍人身份,但都十分默契的保持沉默,當然管不好自己嘴的都會滅口。
就這般,黑袍人輾轉全球殺人,據統計有十萬九千七十三人。根據世界各地警方和政府的調查,被殺的十萬九千七十三人,死的方式有兩種,一者很慘,二者很痛快。有人被扭下頭顱,有人被斬成肉塊讓野狗吞吃,有人被硬生生的掏出心臟,有人被被雷電劈的面目全非,有人被巨掌排成肉泥,有人被劈成兩半,有人被千刀萬剮。總之殺人手段五花八門,殘忍無比。這些被殘忍手段殺害的人都參與了任氏一族的滅門案。那些死的痛快的,竟然是參與任氏一族滅門案的五服內的親人。黑袍人殺人也有自己的一套準則。
就這樣,誰是黑袍人,早就不言而明瞭,可是全世界都保持沉默,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討伐審判黑袍人。這就是實力,凌駕於規則之上的實力。強者締造規則,弱者遵循規則。就是個淺顯,不想承認,但又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最後一個人。」黑袍人快速的斬殺一人後提著一把血色的寶劍,看向天空道。
「第一階段的復仇結束了,所有參與滅門案的凡人都被我伏誅了。但是還有許許
多多的修者參與其中,依然活在這個塵世間。血債唯有血來償。」黑袍人說話間脫下了他的黑袍,他是五官標緻,堪稱絕美的少年人,卻長著一頭勝雪的白髮,在微風的吹拂下,飄飄微動,有一番說不出的風采。
ps:作者專區出了問題,現在才打開,兩章一塊上傳。最近這幾章黑袍人復仇寫的殘忍血腥,但是我是用寫實的。怎麼說呢?任千尋歸根結底是一個年不滿二十的少年,妻子父母家人所有的親人甚至朋友都被殺。經歷了滅門慘案,他的心理已經扭曲了,所以殘忍和血腥就變成正常的。換做大家,被滅門,又有幾個不想復仇。當然他的心理會變得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