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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有女鄭凡 文 / 諸神的榮耀

    靜室之中,任千尋在幹什麼呢?打坐?悟道?修習武技?不是,都不是。任千尋端坐在真皮座椅上,對著一台幻想牌16核32g內存的電腦。任千尋打開oicq,熟練的輸入密碼。他打開「萬世輪迴我只愛你」一欄,可是沒有任何一個頭像。把我刪了嗎?呵呵,凡。這難不倒我。打開搜索欄,輸入賬號,索檢出一個暱稱叫做「逆時針。」的女生號碼。沒錯,這就是任千尋初戀女友—鄭凡的oicq。添加好友,有問題,這怎麼辦呢?

    這難不倒我們的千尋。第一個問題是:你是誰?我是你老公。(好無恥的任千尋,我鄙視你。)第二個問題是:你為什麼要加我?我想要做你的貼身保鏢。(好悶騷的答覆。)這樣能加上她嗎?我抱有一百二十分的懷疑。自然不可能,可我們千尋為了鄭凡學過黑客技術。然後任千尋怎麼做的呢?攻入oicq的主服務器修改資料。你腦子秀逗了吧,攻入服務器,你以為你是黑榜前十的超級黑客啊。盜號,多簡單啊。沒錯呀,凡事換一個角度,換一個方法,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複雜不代表高超,簡單不代表低流。任千尋輸入了鄭凡的密碼:本姑娘絕代風華。我汗!任千尋被雷到了。點開消息欄,接受了好友請求。

    任千尋非常無恥的把鄭凡oicq中,任千尋oicq備註寫上了親愛的老公五個大字。(無恥可以,但要有個限度啊。)打開空間,任千尋直奔相冊。瀏覽和很多鄭凡和家人的合影。任千尋父親和弟弟服飾低調卻奢華,因為任千尋可以看到衣衫上幾個英的蠅頭小字,確切的說是蠅頭的單詞。翻譯過來就是凱。凱是何許人也?世界第一服裝設計師啊。好大的名頭,不只是好的名頭還是好大的價錢呢!任千尋父親和弟弟的特製服裝價值百萬美元。不錯就是美元。金錢是現代社會衡量一個人社會地位重要標準。由此可見鄭凡顯赫的家世。想到這,任千尋不由得有些黯然,畢竟門不當戶不對嘛。

    任千尋定睛一看,有一組加密的照片,寫著寫真集三個字。任千尋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一副色狼的樣子。(也許這裡有人要吐槽,這是不是有損任千尋的形象。可是英雄愛美人嘛,哪個男人不愛美女?詩經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後輸入密碼:本姑娘傾國傾城。鄭凡好自戀啊,任千尋也見怪不怪了。

    無法訪問本網頁。坑爹啊,這可是250兆的超級光纖寬帶啊。250兆,你真當我是250了。還不如當初辦290兆的寬帶了。任千尋這般想道。任千尋就是如此悲催的和鄭凡的寫真照絕緣了。砰地一聲。電腦和桌子碎成了幾片。自然了,任千尋此時的拳力可是4000kg。一台電腦無論質量多麼好,也不可能在任千尋一怒之下倖免。此時,任千尋肉疼不已。那可是花了十好幾萬買的電腦啊。雖然任千尋現在身價數千萬,可他還是小人物的心態。畢竟,任千尋過去一個月的生活費不過幾百塊,武力的強大也是在短短的幾個月裡提升的。

    此時的任千尋陷入了無邊的回憶當中。往事雖然不堪回首,可有些人卻永遠活在回憶中。回憶中的美好,是支撐他們的信念。顯然任千尋就是這種人。

    時光回到了任千尋五年級的時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愛的女孩。那個地點是什麼呢?是英語補習班。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語補習班。不過現實就是如此,沒有那麼多的浪漫,而是那麼那麼多的現實。當夢想和現實碰撞,活下來的是哪個?我的老師給的答案是,現實。我就不發表看法了。

    那年,他11歲,她10歲。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後桌,距離只有30cm,心的距離卻並不近。討厭英語的他,為了她,開始捲著笨笨的舌頭,學著英語,並不具有語言天賦的他,執著的練習著每個音節。一遍,兩遍,十遍,百遍。就是這般傻傻的執著,只為她那嘴角的輕笑。有時,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事與願違,可他還是沒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歲,她11歲。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還在他的後桌,距離依然是30cm,心的距離有點近。有一天,老師問,你們父親的職業是什麼?她說,我的父親是醫生。他紅著臉說,好巧,我的父親也是醫生。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個謊言,卻是那麼美麗的謊言。她說,她喜歡粉色。他,一個男生恬不知恥的說,好巧,我也喜歡粉色。同學們都笑他,可我看到著卻笑不出來。她說,我有一個小自己十歲的弟弟。他說,好巧,我也有一個小自己十歲的弟弟。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個小自己十歲的弟弟啊。

    那年,他13歲,她12歲。他還在她的前桌,她還在他的後桌,30cm的距離,心的距離已經很近。她已經對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對他還是不冷不熱,不溫不火。這時的他已經上初一,開始叛逆。他有些灰心,開始墮落。好孩子的他開始在課上搗亂,氣的老師壓根癢。她以為他變了。幾周後的他卻放棄了還有幾個月就結業的補習班。她每天望著空空的前桌,怔怔的出神,千萬次的在腦中幻想他的身影。畢業那天,她拿著畢業照,看了許久許久。她撕掉了畢業照,沒有他的畢業照,我-不-要。她的淚水已經不知不覺的落下。

    那年,他15歲,她14歲。墮落的逃學的他,在父母的勸說下,選擇了留級。此時他想起了她,那道已經模糊身影卻讓她覺得那麼的美好。也許真的是命中注定,留級的他進入新班級的那一瞬,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對,那一刻的感動溢滿兩人的心胸。久久的對視,他們忘記了老師,忘記了同學。此刻他們的世界只有彼此,這一刻彷彿化作了永恆。他們終於走到了一起。

    那年,他16歲,她15歲。今天是他們相戀一年的紀念日。她提出了分手,他呆了,泥塑一樣的站在那。一道黑影突然出現,小子,離我女兒遠點。霎時間黑影對著遠處的籃球架一指,籃球架炸裂了。千尋,忘了我吧,我父親是先天強者,我們不可能在一起,珍重,珍重……黑影和麗影就這樣消失在他的視線當中。

    先天強者嘛?那又如何,總有一天,總有一天,我會超越你的父親,牽著你的手,相伴一生,浪跡天涯。凡!你等著我

    我。一定要等著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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