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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方清 文 / 王韻寧

    「我願用三世煙火換你一世迷離,但為什麼會這樣,可能你和我的緣分不在這一世吧,只要你幸福就好!」這是方清在日記本上寫的最後一句話。

    方清,北京人,父母自己做生意。方清是一個很**的人,從小被父母送到封閉式學校讀書,所以以致於與父母的感情比較淡。她在朋友面前總是嘻嘻哈哈的,其實骨子裡是個性情很冷淡的人,身邊的朋友都知道,所以總會抽出時間陪陪她。

    方清遇到她的女朋友李雪的時候正在一家樂器行裡彈鋼琴,方清是一個音樂方面很有天賦的孩子,她喜歡音樂,熱愛音樂,因為只有音樂能讓她放鬆,能讓她找到最真實的自己。當父母反對她的音樂夢想的時候,她與父母的距離又遠了一步,她不能接受為什麼自己的父母不能支持自己,自己的選擇有什麼錯,為什麼要反對她?當方清與父母的抗爭失敗時,她毅然的放棄了學業,踏入了社會。方清在樂器行找到了一份工作,李雪看到她的時候第一眼,方清就在她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方清總是問李雪你愛上了哪點,李雪總是說「因為你笨」。

    方清是一個對感情很認真的人,認定了就會傾盡所有的對那個人好,不會去計較自己受多大委屈。朋友們都說方清把李雪寵壞了,方清總是一笑而過。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三年了,方清以為可以和李雪就這樣在一起一輩子,可是她這次真的錯了。方清過完20歲生日的第二天,李雪送了她一份大禮。李雪要結婚了,方清知道這個消息時很淡定,但沒人知道她的心早就碎了。

    「我肯定會結婚的,畢竟我比你大5歲,我不想我的父母一把年紀了還為我的事操心,但是我也沒有說要放棄你呀,我結婚後我們還可以在一起的。結婚只是一個形式而已,男方的父母很好,我過去後也不用受婆婆的氣,等過段時間我就可以回來看看你,我覺得這樣挺好的,你覺得呢?」李雪微笑著看著方清。方清看著這個和自己生活了這麼多年的女人,李雪很漂亮,尤其是她的那雙眼睛,很漂亮,也很迷人。現在她看不透她,她不知道她的腦袋裡是怎麼想。方清望著她說:「你決定就好,如果你覺得這樣挺好的那就隨你吧,畢竟你要比我孝順父母。」

    朋友們不理解方清為什麼會默許李雪這樣,他們替方清感到不值,方清對她的付出他們是看在眼裡的,甚至有些人都嫉妒李雪有方清這樣的伴侶在身邊呵護著她,寵著她。其實方清都明白,但是這條路是自己選的,自己又能說些什麼呢?說什麼都無濟於事。方清知道李雪的性格,她決定的事從來不會改變,在一起的時候李雪就和她說過以後會結婚的,方清以為在一起這麼久會讓李雪改變想法,沒想到還是這樣,所以方清尊重李雪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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