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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8.第28章 雙尾如刀 文 / 君子無醉

    真真假假,此刻的我,由於之前連續被女鬼開門嚇了三次,這會子,已經分不清我所見的場面,到底是幻覺還是真實了。

    但是,有一個事情我卻是清晰地知道,那就是,大凡那些修煉成精的妖物,一般來說,身上都會有一處命門,而狐妖的命門,一般則是它們的尾巴,基本上,如果可以抓住那狐妖的尾巴,也就意味著將它控制住了。

    而這個時候,那個站在狐妖身後的紅衣小女孩,正好是抓住狐妖的尾巴,雖然小女孩的力氣看起來很小,而狐妖的尾巴很粗大,她不一定能夠抓得住,但是這也不能不引起狐妖的警覺和注意,所以,那狐妖甚至牙齒都碰到我脖頸了,但是卻依舊是停了下來,回身去查看情況。

    而當那狐妖看清楚身後的情況之後,禁不住是渾身一抖,似乎是有些驚愕,隨即她竟是鬆開了我,然後回身去抓那紅衣小女孩,但是那小女孩卻是一閃身就消失了,彷彿空氣一般,瞬間消散。

    這個狀況,別說是我,就是那狐妖也是有些發愣,而這個當口,由於她在發愣,而她正好是背對著,於是她的大尾巴就落在了我的手邊,而我則是雖然頭暈目眩的,狀態奇差,但是這卻並不意味著我就不能反擊了。

    所以,當下我抓住機會,伸手一把就把那條黑黑的大尾巴抱在了懷裡。

    然後那狐妖身影一陣,隨即發出了一聲低沉的怒吼,回身兩眼如火一般瞪著我,森白的牙齒齜出來,兩隻尖利的爪子,隨即向我抓了下來。

    這個狀況讓我一陣的愕然,不是說抓住那狐妖的尾巴,她就不能動了,要完全被人控制住了嗎?為什麼現在她好像絲毫沒有受到影響的樣子?難道是傳說出錯了?

    但是,也就在我正疑惑的時候,那狐妖兇惡猙獰的舉動卻是在半路上,突然就停了下來,然後我再一看,才發現我旁邊正站著那個紅衣小女孩,而現在她手裡也抱著一條黑黑的大尾巴。

    這下,我算是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了,很顯然,這是一條雙尾狐妖,她有兩條尾巴,所以,只抓住她一條尾巴,並不能完全控制她,她還有一半的道行可以用,而想要完全控制住她的話,則是要把她兩條尾巴同時都抓住才可以。

    這裡就不得不提一個讓很多人都無法理解的一個現象了,平時生活中,我們可能都聽說過關於狐妖的傳說,甚至也都知道狐狸的尾巴越多越厲害,最厲害的可以有九條尾巴,基本上達到了天神的狀態。

    其實說起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為狐狸的尾巴,是它們的命門,如果只有一條尾巴,基本上是很容易被別人治住的,而尾巴如果比較多的話,哪怕被砍掉了一條,自己也不過是損失一些道行而已,並不致命,所以,這就是為什麼狐妖的尾巴越多越厲害的原因。

    只是,現在治住了這狐妖,接下來我要怎麼做才行呢?

    這個時候,我的腦袋裡面急速的轉動著,搜索可以徹底治住狐妖的辦法,很快我就想起爺爺之前和我說過的一個事情,他說一般的妖物身上都有本命毫毛,只要取了它的本命毫毛,基本上就可以徹底治住它了,因為,只要你把這毫毛燒燬,或者是拗斷,妖物自身都是感同身受的,所以,只要本命毫毛在手,就不怕妖物不聽話。

    當時我就上下打量著那狐妖,琢磨著她的本命毫毛在哪裡,但是,讓我有些洩氣的是,我看了半天都沒能找到所謂的本命毫毛,她身上的毛髮實在是太多了,誰知道哪一根是本命毫毛?

    爺爺說本命毫毛,隨著妖物道行的加深而變色,一開始是黑色,爾後白色,爾後雙彩,爾後三色,爾後再多,最後是七彩的顏色,甚至會隱現精光。

    現在這狐狸有兩條尾巴,她起碼有兩百年的道行,那她的本命毫毛應該是雙色的,也就是半截黑,半截白的樣子,可是,要到哪兒找才行呢?

    按照爺爺的說法,妖物為了隱藏自己的本命毫毛,很多時候會把它生在極為隱蔽的位置,有的是腋下,有的是陰布,有的甚至是在手心裡,想要從一身毛髮的東西身上,單單找到一根毛,談何容易?

    但是,如果不拿到這本命毫毛的話,我又要怎麼辦才好呢?

    對了,還可以和她談判,我本來就是要來談判的,現在我治住了她,我就是佔據了主動,所以我有了談判的資格,雖然我是和那個紅衣小女孩一起治住她,但是畢竟是治住了,她就不能不服軟。

    當下,想到這些,我不覺是清清嗓子,抬眼看著那狐妖怪異的面部,對她道:「那個,你好,也不知道你怎麼稱呼,看你這樣子,估計比我大出不少年紀,那我就稱呼你為黑大姐吧,那個啥,你看,我本來是好心好意來勸架的,您怎麼非要跟我拚命呢?現在好了吧?局勢鬧得這麼僵,你說怎麼辦?好啦,我這個人做事很公道,所以,咱們就此和談,你看怎麼樣?我放了你,你放了黃鑫一家,有什麼要求,儘管提,只要他能做到的,肯定會滿足你。」

    聽到我的話,那狐妖卻是突然怔怔地瞪著我,爾後那清亮如同玉石的兩隻眼睛裡,竟是緩緩地流下了兩行淚水。

    「還,我孩子——」她似乎還不太會說話,最後只能尖著嗓子,叫出了幾個聲音。

    聽到這話,我頓時有些恍然了,大約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了,很顯然,被黃鑫殺死的那隻狐狸,是這個狐妖的孩子,而她現在是來給她的孩子報仇的。

    說實話,從公理上來講,這狐妖做得並沒有什麼錯,但是,今天既然我接下這個活計了,縱然她有天大的冤枉,妖物畢竟是妖物,怎麼可以與人命相比?所以我要阻止她才行。

    「大姐,你冷靜點,聽我說,人是萬物靈長,不可枉殺,你這樣做,是違反天道的,你明白麼?會遭到

    天劫處罰的。我勸你還是冷靜一點為好,咱們還是講和吧,怎麼樣?」我看著狐妖,有些糾結地說道。

    說話的時候,我就覺得自己的道理其實有些強盜,佛家講眾生平等,人可以殺狐狸,狐狸憑什麼就不能殺人呢?

    可是,即便我的道理很強盜,我身為人類,就得維護人類的利益,所以我也只能繼續堅持這個道理。

    只可惜的是,我似乎並沒能堅持太久的時間,因為,就在片刻之後,我身邊的紅衣小女孩似乎是力量消耗殆盡,消失了,那狐妖又恢復了自由行動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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