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莫名其妙被結婚(二) 文 / 陶木子
「那和誰?」
「那個女人。」
「不行,我不同意,這樣對恩人不公平。」
「遲了,新聞已經出來了。」
梁宇爵拿起手機,屏幕上赫然是他和沈凌雲親吻的照片。
「三哥,你剛才就計劃好了,是不是?」
「放心吧,我不會對她怎麼樣的,反正那批東西運到國內,等兩三個月後這件事平息,我就和她離婚,一切照舊。」
「可是……」
「永,你知道那批東西對我們很重要,這條路是最少風險的。」
「不行。」
「你有其他方法嗎,不造成傷亡的方法。」
「沒有。」慕容永無奈地低下頭,「如果真要這樣做,你要答應我,絕對不能傷害恩人。」
「我答應你。」
沈凌雲在車上結實地打了個噴嚏,是誰在想她嗎。但逸豪酒店已經近了,她沒有多想,立刻下車衝了出去。
經理對她倒是一句責罵也沒有,只是臉上笑得都起褶子了,讓她覺得莫名詭異。
經理在酒店工作這麼久,早就練成人精了,看到沈凌雲是搭著總裁的專駕來的,傻子也能猜出他們關係不簡單。
「是沈小姐嗎,有什麼不懂就儘管問我,我的辦公室就在前面右拐。」
「好的,麻煩您了。」
「不麻煩,那我先走了。」
「慢走。」
平平靜靜到了下班,早上那輛黑色林肯又停在酒店門口。
還沒弄清楚狀況,沈凌雲就被很禮貌地「請」上了車輛。汽車一路飛馳,駛到一幢金碧輝煌的大宅門前。
梁宅裡,沈凌雲還是一頭霧水,下班後就被司機送著來到這座豪宅。
估計又是給錢什麼的吧。沈凌雲歎了口氣,有錢人大概性格比較特別吧。
進到梁宅,梁宇爵早已坐在客廳的沙發上。
屋裡一片壓抑,沈凌雲識趣地坐在一旁。
「把這份協議簽了。」
一沓白紙飛過來,精準落在沈凌雲面前。
「這是什麼……協議?」
「你在我這裡乖乖待三個月,三個月後你自行離開,到時我會給你三千萬,作為酬勞。」
「什麼意思?」
「簡單來講,就是和我結婚。」
她驚訝地抬頭,「這位先生,你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搞錯了,之前的事不用放在心上,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沈凌雲提了包欲走,梁宇爵的眼神慢慢刮在她臉上,讓她一陣膽顫。
「你沒有選擇權。」
她沒有理睬。
「沈凌雲。22歲,s大畢業,母親早逝,與父親相依為命,父親沈江臨,46歲,經營一家小型公司……」」你調查我?」她咬牙道。
「我想要的情報,沒有得不到的。」
「我要報警。」
「隨便。另外說件事,沈伯父的身體最近似乎不太好,還是少操勞為好。」
「你還查了我爸?」
「只是瞭解一下未來丈人。如果你不答應,我會立刻收購了你們公司,到時沈伯父一定會很辛苦的,不知身體扛不扛得住,嘖嘖。」
「不准傷害我爸!」
「那要看你怎麼做了,看在永的份上,我會對你好一點,只要你給我老實呆著,我保證你錦衣玉食。」
「外面女人那麼多,為什麼偏偏選我?」
「其實選誰都可以,只是你剛好在那個時候出現就選了你,不要自作多情。」
「……」
「你還是看看協議內容,只是讓你在這裡住三個月,對你是有益無害。」
沈凌雲無奈地拾起那份合同,條款仔細分明,但確實對她沒有什麼害處。
也罷,就當在度假村住三個月,回來還是一條好漢。
「那好,我可以答應你,你要保證不准對我們公司動手。」
「這樣就對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走吧。」女僕迅速地遞上一件外套。
「去哪裡?」
「當然是去你家,拜訪一下我的老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