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三章 :黑市之行(二) 文 / 吉爾吉加
「那邊那家店出的貨比較正,而且價格便宜,因為全是贓物,店主來貨的路子有問題——你要是比較會砍價的話可以去看看。不過小心點,那家的老闆脾氣很不好,搞不好的話就打起來被關進牢房。」
芬斯把這裡簡單的介紹了一下,幾家比較特殊的店都講給阿爾倫聽。原來在高陽城,地下的結構和其他城市都是完全不一樣的。所謂一個城市的地下市場,其實一開始是作為避難所來用。在金策帝國建立之前,這個大陸是由很多人類的小國家和大氏族組成的,那時候連年戰爭,很多國家和家族為了保護他們的國民就在地下挖洞作為避難所。土地包含的元素是土元素和少量金元素以及水元素,形成了一個很具有保護性的天然防護所。
因為那時候的人就已經能掌握比較粗糙的魔法,他們進行戰鬥的時候會使用很大大型魔法。平民想要受到保護就只能去魔抗很高的地下或者山體裡面,因此在那時候人就已經學會運用土地來自保,他們把土地挖空,用石頭和鋼鐵做支架,甚至在地下放很多帳篷和食物作為儲備。只是後來金策帝國統一了這些洞穴還存在著,當時的國王看到了地下洞穴的好處。不僅可以把一個城市變成原本的兩倍大小,而且保存著這些洞穴也可以萬一發生戰爭的時候保護人民。
大城市後期因為擴建的原因,與其向外擴張不如直接運用地下,所以那時候的國王便說,乾脆把戰職者的市場移到地下,統一交給當時皇族的友軍家族盧卡家族管理,後來為了奪盧卡家族的權便把他們在地面上的經濟勢力移到了現在的卡比斯家族手裡。接管的過程中兩個家族矛盾不止,卡比斯家族並沒有成功的拿下地下的市場,不過這個家族也是很聰明的,他們在地上設置了戰職者的市場,那大概是四百年前的事情。
最後地下市場就變得沒有人管,逐漸變成了帝國的灰□□域。
時至今日,真正在管理地下市場,或者說是利用這個龐大的機構牟利的人究竟是誰已經說不清。
至於小城市和鄉村其實也是有地下洞穴的,只是那些洞穴平時都是封鎖起來,一般在魔獸攻擊的時候和強盜進犯的時候起作用。
「這裡就像是個真正的城市一樣。其實是有居民的,」芬斯卡比斯指點道:「就和地上的世界一樣,這裡的居民也有完全沒有戰鬥能力的。他們也會在這裡做生意,一般是買賣情報。不要小看這些沒有實力的人,他們的頭腦比平常人好得多。高陽城的地下黑市據說和一些組織有關係,嘛,這個你聽著玩玩就好,反正你現在既弱且窮,看起來也不是頭腦特別好的樣子,和那些人扯不上的。」
阿爾倫以前也聽說過這種事,他也知道有人是專門做這種交易的。甚至這個世界上真的有殺手組織,他就知道其中有個很強的代號叫做紅蓮。
只是殺手是怎麼接任務,又是怎麼證明任務是他完成的,這些細節他倒是不知道。
——只不過……既弱且窮,頭腦不是特別好是啥意思?
「啊啊,我這麼說你你也別生氣,你這種長相的人就讓人覺得腦子正派沒有鬼主意,不會有多聰明的。」
芬斯繼續道。
阿爾倫:「……」
所以說怪我咯?
「好了,我們就去前面的那個藍色店門的商舖買魔法石——你可以先看看我怎麼說話,學著點吧年輕人,以後在這做生意的時候多著呢。」
……
雖然高陽城的黑市比別的城市的高大上了些,但和人砍價的技巧也就是那樣。如果是上輩子的阿爾倫那是該學習學習,不過現在的他也算是個老油條了,和商販們砍起來毫不遜色。
於是在芬斯和人砍價的時候他就去看看店裡別的東西。這家店主要是買賣魔法物品的,附魔,鑲嵌寶石或者魔核,以及一些卷軸和少量的藥水,店主看起來並不是戰職者,他大概是從戰職者那裡收購商品然後賣掉。也有些戰職者不願意來親自擺攤,他們要麼是沒時間,要麼是東西來路不正只想著快點出手。
不過還有一個理由就是,大多數戰職者都還不是圓滑的商人——尤其是高陽城的戰職者,他們更傾向於用實力說話,所以買賣不成容易打起來,那就要進監獄。
「卷軸?不需要,前幾天畫的還留下幾張……高級的反正也用不上;寶石魔核,」阿爾倫對著天價的高級寶石舔了舔嘴唇:「有錢任性,沒錢我還是認命吧,一塊龍眼寶石居然要兩千金幣真要命……」
「還是找一些低級寶石看看。」
他每天身上都是帶著點錢的,以防備不時之需,今天身上也帶了六個金幣在兜裡,六金幣大概能買一個低級寶石。
在寶石和礦石魔核的世界裡,等級分化比人類要殘酷得多,一塊高級的孔雀綠寶石能賣到三千五百金幣的高價,而一塊低級琥珀石,五金幣就能拿走。
兩金幣能買一百克的魔銀金屬,要是換成生鐵的話能拉走兩馬車。
作為初級神聖騎士,現在裝備一些低級寶石也不是不可以。很多寶石和魔核不僅能提高人的能力,而且可以漸漸的改造一個人,比如法師每天佩戴著某系魔獸的魔核,他感受那個系的元素的感知力就會高一些,很多大高等魔法師都會在魔杖上鑲嵌高等寶石或者魔核。
但是初級的寶石魔核,還真的不知道能有什麼效果。畢竟太低級了,元素的濃度本身就很低。
要不是有點閒錢,是絕對不會來買這種雞肋的低級石頭的。話說回來這麼坐吃山空也不是道理,等軍訓過去了也得想法子賺錢才是。
他盤算了一下,學校裡的試煉之地裡面的魔獸殺了都是能
能帶走戰利品的,而且學校為了獎勵學生都會把一些寶箱藏在裡面。只要能成為一個真正的一級騎士,他去欺負欺負一級魔獸還是可以的。一級魔獸出產的東西很劣質,但是可以作為補給品留著,就不用再出來買。
「初級風速寶石……毒蜘蛛的毒囊……嗯,初級的也沒有值得買的東西啊……」這樣在櫃檯間找來找去的阿爾倫,突然發現了一個小盒子裡面裝著兩塊水晶樣品:「老闆,這是什麼水晶?」
不知道是粗心還是別的什麼,這水晶樣品上居然沒有標注名稱。
「那個是初級充能水晶,三金幣一個,精緻品質,小哥你眼光不錯哦!」正在前面和芬斯聊著人生理想的老闆揚聲說道。
阿爾倫知道了這水晶的名字,卻也不再理他,專心的挑揀起來。充能水晶能儲存各種能量,缺少魔力的法師時常會帶在身上的,每次使用完之後輸入能量儲存就行了。初級充能水晶能儲存十個單位的魔力,高級的就能儲存幾百單位。不過阿爾倫現在使用初級的就好。
並不像老闆說的那樣,這裡的初級充能水晶的品質從劣質到普通不等,反正沒一個是精緻品質的。這很容易就能看出來,上輩子阿爾倫經手的水晶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他很快就挑出來了兩塊不錯的水晶。
「就十金幣,不能更便宜了?」芬斯還在和老闆胡侃:「我說老傢伙,我今天可是帶著新人來的,你就不能給我點面子價錢低一些?我也是常客啦,與人方便與己方便嘛。」
卻聽不到老闆回答,抬頭就看到他正盯著自己帶來的那個小新人——阿爾倫斯托克看,他正奇怪著,老闆就問他道:「你帶來的是新人?他挑揀東西的動作怎麼那麼熟?」
原來別人不知道,這老闆清楚得很。那一堆水晶裡面沒幾個好的,劣質的他卻給塗上了仿造精油,讓它們顯得很漂亮,不懂行的客人容易喜歡漂亮的東西,就會買錯了。
而這個芬斯所說的「新人」挑選的兩塊水晶,是一堆晶石中又醜又笨的。
不過這種事情卻不能說出來。
芬斯回頭看了幾眼,便說到:「這孩子據說以前是很窮苦的,窮人孩子早當家,他也許精通買菜逛菜市場。」
——你家的菜市場挑蘿蔔白菜能和挑選水晶一樣啊!
阿爾倫那邊拿了晶石過來,正在從兜裡掏錢,老闆便笑著問道:「年輕人啊,你為什麼挑著兩塊水晶呢?」
阿爾倫心說你以為我傻,那些水晶內部混得很,表面上卻漂亮,眼瞅著就是有問題的。不過他卻懶得多說,便道:「因為這兩塊個頭大。」
老闆笑容一僵:「塊頭大也不一定好用啊,你看其他的多漂亮……」
阿爾倫淡淡道:「以前買菜的時候就知道不能買看起來太光鮮的,指不定泡過什麼。」
——敢情還真是買菜買出的經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