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花煞

卷一:胡天胡地誕生 自序 文 / 葉兆言

    我很喜歡周作人的散文。枕頭邊胡亂放幾本,睡覺前翻一翻,困意朦朧進入夢鄉,醒來時,天已亮了。枕書而眠是件美好的事情。「花煞」這兩個字,就是我在周作人的作品中,無意翻到的,我喜歡這兩個字。

    對這兩個字的解釋,好像周作人自己也沒有說清楚。似乎還展開了一番討論,一會說是神,一會說是鬼,反正和結婚與性有關,和某種禁忌有關。像周作人這樣有學問的人,都說不清楚的話題,我自然也不想去把它搞明白。搞明白「花煞」兩個字的確切含義,那是民俗學家的任務,而且最終究竟能不能搞明白,也很值得懷疑。難怪周作人在他的考證文章結尾處說,關於這些緣起和傳說,最好還是去問三埭街的老媼,雖然附會傳訛免不了,多少還可以得到一些線索。

    按照周作人的意思,花煞只是一種喜歡在結婚時,捉弄人的凶鬼。在文化幼稚的時代,鬼和神沒什麼太大的區別。據說從前有一個新娘在轎子裡用剪刀自殺了,於是就成了花煞神。所以有的地方結婚忌見鐵,凡門上的鐵環,壁上的鐵釘之類,都要用紅紙蒙住。我想新娘子要穿大紅大綠,恐怕也源於避邪,喜氣洋洋那是後來的事。天下事無奇不有,在浙江紹興的某些地方,新娘子要借穿別人的「壽衣」,而在歐洲的希臘,新娘的服色和沐浴塗膏等儀式都和死人入殮時相同,這些驚人的相似之處,實在可以做為我們茶餘飯後清談的資本。

    我很早就準備用「花煞」來寫一部長篇小說。這其實是我的慣伎,因為我通常都是先有小說的名字,然後才慢慢吞吞地構思小說。一個必要的呼名字,通常是一部好小說的前奏。《花煞》這個長篇寫了整整十個月,寫完以後,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寫長篇總讓人有一種既莊嚴地敲出了「花煞」兩個字以後,因為害怕,我的腦子裡竟然一片空白。

    這無疑這是我近年來,最用心的一部作品。我決心寫一部讓新派的人看起來太老,而老派的人又嫌太新的小說。我不會為懷舊而懷舊,也不知道什麼叫為懷舊而懷舊,事實上,以我幼稚的看法,大部分的讀者既不新潮,也不古板。讀者自有讀者的高明之處,我想也許該寫一部普通讀者樂意接受的東西。當我們在寫作時,常常被告誡不要迎合讀者,其既然說到了迎合,就應該明白真正的迎合,談何容易。我試圖寫出一本能反射出漢語小說演變的書,我想從話本小說切入,筆調越來越現代,最後以隨筆結束,形式追求是不可避免的,我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太做作,我只是希望能博得讀者閱讀時的會心一笑。

    《花煞》中我虛構了一個叫梅城的城市,這個城市是中西文化大碰撞產生的結晶。它是一個泡在酒精瓶裡的怪胎,是一個被釘子戳在牆上正逐漸風乾的標本,當然也可以說是一個作家辛苦培育出來的盆景。今天的中國成了現在這個樣子,自然有它形成的道理,一篇小說就想把這道理說清楚是不可能的。一百多年前,一位仕宦數十年的安徽人夏燮,有感於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有感於大清王朝的衰落,「蒿目增傷,裂眥懷憤」,撰寫了一本有趣的書《中西紀事》。在這本記載中外關係史的書裡,夏燮秉筆直書,錄存了大量的原始資料,這些資料對我構思《花煞》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作為一個用電腦寫作的現代作家,不可能用清朝士大夫的目光去回顧歷史,一想到倔強的前輩們,試圖用精神去戰勝西方的物質,我就覺得好笑。同樣更好笑的,是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圓這個比喻,我們總是羞答答地處於搖擺中心,怨天尤人,總覺得今天的現狀是別人的過錯,《花煞》一邊寫,一邊就在《鍾山》雜誌上連載了,寫完了以後,又給出版者,一切都很快,第一版印了許多冊,據說銷路還可以。初版時,在我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出版經營者急就章地用一篇報紙上捧場的文章代序。這顯然是不合適的。此外,在第七頁上,刪去了幾個字,刪就刪吧,卻故意用引人注目的方誆代替,彷彿我是存心在學一本火爆的暢銷書一樣。這些都是不大不小的遺憾,出版經營者想的更多的是如何有利於銷售,書稿交給他們了,也沒辦法,這次借再版之際,重新補上這篇小序。亡羊補牢,不知道是否來得及。

    《花煞》將是一系列作品的開始,既然已經杜撰出梅城這座城市,便有義務使它繁榮昌盛起來,盡量使它成為一座有血有肉的城市,我已寫好了一些短篇小說,如果可能,我打算寫一本新書叫《梅城的演義》。一個作家總是有許多美好的願望,這些願望能不能實現。完全看他的運氣,看他能不能吃得了這份苦。

    199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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