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事出有因 引言 文 / 易中天
1787年9月17日,在經過了最後一次小小的修改後,參加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決定在他們兩天前完成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即《聯邦憲法》)草案上簽名作證,並將這部憲法提交邦聯議會和各邦代表大會批准。當最後幾名代表簽字時,81歲高齡的賓夕法尼亞代表,德高望重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博士深邃的目光越過會議主席的椅子,凝視著對面牆上的一件藝術品。那是一幅油畫。在那幅油畫上,一輪紅日正在噴薄而出。1
富蘭克林對身邊的代表說,日出是不好畫的。油畫家已經發現,他們很難使自己畫的旭日區別於落日。這段時間,我一直注視著主席身後的這幅畫。心中充滿希望和擔憂,無法斷定這太陽究竟是在東昇還是在西落。現在我終於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
富蘭克林充滿革命浪漫主義精神的話語令人感動,但事情卻並沒有那麼樂觀。作為制憲會議的積極參與者,富蘭克林博士應該知道這次會議開得並不順利。先是有人遲到,後是有人早退,羅德島則始終不肯派代表參加。而且,儘管富蘭克林本人在簽字前作了最後的勸說,他的發言充滿智慧和情感,大義和真誠,感人至深,但仍有3位代表拒絕簽字。他們是:弗吉尼亞代表愛德蒙·倫道夫、喬治·梅森和馬薩諸塞代表艾爾布裡奇·格裡。這三個人的聲望和地位都舉足輕重。艾爾布裡奇·格裡是美國革命的先驅者之一,曾先後在《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上簽字。喬治·梅森是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者之一,起草了其中的「權利法案」,後來被稱作美國「權利法案之父」。愛德蒙·倫道夫則是制憲會議的發起人之一。正是他,作為會議的第一位正式發言人,向代表們陳述了召開這次會議的原因和意義,並提出了他的代表團草擬的制憲方案(即《弗吉尼亞方案》,又稱《倫道夫方案》),從而揭開了會議的主題。這樣三個人最後居然拒絕簽字,憲法的命運和前途實在堪憂。
事實上,制憲會議以後,這三個人都先後公佈了自己拒不簽字的原因,從而引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抵制憲法運動。愛德蒙·倫道夫在弗吉尼亞議會上陳述拒簽理由,堅決要求召開第二次制憲會議。喬治·梅森作為反對派領袖,和後來被稱作「美國憲法之父」的詹姆斯·麥迪遜展開舌戰,使憲法在弗吉尼亞遲遲不能得到批准。艾爾布裡奇·格裡回到馬薩諸塞以後,也帶頭反對批准聯邦憲法。倫道夫、梅森和格裡並不是孤零零的三個人。他們的背後,有龐大的利益集團,有眾多的支持者,也有代表著人類普世原則的信念以為支撐。總之,支持和反對憲法草案的原因是極其複雜的。正是這些複雜的原因,不但使制憲會議的時間長達三四個月之久,而且整個過程一波三折,險象環生,幾近成形的方案好幾次差一點胎死腹中。只是由於爭論的雙方都表現出冷靜理智的態度,居中調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議,制憲會議才渡過了一次又一次難關,最後達成協議。但即便如此,這部千辛萬苦才制定出來的憲法,也直至一年半以後的1789年3月4日才正式生效,富蘭克林心中的那顆太陽才好歹算是躍出了地平線。這可真是艱難的一躍。
美國憲法的難產,當然並非因為有人「從中作梗」。實際上,力主通過憲法的人(他們被稱作「聯邦主義者」)和那些反對派(他們被稱作「反聯邦主義者」),都是合眾國和聯邦憲法的締造者。他們的思想,都融入了美國的立國精神和立法精神。而且,正是由於吸納了正反兩方面的意見,美國憲法才成為一部最能體現憲政與共和精神的憲法。只不過這樣一來,日出大西洋的過程,就注定只能是曲折坎坷,既見曙光,又密佈陰雲了。
那就讓我們遠距離地觀賞一下這幅壯麗圖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