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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布依族的招女婿 文 / 葉辛

    布依族的招女婿,亦稱入贅,是一源流千古的風俗。

    應招入贅的男子,不必置備「嫁妝」,按照慣例,舉行結婚儀式時,也就不收禮物。結婚時所需的一切花銷費用和禮物,均由女家準備。男子到女方家「上門」那天,男方家裡不擺筵席,也不舉行婚禮。女家迎親客只消帶點肉、雞和米酒,數量三五斤、頭十斤都不嫌少,只需表示個意思,便算接親了。因為男方家所有的親屬,隨之都要作為送親客赴女方家去赴宴,吃個暢快。

    可以想見,女方家的婚禮必定置辦得相當隆重,遠親近鄰皆來恭賀,筵席往往要分好幾批才能吃完。

    在筵席上,女方家的長者,往往是一族一寨中最年長者,會把女方的親戚一一介紹給新上門的女婿。同時也便給上門女婿改變姓氏,讓他隨女方姓,且還得按照女方原本在家庭中的排行,確定女婿的排行。如果妻子在家中是老三,即使上門女婿的年齡比妻兄老二甚至老大的年齡還大,女婿的排行仍只能算家中的老三,不得逾越。女方的兄弟同時也對女婿以兄弟相稱,決不稱「姐夫」或「妹夫」之類,堪稱平等。

    婚後所生子女,一般也必須隨女方姓。但如若女方家裡兄弟姐妹多,且長大後成家立業紛紛分家出去單過,上門女婿提出申請,經女方家人一致同意,入贅的男子也可帶著妻子兒女回自己老家居住。他們的子女也可以跟隨父姓。

    上門女婿不論在家庭裡、寨子中、社會上,都受到族人們同樣的尊重,和女方家庭中的男子享有同等地位,婚後假如碰到妻子早逝,上門女婿同樣可以享受女方家財的繼承權,並可在寨上續絃。

    布依族上門的女婿,往往因男女雙方在趕場、對歌中結識相愛,感情深厚,互表衷心,願意結成夫妻,但只因女方或是獨生女兒,或是幾兄弟唯她一個女兒,或是弟妹尚小父母需要她幫助,只好招郎入贅。也有的是寡婦帶有娃崽,不願背棄亡夫家,主動招夫上門。當然,男方自願上門者,往往或因自家經濟條件差,置辦不起結婚成親的酒席及禮品;或因本身兄弟姐妹多,離家去上門不會影響家庭,從感情出發,去當上門女婿。

    布依族這種自古相傳的招女婿方式,其本來就沒有沾染漢族封建社會裡形成的重男輕女之習,實有其令人羨慕的一面。在招女婿上門較為普遍的地區村寨上,不論生男生女,都被視為傳宗接代當然的繼承人和贍養老人者。

    正因此,在一些布依山寨,計劃生育工作的宣傳也進行得頗為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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