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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文 / 海巖

    那時候我常常夢見我和安心結婚。我們乘坐寬大的轎車穿過寬闊的長安大道,車上披著紅綢還灑滿花花綠綠的紙屑,兩側的車門上還有氣球迎風擺動。在我們的身後,是浩浩蕩蕩的親友車隊,車隊裡坐著我的爸爸和我的媽媽,我媽媽還是年輕時的樣子,她那樣子讓我感到格外的溫暖和依戀。在這支望不見頭尾的車隊裡,還坐著安心的爸爸和媽媽,他們在我夢中的形象來自於安心給我看過的照片。還有我從小到大的一些朋友、同學,還有劉明浩。居然,不知怎麼搞的,還有鍾寧和她的哥哥鍾國慶,他們也夾在送親的人群中有說有笑。大概我把我所有認識的人,過去曾經跟我不錯的人,都拉進來了。這類夢和這些人一再地出現在我的夢裡,讓我心裡說不清快樂還是抑鬱。後來一位路邊算命的陰陽先生幫我解過這夢,他說我是一個絕頂善良的人,不記沈,渴望大團圓的結局,對任何人都有包容心……他這樣用夢來評價我的性格人品讓我很高興,不管我有沒有他說的那麼好但我覺得自己確實挺不容易的。關於這結婚的夢只有一點我至今搞不明白,那就是不知為什麼總會看到一些身穿制服的警察。夢到他們我非常迷惑,他們面目模糊讓我無從辨識,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算命的對這幾個莫名其妙出現的警察也大感惶惑,他面色猶疑地問我以前是不是犯過什麼事兒或者犯過什麼人,總之不是吉兆,讓我自己小心行事好自為之。我把這算命的話告訴了安心,她笑笑說警察有什麼可怕的我就是警察。我說你早不是了。她說,那就是潘隊長他們,我要是結婚肯定要請他們來呀。不過我也不可能結婚,要不然我怎麼就從來夢不到這種好事?

    其實我也就是做夢,在夢中提前過痛,那時候我們也確實不可能結婚。我們囊中羞澀,兩手空空,還有一個生病的孩子,我們那時面對的最嚴峻的問題,是生存。

    為了治小熊的病,我背著安心,賣掉了我那台二十九時的松下彩電,賣給了我一中學同學的大爺。五千多塊錢買的彩電看了一年多只賣了一千二,絕對是吐血了。原來那老傢伙只出一千的,我們同學像「托兒」似的幫我推銷了半天,再加上我又主動搭上了一個健伍牌的電咖啡壺,老頭兒才算動了心。他說一千二就一千二吧,不過我這麼大歲數喝不慣咖啡那玩意兒,你換這攪拌機得了。我就知道他想要那攪拌機,他從一進廚房就盯上那台攪拌機了,那攪拌機八成新,也是健伍的。我順勢說:索性連咖啡壺帶攪拌機一起了,一千四,怎麼樣?老頭兒一點不傻地笑了笑:一千四?您呀,趁早洗洗睡吧,也甭賣了,這麼值錢的東西留著以後還能漲呢。我說:那您老人家再給個價。老頭兒說:我說一千二就一千二,要不然攪拌機我也不要了,就一千。我們同學見我們已經說到頭了,便站出來說了終止的話:這樣吧,咖啡壺我要了,那兩百我出!這才成交。

    那天正巧是元宵節,安心晚上在回家的路上買了幾個元宵,還買了棵大白菜說要包餃子,想用攪拌機攪白菜餡的時候攪拌機找不著了。她找了半天問我看見沒有,我說,啊,我給賣了。她有點意外,愣著說,幹嗎賣了?我說,過幾天接小熊出院,不是還差點錢嗎,咱不至於再找劉明浩了吧。安心呆呆地,站了半天,情緒低落。我說,怎麼啦?她說,楊瑞,你賣東西我心裡難受。我說,咳,又不是賣兒賣女。我也是看有你這麼個勞動力不用白不用,不能讓你閒著。以後你就自己用菜刀剁餡吧,用攪拌機費那個電幹什麼。

    安心這才苦笑了一下,說:「賣了多少錢?」

    我說:「一千四。」

    安心嚇一跳:「一千四,不可能!」

    我說:「還搭一個咖啡壺,反正咱們也不喝咖啡了。」

    她說:「那也不可能吧?」

    我說:「還搭一電視。」

    她馬上轉臉,果然看到電視沒了。她走過來,抱住我,哭了。她在我的胸膛上無聲地流淚,眼淚弄濕了我的襯衣,她輕輕地說:「楊瑞,我怎麼能讓你這麼苦。」

    後來我又賣了家裡一些其它的東西,像以前好多人送的工藝品、擺設之類,還有地毯和燈,還有我的BP機。能賣出點錢的或有人要的都賣。劉明浩買了我一套挺牛X的郵票。他那時已經開始和貝貝的表姐李佳勾搭上了,正在窮追不捨階段。李佳愛好集郵,劉明浩就投其所好,到處搜集珍品。我乘機好好敲了劉明浩一筆,要了他八百塊錢,劉明浩二話沒說當場現付。後來我才聽說我那套郵票至少可以賣到千元以上。在做生意方面,我當然不是劉明浩的對手。

    劉明浩後來得了便宜還跟我賣乖:「你不知道現在郵票都跌了呀,人家還都說我給多了呢。你覺得值你就賣,我覺得值我就買,別人的話聽不得。」

    劉明浩見我不吭聲了,知道我對郵票也不內行,笑笑說:「你還是得找個工作,這麼賣東西也不是個事兒。你看你們家還有什麼?再下去就該賣你自己啦。」

    劉明浩後來還真給我介紹了一份工作,在龍都大酒店洗衣廠當機修工。他說這工作不錯,每月工資一千左右,管一早一午兩頓飯,一般小病可以在飯店的醫務室拿藥,還發工作服……再說你不是學礦山機械的嗎,機械原理大同小異,你去也算專業對口。在一個單位你要是有專業就不受欺負。

    我挺高興,就回家銀安心說了這事兒。安心說這事兒也是委屈你的,你要願意去的話就臨時幹幹吧,像你這種條件我相信遲早一天會有一番事業的。我說什麼事業不事業的,我現在可現實呢,我就想養活你,養活孩子,再把自己也養活了。

    我那幾天就催劉明浩趕快幫我聯繫,他說那洗衣廠的廠長跟他關係沒得說,可廠裡進機修工這種事兒還得跟酒店人事部報,讓我別急。於是我就等。因為沒了BP機,整天也不敢離開家,怕劉明浩來找我我不在。等了將近一個星期,等得我心煩意亂的,而且這一個星期當中還出了一件讓我特窩火的事。

    這天早上安心上班剛剛走,我還沒起床呢就有人敲門。我本來以為是安心忘了帶鑰匙回來拿的,於是衣冠不整地下床開門,開門一看是一男一女兩個陌生人,連忙退回去手忙腳亂地穿衣服。等我穿好衣服再看時,才發現那兩個人都戴著大蓋帽,帽子上還有一顆通紅的國徽呢。我嚇了一跳,想到夢裡的警察和算命先生的危言,覺得大早上的看見這倆大蓋帽頗不吉利。再一細看原來並不是警察,不知是工商的還是稅務的還是保安公司的,直到他們坐下來自我介紹,我才知道這身衣服原來是檢察院的。

    那女的比那男的年紀大點,大概有四十多歲了,反正是我可以叫她阿姨的那種年齡。她先開口,說:「我們今天來,是想找你瞭解一個事情,希望你能如實反映情況,有什麼說什麼,好不好?」

    她這套言辭有點像辦案子審查當事人似的,但口氣上處理得比較慈善,所以並沒讓我產生牴觸。我說:「行啊,你們想瞭解什麼事兒?」

    男的拿出本子,做記錄,女的問:「你記不記得你以前在國寧公司上班的時候負責過一個基建工程,就是蓋國寧跆拳道館那個工程,是你負責的嗎?」

    我說:「是啊,我是工程副總指揮,總指揮是邊曉軍,邊疆的邊,拂曉的曉,軍隊的軍。我們倆搭班。」

    「你分工抓什麼?」

    「我們倆也沒明確分工,反正每天就那些事兒。他是總負責人,他讓我幹什麼我幹什麼。因為以前我沒幹過基建工程,我不懂。」

    「後來這個工程是包給哪家公司做的?」

    「後來,是包給龍華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做的。」

    「決定由這家公司承包工程,通過招標了嗎?」

    「沒有,國寧公司也不是國有企業,所以沒有通過市裡的招標辦公室進行社會招標,而是內部議標,找了兩家公司比比資質,比比價,就定了。」

    「由誰來定呢?」

    「由國寧公司的董事長鍾國慶定。當然,因為這項目是跟京師體校合資辦的,所以程序上還要通過俱樂部的董事會,實際上就是跟體校派到董事會的一個副校長打個招呼。」

    「那鍾國慶根據什麼來定這家公司呢,這家公司以前跟國寧公司有過合作嗎?」

    「沒有。這家公司是我們籌建指揮部報上去的,具體工作是我們做,我們報材料,給鍾國慶批。」

    「那麼可不可以說,用這家公司實際上是你們定的。」

    「定是鍾國慶定,我們提供情況,也起一點作用吧。」

    「你說的我們是指誰呢,你和邊曉軍?」

    「主要是邊曉軍吧,怎麼了,他是不是出什麼事兒了?」

    「你認為在選定工程承包商的過程中,出沒出過什麼事兒?

    比如:有沒有發生過什麼腐敗現象?「

    我想了想,一時想不出什麼,就說:「我們這工程,總的還行。現在土建方面也完工了,聽說質量還不錯。要有事兒也是邊曉軍的事兒,總不會是鍾國慶腐敗吧,這公司就是他自己的。」

    女的看了那男的一眼,然後衝我問道:「你怎麼肯定除了鍾國慶之外,就只有邊曉軍有可能腐敗呢,別人就不可能了嗎?」

    我笑笑:「別人,別人可能想腐敗,輪不上。但凡想搞點腐敗的人,多少總得有點權吧。」

    那女檢察官也笑笑:「你想腐敗嗎?」

    我一愣,知道她是開玩笑。不過他們這種司法人員開玩笑都開得陰森森的。我說:「我也犯不著腐敗。」

    「為什麼?你和邊曉軍有什麼不同嗎?」

    「當然不同啦。」

    「怎麼不同?」

    我一時語塞,不知該不該說我那時候是鍾國慶的駙馬爺,我是國寧家族中的一名准成員。而邁曉軍只是一打工的,別著他是我的頭兒。

    「你們不同在哪兒?」

    那女的不知為什麼盯住這個話題,非要問到底似的,我不想再說我和鍾家的舊事,便敷衍道:「腐敗的事兒,別找我,我還沒到那個檔次。」

    兩位檢察官都不作聲,沉默了一會兒,女的說:「好,咱們今天先談到這兒。你也再想想我剛才問的那些問題,你要想起什麼感到需要找我們主動談一談的,就找我們。我們給你留個電話。」

    我聽著這話有點彆扭,好像我真有什麼問題得老實交代似的。我想這大概是公檢法人員的職業病,看什麼人都覺得有問題,有話不會好好說。我沒作聲,看著那女的寫了個電話號碼留在茶几上,他們告辭的時候,我也挺冷淡的。

    這事過了之後的第二天,我和安心接小熊出了醫院。小熊見到我比見到安心還要親。這孩子高興時滿臉的乖乖相說不出有多麼的打動人,手鉤著你,臉貼。我以前從來不喜歡孩子的,現在也不喜歡,只有小熊除外。

    接小熊回家家裡就顯得熱鬧起來,充滿了生氣。我的心情也隨之好轉,工作的事也不多操心了,反正能不能成全都聽天由命。往往不去想的事情反而來得更快,兩天之後劉明浩路過三環傢俱城的時候就進去告訴安心,我那事成了,讓我星期一帶上身份證和學歷證明什麼的上龍都大酒店人事部面試去。

    星期一上午八點一過我就到了龍都大酒店的人事部,面試很簡單,問了幾句話,看了我帶去的一應證件證書證明,然後就讓我填表。又過了兩天,通知我去報到上班。洗衣廠廠長一看我長得挺順眼,跟我認真聊了聊,就決定不讓我做機修工了,改做業務推銷員。他們那洗衣廠特別大,員工有將近一百人。龍都大酒店內部的活兒也就夠吃個半他,他們還得拉社會上的活兒,有好多大使館,外國商社都在他們這兒洗衣服,洗窗簾,還請他們上門洗地毯什麼的。他們原來有一個業務推銷員,但形象太寒摻,而且外語不行,外國人的生意一直拉不住。

    於是我就在龍都洗衣廠幹上了。跟劉明浩當初說的差不多,每月工資獎金一千掛零,管兩頓飯,可以在單位裡洗澡,上下班還有班車。而且,我是搞推銷的,還給我配了一台漢顯的BP機,還發我一身不太合體的西服,我沒穿。每天出去都穿自己原來的西服,我的西服有「都革」的,有「華倫天奴」的,最次也是「皮爾。卡丹」的,穿上去特貼身。我們廠長還同意免費給我洗燙。這西服一穿廠裡的師傅都說這小伙子真是漂亮,有個老師傅還想把她的因女介紹給我談戀愛呢。

    上班的頭一個月我就拉來四個新客戶,其中一個是一家自己沒設洗衣廠的小賓館。一下子給廠裡增加了近五萬元的營業額。

    按廠裡的銷售獎勵辦法我個人提成九百多塊錢,我和安心的生活一下子顯得寬裕起來。那個月我掙的加上她掙的,一共有三千多塊,我們一到晚上上了床就討論錢多了怎麼辦,該給小熊買些什麼東西,該拿出多少錢還給劉明浩和潘隊長他們,等等。

    我在龍都大酒店洗衣廠工作了一個多月,心情很好。也許是經歷了生活的磨練,也許是體會了工作機會的難得,我的表現有時好得連我自己都能驚訝起來。我不出去推銷的時候,就常常主動幫其他師傅幹活兒,乾洗、大燙、發貨、接單,什麼活兒都幹過。我才來一個多月,就得了一塊酒店服務質量委員會發的紅色微笑牌,據說全店將近兩千人每個月紅色微笑牌只發六七個,而且大都是一線員工獲得。洗衣廠是二線單位,我得了這個紅牌是整個兒洗衣廠的光榮,我的照片還因此掛在了職工食堂門口的光榮榜上。

    可惜這樣的生活並沒有持續多久,在我的新鮮感尚未結束的時候,我這份得來不易的工作,就突然地以一個意想不到的方式結束了。

    那天我因為要等一位非洲使館的外交官來取衣服,沒有出去跑推銷。那外交官是我新拉來的客戶,脾氣古怪,有點挑剔,我怕別人處理不好,就留在廠裡等他,順便幫其他人往餐廳裡送台市。我們一個包房一個包房地送,送到大餐廳,一個穿黑西服的管理人員走過來,問我:「你是叫楊瑞嗎?」我不知道這人是哪個部門的,但臉熟,好像在職工食堂吃飯時見過,便答:「是啊。」

    那人又說:「你來一下。」我就跟著他走,手裡還抱著一擁洗淨漿好的檯布,一直走到餐廳外的一個雪茄吧裡。那個雪茄陽還不到營業的時間,但裡邊好像有人。我跟那黑西服走過去。雪茄吧裝潢很古老,傢俱都是深色的,光線也是暗暗的,從陽光充沛的大走廊走過雪茄吧眼睛總要適應一陣。但我能看清屋裡有兩位是飯店保衛部的幹部,還有兩位民警,戴著大蓋帽站在暗影裡,如我夢中一樣面目不清。另有一位中年人站在前面,我認出來了,就是一個多月前來過我家的檢察院的人,是那個一聲不響地做記錄的男的。

    飯店保衛部的人見我進來,向檢察院那個男的點頭使了個眼色,那男的就先衝我開了口。他明明見過我,一上來還是例行公事地問:「你叫楊瑞嗎?」

    他的口氣比那天在我家還要橫,橫多了。我皺著眉答了句:「啊」

    那男的接下去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反貪污賄賂條例的規定,你涉嫌受賄,現在依法對你執行逮捕!」

    我愣在屋子當中,手裡還抱著那操檯布。一個保衛幹部過來把檯布從我手裡接過去,旁邊那兩位民警馬上走出陰影,過來給我上了銬子。我想說什麼,想告訴他們這肯定是搞錯了,但一時愣著什麼都說不出,可能是沒見過這樣的場面一下子傻掉了。等我鎮定下來可以說話的時候我也沒再開口,我冷靜地想了一下決定算了,我想在這兒說什麼大概都沒用,這兒不是容我申辯的地方。

    他們讓我在逮捕證上簽字,我就簽了,並且按要求,把紅印泥沾在食指上按了手印。當他們把我往外帶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安心,我就站下來,沖那位檢察官說道:「我得和我家裡的人說一聲。」

    那個檢察官說:「我們會通知你家屬的。」他話音沒落我身邊的警察就拉了我一把,說:「走吧。」

    他們把我從職工通道押出飯店,有好多員工迎面碰上都嚇壞了。其中有幾個女孩兒平時都挺愛跟我逗的,見我被警察銬出去都驚得說不出話來。男的則竊竊私語,議論我是誰是誰是哪個部門的,我聽著覺得自己像被遊街示眾似的那麼難受。

    我被押上警車,送到了附近公安分局的看守所裡關起來了。

    關到看守所的第一天沒人找我。我坐在押號的牆角,心裡難過極了,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安心。我不知道我一旦真回不去了她一個人帶著小熊該怎麼過,也不知道我爸爸會不會收回那房子把他們趕出去,安心會不會認為我真的貪污受賄了而對我失望而移情別戀……想到這些我控制不住他心酸想哭。

    號裡還有幾個老犯人,看我進來對誰都愛搭不理挺沒規矩的,就過來想欺負我,沒話找話地問我什麼事兒進來的,帶煙了嗎,哭什麼哭什麼……等等。我沒有一點心情,不想跟任何人說話,我的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我的這副樣子讓這幫社會渣子以為我是個娘娘腔的小孩子,得寸進尺地嘲笑我,甚至還動手拍我的臉,翻我的衣兜。我站起來,想擺脫他們,他們以為我是不服,幾個人七手八腳把我擠在牆角,上面扇嘴巴下面用膝蓋撞我老二。我急了,一肚子悲憤全發出來,我那會兒就想老子他媽拼了,不活了,我連死在今天的心都有!

    那些人當然是小看我了,我在大學練排球後來又練跆拳道的身手在臉上是一點看不出來的。我甩開他們,不等他們上來就用一連串的下劈、前增、後擺等動作,把那幾個關了些天已經關虛了的老犯人踢得東倒西歪,口鼻躥紅,直到看守所的民警聽見聲兒不對了趕過來開門把我拉出去,這場架才算打完。

    我被單獨關進一間沒有陽光的小號裡,警察讓我戴了三個小時的背銬。到晚上吃飯的時候才給我摘了。吃完飯,我看見新接班的警察拿著銬子又過來了,就哀求他,說我的胳膊都麻了,別給我戴了成不成?那夜班警察問:白天為什麼給你戴呀?我說:因為他們欺負我來著。警察說:他們欺負你怎麼不給他們戴呀?

    我說:他們欺負我,我反抗來著。警察說:聽說你是個大學生是吧,因為什麼事兒進來的?我說:因為冤枉過來的。警察說:都這麼說,干了壞事兒誰願意承認呀。我知道跟他爭辯沒一點用,弄不好他一不高興又給我銬上了,便不吭聲。警察說:你自己說,還戴不戴了?我說:不戴了。警察說:不戴你又動手打人怎麼辦呀?我說:要把我關回去呀?警察說:想得美,你一個人老實在這兒呆著吧。我說:我一個人打誰去?警察愣了一下,說:你小子怎麼那麼貧呀,告訴你,到了這兒你可老實點兒,再出什麼麼蛾子就再把你銬起來。我低著頭,沒再接話,警察就鎖上門走了。

    第二天,檢察院來人了,提審我。還是那一男一女兩個人,還是那女的問,那男的記。這下我才知道,我折進來是因為劉明浩和龍華公司那位老總結我兩萬塊錢的那件事。

    他們這次提審只是向我核實這件事的細節——在什麼地方吃的飯,錢是誰給的,是裝在什麼東西裡給我的,當時我們都說了什麼,然後這錢我都怎麼「揮霍」的,等等。我每次要解釋他們都打斷我,讓我只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回答是或者不是,別扯別的。今天我們來只是核實情況,以後有的是時間讓你解釋你急什麼!

    從他們的言語之中我分析出,龍華公司的那位老總大概出了什麼問題,似乎也被抓了,我受賄的情節是他的案子捎帶出來的。但他們的另一些話又使我感到,我是國寧公司內部的人檢舉揭發出來的。也許這兩種分析都成立,鍾國慶不是說過嗎,他要照死了整我。要不是我今天在這兒坐在檢察官的面前,他的這句話我幾乎都忘在後腦勺了。

    那天提審完了,讓我到看守所的一間辦公室去取了被子,民警說是我家裡人送來的。我一看那套被褥和幾件衣服,就知道安心來過了。我急著問民警:「我家裡人說什麼沒有?」民警瞪著眼反問我:「說什麼呀,啊?等以後你們能見面的時候,她說什麼你自己聽,現在能說什麼呀!」

    這兒的警察說話都像吃了槍藥似的,火氣特大,好像不大不足以壓住我們這幫犯人的囂張氣焰。我抱著被子,滿腦袋胡思亂想著,又被押回了剛進來時關押的那間大號。昨天挨打的那幾個犯人見我回來了,都不吭聲。我故意做出滿臉橫肉的樣子,目光歹毒地四下打量,以威懾他們。其實,我心裡還是怕他們,不知道他們會再用什麼法子報復我。

    後來我才發覺,這幫人都他媽屬於欺軟怕硬的主兒,我一回來他們也特害怕,他們還怕我報復他們呢。後來他們跟我熟了,居然全都賤兮兮的對我好起來,一個賽著一個親熱地好起來。

    我在看守所的日子也就好起來,不必再像剛進來時那樣每分鐘提心吊膽,高度緊張,防備暗算。人在一個環境裡呆久了,會自然習慣下來,鬆弛下來,再差的環境也會品出些快樂。人獸同源,人的適應性其實跟動物差不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後來檢察院又提審了我一次,是那男的一個人來的。這次主要是讓我交代我是怎麼在得到了龍華公司給的好處之後,設法使他們中標的。其次,也聽了我對他們的指控發表辯解。我辯解完了他沒有表態,無論批駁還是認可,都沒有,傾向性的表情也沒有。聽完了,扼要地記在他那個黑皮本子上,就走了。

    又過了幾天,一切消息都沒有。我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不像剛過來時吃不下睡不著的樣子。想安心想得也麻木了。偶爾,也會想起我爸。我想我爸當領導那麼多年,公檢法方面繞著彎的關係肯定是有的,他要真想救我,不至於一點動作都做不出吧。但我自從上次和他吵架動了手之後,就再也沒去看過他。他的脾氣我知道,我們父子一樣,跟那幫老犯人的脾氣正相反,都是吃軟不吃硬的。我越不去看他,他越賭氣,要不然怎麼讓劉明浩告訴我他要把我住的房子收回去呢,多狠!他準是氣到一定份兒上才這麼做的,並不是真缺了這份房租就過不下去了。我想說不定我爸知道我被抓了多少會有些解氣的快感,他會對別人,至少對劉明浩顯擺他的先見之明:我早料到了,他跟上那個女的,早晚有一天得摔個大跟頭!我說什麼來著……

    我爸要是覺得他說對了,他得意還來不及呢,還能靠他救我嗎?我才不想呢。

    後來,有一天上午,我又被提出去了。進了審訊室,看見檢察院的那兩個都沒來,來的是一個年輕的女人,她讓我在桌前坐下來,態度嚴肅,但很放鬆。她給了我一張名片,還沒等我低頭看就開口說道:「我是宏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我應你的朋友安心的要求,準備擔任你受賄一案的辯護人,你對由我來為你辯護,要提出反對意見嗎?」

    我呆呆地,沒有任何思想準備,我似乎是想了一下,或許是什麼都沒想,竟脫口反問了一句:「安心請你,得花多少錢?」

    那女律師對這問題有點意外,沒想到的,但她還是認真嚴肅地回答了我:「我們事務所是根據司法部規定的標準收取代理費和辯護費的,至於說你這個案子該收多少費用,那還要看案件的難易程度和審理的時間,還要看一審之後有無上訴和抗訴,才能確定。」

    緊接著下面的話,我知道是不能問律師的,但我還是自言自語地、傻傻地問了出來:「她哪兒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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