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五章 行刑現場 文 / 海巖
2000年5月23日清晨7時11分,韓丁滿臉疲倦、步履蹣跚,走出了平嶺市火車站。他站在站前廣場上,臉上迎著從遠處的樓群中吹來的風,風把路邊那些鐵皮做成的廣告牌吹得轟隆作響,就在這轟隆作響的風聲中,韓丁快速撥打著手機號碼。
這一天,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簽發對龍小羽執行死刑命令的第六天。早上8時,負責執行槍決的平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負責臨場監督的平嶺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人員,以及全副武裝的一隊法警,準時來到平嶺市公安局看守所。他們向看守所民警出示了執行槍決的命令後,提出了死囚龍小羽。
在法官下達命令後,龍小羽立即被五花大綁起來,手上腳上還帶了鐐銬。他很不方便地拖著腳步,在法警的前呼後擁下走出屋子,走到院子裡,上了等候在那裡的一輛押解車。
當這輛押解車被兩輛警車一前一後地押解著,魚貫駛出平嶺市公安局看守所隆隆洞開的大鐵門時,韓丁正坐了姚大維的吉普車,高速行駛在趕往市局看守所的半途中。韓丁是在火車站的廣場上撥通姚大維的手機的。姚大維幾乎不敢相信韓丁在手機裡所講的事會是真的。這太不可能了,這案子不會錯的!姚大維堅定地連說了好幾遍,並且一再問韓丁:「你去杭州了嗎?你親自去杭州了嗎?你見到那個大雄了嗎?」韓丁不知為什麼連那種律師絕不該說的話都說出來了:「沒錯,我也不相信這是真的!我也不相信這案子會有錯!可我就是看到大雄了,我看到他的照片了,那就是他,沒錯!」
處決龍小羽的刑場設在平嶺的郊外,設在一個廢棄多年荒無人跡的磚廠裡。那裡有一個取土造坯挖出的大坑,那大坑說準確些更像一塊雜草不生的窪地。姚大維帶著韓丁趕到這裡之前,一路不停地打著手機,他打給法院和檢察院的熟人,想讓他們電話通知負責執行的法官停止執行,但沒有一個電話打成功的,對方不是關著機就是找不著人。
當韓丁和姚大維趕到那個窯廠,走近那片窪地時,他們看到警車和押解車還都停在那裡,車上的警燈還一閃一閃地轉著。郊外的風比城裡還要大,風把窪地裡的黃土捲起來,向散在高處擔負警戒任務的法警撲去。風也拼盡全力地拽著韓丁的頭髮,但沒能拽住他奔跑的步伐,他一下了車就朝窪地的斜坡跑去,那輛外形厚實的押解車和另兩輛虎視眈眈的警戒車都把守在通往大坑的那個斜坡上。一個法警一手端著袖珍衝鋒鎗,一手拉著頭上怕風吹走的大蓋帽快步上來攔截他,威嚴地喝道:「站住!」韓丁沒有站住,繼續往前走,他和那法警立刻扭在了一起。法警比他強壯多了,在他附近的另一位持槍的法警也增援上來了,韓丁力不能敵,只好放聲高喊,他想讓自己大喊大叫的聲音穿越封鎖,驚動警車前監督執行的法官檢察官,驚動整個刑場!「槍下留人!槍下留人!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