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擔當竊賊之名 文 / 海巖
和老林通電話之後,韓丁決定,在龍小羽案開庭之前,用兩至三天的時間,去一趟江南名城紹興。
他的這個決定和羅晶晶做了商議,羅晶晶當然贊同,而且要求同往。坐了一夜火車,他們又乘船到東浦。在一個卸貨的埠頭付了船資,棄舟登岸。他們幾乎沒費什麼周折就找到了那家百年紅酒廠。
他們在這幾間低矮平房中找到了一位自稱是酒廠廠長的男子。韓丁向他通報了自己的律師身份,表示來此的目的,是想瞭解一下龍小羽在這裡工作時的表現。
韓丁順勢把話頭進展到龍小羽和祝四萍的關係上。廠長也順過來說:「有的有的。就是祝四萍嘛,是祝四萍追他。」
「那她怎麼看上龍小羽了,看上他什麼了?」
「龍小羽人好嘛。四萍脾氣大,所以必須要找一個厚道的。再說,龍小羽小伙子很精神嘛。小伙子精神,姑娘就喜歡嘛。」
韓丁問道:「龍小羽為什麼離開你們酒廠?」「因為偷東西。」「您剛才不是說龍小羽是個老實厚道的人嗎,怎麼又偷東西?」
廠長很感慨地擺擺手,一言難盡地說:「這個事情呀,說來話長啦。」廠長把四萍平時在廠裡喜歡小偷小摸的習性講述了一遍。當四萍偷了廠裡做禮品用的18K金的金箔時,她面臨著被廠裡開除的危險。最終,龍小羽為她頂了罪名。
四萍向龍小羽坦白偷東西的事是有目的的。她先是哭了一陣,哭得很傷心,但擦掉眼淚的第一句話就問:你願意幫我嗎?龍小羽還氣著,賭著氣說我沒法幫你!四萍說你這人太狠了,關鍵時刻只顧自己,我算看錯了人,我對你這麼好,沒想到你是個白眼狼!龍小羽不說話了,他的沉默等於是接受了四萍的要求。他受人之恩,無以為報,現在是四萍索取回報的時候了。四萍看出他心軟了,又說了一句:我要被公安局抓走了,你也好不了。你是看庫的,我和你又是這種關係,公安局肯定認為你是同夥,監守自盜,我要真使壞往你身上一推人家保證信!
天亮之前龍小羽跟著四萍一起,悄悄離開了百年紅酒廠。他們到四萍家取出了那盒金燦燦的贓物,然後龍小羽正帶著那盒金箔敲開了廠長的屋門。
四萍辭職的原因龍小羽並不清楚,他離開酒廠後就再也沒有回去過。他只知道四萍不幹了是因為想去平嶺,她認識一個名叫張雄的人,那人前幾年帶一幫人去平嶺包工攬活,對那邊已然很熟。張雄曾托人帶話過來讓她去。四萍也早就聽說平嶺那邊的錢特別好掙。
龍小羽和韓丁談起過,他當時是反對四萍去平嶺打工的,但四萍在紹興找不到工作,不出去掙錢呆在家裡怎麼行呢。
龍小羽被「百年紅」酒廠開除之後,就搬到四萍家去了。
韓丁想,他這次既來紹興,無論如何要去一趟四萍的家,見見她的父母,聽聽他們對龍小羽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