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小城命案 文 / 海巖
這一天是二十世紀最後一個春節假期的最後一天。韓丁趕到機場時才發現自己到得太早,才想起用手機打電話向爸爸媽媽告別。爸爸媽媽利用假期去海南島曬太陽了,明天才能回來,他在他們的電話裡留了言,告訴他們他去平嶺市出差了,可能有半個月不在北京。這是他從大學畢業應聘到中亞律師事務所之後的第一次出差。爸爸媽媽大概不難在他的這通留言中聽出他聲音中的興奮。
打完電話,他又到機場大廳的書店裡轉了一圈,買了本剛剛新鮮出爐的《時尚》雜誌,封面上那位不知名的女孩的臉上,掛著韓丁在見到羅晶晶之前最讓他覺得自然順眼的微笑。他站在國內旅客入口的顯眼處,差不多把那一臉微笑看煩了,林必成才搖晃著骨瘦如柴的身板,拖著一隻和他的體重不成比例的大皮箱,像個螳螂似的來了。林必成是中亞律師事務所的元老,也是事務所的合夥人之一。
他們這個事務所成立至今,也只有七八年的歷史,那七八個創始人到現在也不過三四十歲的年紀。林必成最大。兩人一起辦完登機手續,走到候機廳,坐在指定的登機口前,林必成才清清嗓子,向韓丁交待此行的任務。
「咱們這趟去,是平嶺保春製藥廠的一個案子。去年年底他們廠有個女孩在廠裡的擴建工地上被人殺了。那女的是浙江紹興去的民工,才21歲。19歲出來的,想掙錢,才兩年,錢沒掙著,人倒搭上了。唉!」
林必成在所裡是很出名的濫情書生,身邊常常女人如雲。韓丁一直納悶以他這種性格這麼多年的律師是怎麼當的,天天替那些殺人越貨的罪犯開脫辯解,不知那豐富的情感都給誰了。他笑笑說:「既然這女的這麼不幸,那咱也別給那殺人犯辯了,辯了半天不也得槍斃嘛。咱乾脆省了這趟回家得了,把二十世紀最後一個春節過完了再說。」
「殺人犯?」林必成擺擺手,「哪兒啊,這案子還沒破呢,咱們接的是民事賠償這一塊。這女的家屬要求製藥廠賠40萬,製藥廠不承認有責任,一分不想賠。法院已經調解一次了。現在工地上一幫紹興籍民工鬧得很厲害,法院最後再調解一次,調解不成就進入訴訟程序開庭判。我這都是第二次去平嶺了。」
韓丁是昨天下午才接到老林的通知讓他跟著去一趟平嶺的。聽林必成如上一說他倒有點奇怪:「這女的不是一民工嘛,有多少家底肯花錢到北京請律師打這種沒底的官司?」
林必成又擺擺手:「哪兒啊,咱們是受保春製藥廠的委託,和受害者的家屬辦交涉去。」
韓丁這才明白過來:「噢,咱們是被告。」
這一天首都機場候機廳裡的乘客並不擁擠,飛機准點離港。韓丁歪在座位上,把早上沒有睡完的覺睡完了,醒來時飛機已經降落在平嶺機場。
這是一輛半新不舊的奔馳轎車,來接他們的是製藥廠董事長羅保春的辦公室主任,姓王,是一位40多歲外表沉穩的本地人,一見面就口口聲聲代表羅總歡迎歡迎,羅總正在醫院吊鹽水針呢,要不然他會親自來接你們。
互相客套著,他們進了市區,拉到了老牌的平嶺賓館。下午韓丁和老林就在客房裡看材料,材料主要是上次法院調解時形成的一些文字記載,還有死者親屬寫給製藥廠領導的信,以及對方律師的律師函,還有前一階段平嶺的新聞媒體對這個案子的一些報道等等。不過在飛機上老林就說過,報紙上那些聳人聽聞的描述看不看都可以。平嶺市公安局負責這個案子的小頭目恰巧是老林中學的同學,上次他來平嶺時還找這位同學打聽情況來著,與小報炒作出來的那些新聞驢唇不對馬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