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 文 / 海巖
我給你講一個故事。不是編的,那是我耳聞目見甚至親歷親為的一段經歷,關於一個人的命運,或者,關於他的愛情。
我也是這故事中的一個角色,先不告訴你我姓甚名誰。除我之外,這故事中還有一些人的來龍去脈、身份面目,也恕不預示,到時候再說。
關於故事的篇首我曾思謀良久,反覆揣摩該從何處進入。最初我計劃先從龐建東說起,他從十六歲考入警校就開始了他的刑警之夢,三年中專又加了兩年大專,走出校門卻被分到監獄管犯人去了。管犯人與龐建東的人生理想相去甚遠,而且既辛苦又枯燥還要耗時勞心,遠不及當一名智慧而又勇敢的刑警那麼風光傳奇。但龐建東沒有辦法,他爸媽都是平頭百姓,找不到任何門路助他實現人生夢想,不管學校把他分到什麼單位,他都只能老老實實到那兒應卯值更。工作對他來說首先不是事業,更不是樂趣,而是,一個謀生的差事。
他不像人家劉川,劉川雖說父母雙亡,但父母給他留下了一筆蹦著高花都花不完的家產,這份差事人家愛幹就幹,不愛干抹臉就走。就是什麼都不幹,人家劉川也照樣錦衣細食!
最讓龐建東感到難堪的是,他那個干文藝的野蠻女友因為在一部電視劇裡飾演過一名警校女生,所以對刑警的鐵血豪情一直情有獨鍾。於是龐建東從上警校起就一直跟她吹牛,說他學的就是刑偵專業,以此來拴住女孩的芳心。可惜龐建東上的這所警校,就是定向培養獄警的,他大專畢業後,注定要分到監獄局去,監獄局又把他分到了天河監獄,天河監獄又把他分到了一個普通的監區,監區又讓他當了一名管號隊長。隊長雖然也帶「長」字,但在管教幹部中實際上什麼都不是。剛分到監區的新民警都是隊長,隊長其實就是最小的兵。龐建東在他女朋友面前曾試圖美其名曰:他現在當的是一名司法警察。可他女朋友早就心知肚明,她笑著對他說:我知道,不就是獄卒嘛。
你看,這個故事如果從龐建東講起,就扯上了他的女朋友,就扯遠了。後來我決定還是先講老鐘。老鍾是天河監獄的獄政科長,後來又去當了遣送科長和監區長。遣送科和監區過去都叫大隊,科長和監區長過去都叫大隊長,所以幹警們叫老鍾還習慣地叫他鍾大。從鍾大講起也許是我的一個下意識的選擇,因為他是我有生以來最崇敬的人物之一。論年齡老鍾雖然快「知天命」了,但在龐建東這批年輕人眼裡卻無疑是個偶像。這並非因為他是司法系統的部級先進人物,而是因為他日常的行為舉止,為人處事,不僅坦誠磊落,而且讓人看著,哪兒都舒服。而且,老鍾過去讓幾個蒙面人綁過,綁匪至今沒有抓到。幸虧老鍾那天夜裡自己從三樓跳了下來,才逃過一這劫。單從這件事情來看,也能看出老鍾腦門上那些深刻的皺紋裡,該是藏了多少故事。
不過從鍾大講起也容易跑題,講鍾大就必然要講科裡監區裡的那些工作,管教生產和生活衛生之類的,並不是這個故事的主題。我要講的這段生活,是關於一個人的命運,命運無常啊!是關於年輕人的愛情,年輕的愛情總是美麗多姿!沒有愛情的故事,還叫故事嗎?
於是,我最終決定,拋開這故事中所有的人物,先從一件事上講起,這件事就是劉川陪他奶奶安葬他爸。人死之後,骨灰安放本是一項常規的喪葬程序,形式大於內容,但劉川父親骨灰安放儀式的場面,給人的印象卻極其深刻。形式到了那個份上,也就變成了內容,足以成為整個故事恰如其分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