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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文 / 海巖

    那一陣周月表現出來的執著確實令我由衷感歎。他的工作性質使他的許多假日都要加班加點,但在長達半年的過程中,他還是把大部分難得的休息時間,都消耗在暗中調查的路途往返。他把乖乖死亡那天優優乘坐錢志富的汽車前往凌家沿途停靠逗留的每一個地點,全都逐一做了實地查訪踏勘。他還和阿菊又做過一次深人細緻的長談……當然,他這樣一個年輕精壯的小伙子和阿菊這種孤門寡女的少婦進行長談,應是另外有人在場為好,所以,周月但凡去找阿菊,通常都要拉上小梅。

    小梅也不算局外之人,她是優優的辯護律師。

    阿菊與優優是自小相熟的朋友,所以對優優的遭遇一直抱有同情。但她的同情與周月的同情本質不同,她一直相信那個死去的孩子就是優優殺的,她同情優優是因為她們曾經情同手足,而且,在她和德子剛到北京的時候,優優沒少幫過他們。

    所以,儘管阿菊相信優優確實「犯了事」了,但她並不怎麼憎恨優優。她認為優優也是沒有辦法,是讓那孩子逼得急了,才出此下策。凌信誠那麼有錢,模樣也很不錯,優優和信誠一起,如果沒有那個一見了她就「發瘋」的孩子,該是多麼幸福。雖然信誠身體有病,不能幹這幹那,反正優優這人,也不需要幹這幹那。阿菊對周月小梅說道,你們別嫌我話說得難聽,信誠那病對優優其實也不是壞事,萬一哪天信誠真的找他老爸老媽去了,那萬貫家財,還不全都歸了優優。可那孩子如果還在,就得歸了孩子。就算優優和信誠那時結婚,這男方婚前的財產優優是否有份,也很難說。這類男女財產的規定我以前就找人問過。

    阿菊基於以上分析,再加上她也旁聽了兩次審判,因而對優優鋌而走險,並沒太多懷疑。

    對優優殺人信與不信,並不妨礙阿菊與周月進行合作。她後來應了周月的請求,尋找到了一個機會,再次陪周月一起去了一趟西山,「潛人」正覺寺秘晤優優的大姐。

    那個機會起於優優大姐打給阿菊的一個電話,在電話裡她向阿菊打聽優優最近的消息。阿菊從她口中知道,這個電話是她趁老公外出進城,跑到餐廳悄悄打的。阿菊放下電話便呼了周月,雖然這天不是假日,但周月恰巧手中無事,於是便向王科長請了事假,還借出一輛車子,拉上阿菊就去了西山。他們從正覺寺正門進廟,沿周月第一次來時的路線深人後院,從後院那扇垂花小門迂迴進入養性齋餐廳,乘餐廳服務人員未及注意,便拐進那條窄窄的夾道,一直走到優優大姐的住處。

    阿菊上次來過這裡,所以顯得熟門熟戶,穿過夾道便直接登堂入室。優優的大姐那時正在屋裡焚香誦經,見周月和阿菊推門而人不免吃了一驚。

    周月來此的目的十分明確,他想從優優大姐的口中瞭解案發那天優優都和她說過什麼;他還想知道,這些天她的老公錢志富都和她說過什麼;還想知道,為什麼錢志富突然適人山林,是誰聘他在這裡當了經理;還想知道,為什麼他不准她去探望妹妹,她是否真的相信她妹妹投毒殺人。在他—一提出這些問題之後,優優大姐的表現卻讓他異常失望,她幾乎沒有做出一句回答,始終拿著那卷佛經一言不發。

    周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他告訴優優大姐,優優至今還在不斷申訴,至今否認她被控殺人。如果你妹妹真是被人冤枉,能救她的只有你這位大姐。優優是你惟一的親人,難道你忍心讓她坐一輩子監獄?她現在肚子裡還懷了你們丁家的骨血,難道你忍心那孩子一輩子不能與母親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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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月把話說得這麼動情,動情得連他自己都覺得殘忍。他看到優優大姐緊閉著雙眼,也擋不住眼縫中淌出的行行熱淚,他知道這個病弱不堪的女人,精神上已經接近崩潰。

    他甚至已經感覺到了那眼淚的熱度,感覺到了這女人全身每個骨節都在疼痛地扭曲,他本來還想繼續施以誘導,但那女人不堪一擊的樣子使他終於放棄。

    他灰心喪氣地走出那間低矮的平房,雖然說得口乾舌燥,但對阿菊替他沏的那杯茶水一動沒動,直到阿菊也說了告辭的話跟了出來,他也沒從優優大姐口中聽到一點傷心。也許那個女人的眼淚已經流淨,卻不讓人聽到一絲吸泣的心聲。

    周月和阿菊沿原路走出正黨寺隆重的山門,回到停於附近林中的車上。在周月將車子發動起來的同時,他們不約而同地看到了錢志富那輛小小的奧拓。那輛奧拓沿著山路緩緩駛來,駛進寺前的空場,停在養性齋的門邊,錢志富從車上下來,鎖好車門。另一位和他一起下車的漢子,周月很容易便一眼認出,就是上次與錢志富在餐廳裡不歡而散的那個男人。

    阿菊也認出那個男人,她說那人也在法庭作過證的,她記得那人姓姜名帆,曾在信誠公司幹過人事總監。

    錢志富陪著姜帆進了餐廳,周月估計他如果徑去後院肯定能從老婆臉上看出異樣。屋裡阿菊剛剛徹的那兩杯茶水,大概也還未及收去。錢志富顯然能夠看出在他回來之前,曾經有人造訪,而且將將離去,還未走遠。

    但周月這時已顧不得琢磨錢志富生疑後將會做何分析,姜帆的出現讓他突然興奮不已,他的調查顯然又多了一條重要線索,甚至也許會成為一個突破的契機。事實上幾天後周月便從凌信誠那裡知道了姜帆的來龍去脈,知道了姜帆與仇慧敏曾是情人關係,知道了他從信誠公司辭職後即加入了仇慧敏舅舅的製藥公司,在那家製藥公司破產倒閉後又不知去了哪裡。這個人現在突然與素不相識的錢志富過從甚密,這情形讓人不能不疑,讓人不能不推測出一種可能,即仇慧敏與姜帆互相勾結,將錢志富用錢買通,讓錢志富製造證據,將優優置於死地。

    周月這一大膽推測的靈感,還來源於另外一場巧遇。他從西山回來的數日之後,因姜帆一事去詢問信誠,恰巧看到仇慧敏也在信誠家裡。她那天又給凌信誠帶來了她親手堡制的一罐好湯,據說滋陰的同時還能補陽。周月來前她已在凌家逗留有時,見有生客來訪便快快告辭。在她告辭前凌信誠為她和周月二人互相做了簡單介紹,他向周月介紹仇慧敏時,用了「以前的朋友」這樣一個含混的稱謂。

    周月很敏感,他能從那罐好湯和仇慧敏臉上纏綿多情的笑容當中,看出她的別有用心。對凌信誠這樣年輕的鑽石王老五來說,每個女人的笑容都容易讓人生疑。仇慧敏與凌信誠告辭的笑容在周月後來形成那個推測的時候,被一再援引。也出於同樣原因,周月並沒把這個僅僅是推測的推測,與信誠交流。

    為了證實這個推測,周月後來托了在工商局工作的一位熟人,經他介紹,周月到主管的工商所核查了西山正黨寺養性齋餐廳工商註冊登記的內容。從註冊登記的文件上可以看出,整個餐廳註冊資本三十萬元,錢志富除了擔任經理職務之外,也是股東之一。他佔股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說,他在這家餐廳投資了十四萬七千元人民幣。而另一位佔股百分之五十一的大股東,則理所當然地掛了法人代表的名,在那紙工商執照的法人代表的字樣下,赫然寫著「仇慧敏」三個宇。

    從工商所回到單位後的第二天,也是一個剛剛上班的星期一,他不顧科裡的頭頭有多忙,硬把科長拉到一邊去,說了他暗自為優優調查的事。王科長馬上嚴肅地說:正好,你不找我也得找你呢。人家分局的同志今天一早就來了電話,說你有好幾次去騷擾他們的一位證人,人家證人到分局投訴你了,分局的同志很有意見。這是人家負責辦的案子,你不能從旁亂插手的!

    周月不服地說:這案子的偵查工作早就結了,我再怎麼調查也談不上插手他們工作呀。分局的人在法庭上說他們調查了那家汽車修理中心,證實優優那天確實在那兒買過防凍液了,我這次也去問了人家,人家說這種事只能查銷售帳目,帳上確實記載了那天出售過防凍液,但沒記載幾點鐘,更沒記載購貨人,更記不清那人是男的是女的。這種防凍液他們那裡差不多天天都有售,你說這樣的證據算什麼?還有錢志富說丁優進去買防凍液,他把車子停在門口了,可我到現場看了看,門口根本停不了車。來買東西的車子都是停在院裡的,那個院子特別大。還有錢志富的網吧關門後,他已經一貧如洗了,他從哪兒一下子搞到了十四萬七,投資了那麼大的一個養性齋!還有……

    王科長聽到一半就點頭把周月打斷了,他建議道:既然你認為這個案子有疑點,你應該去找分局的同志當面談一下。這案子他們一直經手辦,全面情況肯定更清楚。你懷疑什麼應該去跟他們談,到底有沒有問題要由人家來判斷。咱們辦的案子人家事後亂調查亂發言,咱們也會有意見。

    周月一下咋了殼,科長的建議很善意,也符合組織原則的,周月似乎沒有理由不接受,沒有說詞能反駁。他看著科長主動熱情地幫他打電話,找了分局的那位他認識的吳隊長。吳隊長在電話裡的態度聽上去還不錯,表示歡迎周月過去談。王科長掛了電話對周月說:你看,人家吳隊長是那麼老資格的刑警了,比我資格還老呢,人家態度很謙虛,很誠懇,你可以過去和他們談一談。你只把你瞭解的情況告訴他們就可以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迫人家去接受,好多事你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這案子要不要重新調查是人家決定的事,你聽見沒有!

    周月低頭沒吭聲,沒說聽見沒聽見。下午他按照科長的旨意到分局去,見到了那位吳隊長。吳隊長聽完他的看法,留了他寫的調查材料,答應認真研究研究,還答應有了想法會及時找他。

    周月談完看法,交了材料,回到處裡,不知為什麼心裡一下空了,那一陣上班不免有些垂頭喪氣,少言寡語。王科長看在眼裡,沒有批評,但周月有一次聽到他悄悄打電話問過那位老吳,問他周月提供的那些情況到底有無價值……

    兩周之後,分局來了電話,請周月過去一趟,說關於優優的案子,需要「一起研究研究」。

    王科長准假,周月按時按點地去了。

    那天研究下來的結果讓周月十分失望。但他不能否認那次會議開得非常正規,正規得幾乎讓人無可挑剔。不僅此案當時的承辦人員全部參加,連檢察院兩位主管的檢察官也大駕光臨。會上的討論相當激烈,周月不能否認,激烈之外也不乏認真和誠懇。幾種不同的觀點互相交鋒,分局內也有部分刑警支持周月的懷疑,但大多數人認為當時這案子辦得還比較紮實,在前前後後多次反覆的調查中,並未發現具備作案條件的其他人。從各方面彙集而來的證據基本上合法可靠,互相印證,疑點指向,驚人一致。至於本案證人及當事人之間後來合夥經商,證人不讓妻子知道自己作證,不讓其探視案犯,這些情況完全可以找到合理解釋,行為本身也未違法,構不成推翻原案的法律理由。至於證人停車的位置與汽車維修中心現場情形不符,以及諸如此類的細枝末節,說服力明顯不夠充足,更是難以成為翻案的依據……

    吳隊長在整個討論中一直處於主持者的角色,本身並未發表傾向明顯的見解,在討論進入各方論點重複爭辯的僵持階段,他適時地請兩位檢察官發表意見。他徵求檢察官意見時所用的口吻,能聽出這個會議已到了歸納收尾的階段。

    檢察官的表態表面上聽來比較中性,實際上支持了多數刑警的觀點,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本案案犯的代理人或親屬發現本案確有新的重要證據,足以說明原判決在認定事實方面有誤,或者量刑不當,或者原證明犯罪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明顯矛盾,或者適用法律錯誤,或者偵查。審判人員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時,可以向檢察院或更上一級檢察院提出申訴,我們會按照審判監督程序依法處理。檢察官的表態雖然跡近背誦法律條文,但聰明人都聽得出來,周月提出的這些論據,一樣都夠不上邊。

    會議就在這樣的基調下結束。

    結束前吳隊長並沒有忘記再最後徵求一下周月的意見。他與其說是徵求周月對這個案子的意見,不如說是徵求周月對今天這個會議的意見。他說:「小周,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關心,你提的疑問分局領導也很重視,雖然大家手上都有別的案子,但今天還是把有關人員都集中起來,會上大家的意見你也都聽了,你看你還有什麼意見?」

    周月沒有說出他有什麼意見,他似乎並不想讓會議就此結束,他咳嗽一聲嚴肅問道:「吳隊長,有個情況我不知當不當問。」吳隊長表情淡淡反問一句:「什麼情況?」周月說:「你們當初怎麼突然想起要拘留錢志富的,並且還搜查了他的汽車?你們是怎麼猜到那輛汽車的後備箱裡,藏著半桶沒用完的防凍液呢?」

    屋裡一時靜默,那靜默讓周月的勝利感油然而起。他把疑問的目光,直直地投向吳隊長的眉心,堅定不移。

    吳隊長依然用淡淡的語氣,淡淡地答道:「因為有人舉報。」

    「是誰舉報?姜帆,還是仇慧敏自己?」

    見吳隊長未即答言,周月不無挑釁地又問:「保密嗎?」

    但周月這次沒能成功,成功不如他想像的那樣輕易。吳隊長用輕鬆的回答,簡單的理由,四兩撥千斤地做了回應:「那是一個匿名電話,舉報人自稱是錢志富的一個朋友,他說錢志富有一次喝醉了酒,酒後吐真言提到他的小妹,說他小妹殺了一個孩子,證據還藏在他的車裡。舉報人不肯透露身份姓名。但我們仍然決定對錢志富採取強制措施,結果證明舉報完全屬實。」

    吳隊長回答完了,在周月一時啞然之際突然轉守為攻,咄咄反問:「怎麼,你有證據證明,舉報人就是姜帆或者仇慧敏?或是他們指使的其他人?」

    這回輪到周月沉默下來,沉默中含了幾分理屈詞窮。好在吳隊長的表情還算中庸,並未窮追猛打地將周月繼續逼人窘境,他用了一種事務性的口吻環顧四周,來結束會議的整個進程。

    「看看,大家還有什麼意見?」

    無人應聲。

    「小周呢,」吳隊長最後一次移目過來,「你還有什麼意見?」

    周月同樣無法應聲,他能聽出吳隊長道貌岸然地詢問,潛伏著漫不經心的輕蔑。就像當初梅肖英反駁公訴人時說的一樣,他的懷疑縱有千條萬條,可偏偏沒有一條足夠確切!

    他望著吳隊長直直射來的目光,那目光同樣堅定不移,他沉悶地低下頭去,半晌才很不情願地啞聲說道:「沒有……沒有。」

    在分局參加完這個會議,有相當長一段時間周月的情緒比較低沉,他找我出來喝過一次酒,借酒發洩苦悶。他也知道他的調查對於推翻這個鐵證如山的案子,實在是杯水車薪,可他心裡就是不相信,越來越不相信優優有罪!他本來就懷疑,越來越懷疑錢志富和姜帆仇慧敏,越來越懷疑錢志富那個定人生死的證詞,是他們攢的一個貓兒膩!

    那天晚上周月喝得大醉,我不得打電話問梅肖英他住在哪裡。梅肖英很快乘出租車趕過來了,她和我一起把周月架回了他的宿舍。在梅肖英打來熱水替床上的周月擦臉擦手的時候,我無意中看到了周月桌上攤著的那些舊信,那是仙泉一個署名「喜歡你的女孩」在幾年中向周月述說的綿綿情話,每一道筆畫都流露著少年的稚嫩和動人的天真。

    梅肖英給周月蓋好被子,服侍他睡去。然後,她走近書桌,也注意到了那些過時的書信。

    她一封一封地看著,直到我說:「咱們走吧。」她都沒有抬頭。

    我又說了一句:「你要留下來嗎?」

    梅肖英這才摹然驚醒,紅著臉回答:「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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