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你的生命如此多情

正文 第十一章 文 / 海巖

    也許在厄運臨頭之前,幸運來得太過集中了——她不僅治好了病痛,又探得了吳曉的行蹤。一切夢寐以求的東西都奇遇般地接踵而至,使她對那些本應預見而沒有預見的事情,毫無半點心理設防。所以,當林星在德州夜總會門前的台階上看到那令人痛心的一幕時,一切都顯得那麼突然和殘酷!

    她跑開了,像逃命一樣。哭泣讓她呼吸困難,步履蹣跚。上海擁擠的街道和高樓大廈,壓迫得她頭暈目眩。

    這裡顯然離著名的外灘很近,她很快就看見了那條燈火璀璨的大街,看見了黃浦江對面那光芒耀眼的「東方明珠」。這壯觀的夜景令她更加痛不欲生,因為一切美麗的東西都已離她太遠。但她還是下意識地止步回首——在燈火闌珊的街邊,果然站著追來的吳曉。委屈、憤怒、憎恨,一切都有,但統統地,被積蓄了那麼多不眠之夜的思念壓過。她還是不可控制地撲上去,緊緊地抱住了他,她只集中了一個念頭,那就是她懷抱裡的這個人是她的愛人,是她的丈夫!

    相逢的淚水沾濕了吳曉的肩頭,這樣的相逢讓林星不知該說什麼。她也看見了吳曉眼中欲落未落的眼淚,那眼淚給了她巨大的精神安慰。

    那個開跑車的女人開著跑車跟過來了,站在路邊,面無表情地看他們。林星說:吳曉,你跟我回家,咱們回家吧!吳曉沒有回答,慢慢地鬆開她,問:手術,做得好嗎?你現在還難受嗎?林星說:我全好了,我一點都不難受了。我知道你還愛我,我一直知道的!

    吳曉輕輕地推開她,轉過身去,往外灘的岸邊走,不知是想躲開她還是躲開那開跑車的女人。他說:你的病好了,我就沒什麼牽掛了。林星聽不懂他是什麼意思,她在他身後說:吳曉,可我牽掛你,這麼多天我沒有一天不在想你。吳曉站住了,不回頭,不看她,說:我把欠你的,都還上了。我現在要去還別人的,我欠了別人。

    林星隱隱明白了。那迴避的眼神,閃爍的言辭,麻木的面容,還有路邊等候著的跑車和美女,難道她還不明白嗎?!但她依然想挽回一切。她說吳曉你還在恨我嗎?你認為我背叛了你嗎?吳曉不語。你認為我出賣了你嗎?吳曉說那都是過去的事了,我不想再提。林星流淚:我們的過去有多好啊,我永遠永遠都不會忘記的。你都忘記了嗎?

    跑車的喇叭響了兩下,那女的開始催他了。這兩聲喇叭阻止了吳曉剛剛試圖進入的回憶。他看見那女的向他們走過來了,不由一臉緊張。他以逃避的態度,倉皇地做出告別的表示:你住哪兒,明天我來找你。

    他的聲音很低,像是怕那開跑車的女孩聽見似的。這副沒種的樣子更讓林星傷心欲絕。那女孩過來了,大大方方毫不扭捏。她站在他們兩人的中間,眼睛看著林星,聲音向著吳曉,問:

    「你太太?」

    吳曉沒答,尷尬地沖那女孩說:「你先去車裡等我。」

    林星的心像被什麼東西猛刺了一下,他居然不敢向這個女人承認林星是他的妻子!那女孩看上去也不需要他的招認,她甚至對林星展開了微笑攻勢:

    「我叫阿青,咱們能認識一下嗎?」

    吳曉馬上打斷她,他的聲音,聽不出是惱火還是哀求:「你先上車裡等我一會兒好嗎?」

    那女孩沒動,目光平靜地看著他,她的微笑和鎮定就像是故意的挑戰,不是對吳曉,而是對林星。林星此時的傷心,已經轉化為憤恨,她恨那女孩的囂張,更恨吳曉的懦弱。他在情人面前竟不敢承認自己的妻子!算什麼男人!這個場面讓林星的心也狠下來,她的聲音因此而激動變形:

    「吳曉,你是要去這個女人那裡嗎?」

    吳曉臉色發白地解釋:「不,我自己住,她是送我回去。你住哪兒我明天再來找你。」

    林星嘴唇顫抖不止,但她終於放開了聲音:「吳曉,我住在北京揚州胡同我的家裡,那是我戀愛結婚和幸福生活的地方。你真想找我,就去那兒吧!」

    林星含淚說完了這幾句話,轉身跑開。她心裡清清楚楚地知道她這一跑,對她和吳曉來說,很可能就是永別。但她的精神已經虛弱疲憊,傷痕纍纍,已無力再與那位開著跑車的闊妞進行一場你死我活的肉搏。而且,她是吳曉的妻子,是吳曉法定的妻子,她要是在一個插足進來的情婦面前去哀求丈夫,等於喪盡了做人的尊嚴。

    她拚命地跑,直到看不見吳曉。外灘沿街那一片都市之焰的燈火,也陸續熄滅了,整個黃浦江都沉入昏暗中等候黎明。她在黎明之前才回到自己的住處。太陽升起來的時候,她離開了讓她身心交瘁的上海。

    一路上她讓自己心情平靜,沉默地看著火車的窗外那一個個移動的鄉村城鎮。沿途數不盡的高山和平原,不知不覺地把她從一個狹小微觀的情感空間,帶入一個開闊宏大的現實天地。讓她感觸到世界的巨大和生命的永恆。而她自己,自己死去活來的一切,不過是萬頃海洋中的一個轉瞬即逝的浪花。但她還是固執地想,這朵浪花對於海洋來說不算什麼,可有可無,而對她自己,卻是整個大海,難以超脫和無視。

    她回到了北京,回到了揚州胡同,回到了曾經承載了他們那麼多溫情和悲傷的小屋。屋裡的一切讓她牢固地相信她確實擁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過去的一切恍若昨日。儘管,她此時在這屋裡顯得那麼形單影隻。

    一個人面對厄運也就面對了自己的膽怯,面對膽怯就能發現自己的脆弱,但是,在驚慌失措無路可逃的絕境中,你總有鎮定下來的那個時刻。就像和平的人突逢戰爭,幸福的人忽遭不幸,遲早都會把心態調整到一個新的位置,都會在自己的身體裡重新找到力量的源泉,人的生存本能其實總有你未曾意識到的驚人潛力。

    她還記得,在她愛得最深切最幸福的時候,她也曾有過非常寬廣的胸懷和非常達觀的心態。她那時就想到即便吳曉真的移情別戀她也絕不恨他。命運和生活曾經那麼慷慨地把世間最美好的愛情和最動人的男孩都賜給她了,她還不滿足嗎?曾經擁有就代表了永恆的體驗,永恆本來就只存在於人的內心,存在於內心那永不磨滅的記憶和感動!

    這樣一想,她就認識到自己得到的東西還是很多的。在這個時代裡,最讓人趨之若鶩的就是金錢和權力,而在通向金錢和權力的必經之路上,又佈滿了讓人異化的陷阱荊棘。異化,她想,這是一個很哲學的詞。在心理學類似的概念中,常用的詞叫變態。她想,現在要做一個正常的人反倒不那麼容易了。要能守住正常人的情操和氣節,無論熱戀和失戀,富足和貧窮,都保持一顆平常的心,那已經很高尚了,很不容易了。她想,她還有很多的事可做。她有一個她喜歡的工作,她今後可以去採訪更多的普通人,然後忠實地寫下他們,和他們一同喜怒哀樂。這是一個能讓人非常充實和有所寄托的事業。

    於是連她自己都沒料到,她只用了一兩周的時間,整個兒心情就安靜下來,不再那麼痛不欲生了。心裡想起吳曉時,都當做了懷念,一種幸福大於哀傷的追思。她依然會去天堂酒吧、月光酒吧、金絲鳥酒吧、小四川餐廳和靜源裡的那間小小的咖啡館,以及所有過去和吳曉共同相聚的地方,找一個僻靜的座位,聽聽音樂,喝杯飲料,點一兩樣吳曉愛吃的東西。她甚至想著吳曉二十三歲生日就快到了,他過去還抱怨過她沒好好弄花樣給他過生日呢,林星就計劃這次給他好好過一過。吳曉,過去的吳曉,成了她的一個精神上的愛人。現實中的吳曉她不去想了,她不知道他離她已經多麼遙遠。

    所以,當有一天她的房門被人敲響時,她不再像過去那樣激動地以為是吳曉回來了。她平靜地拉開房門,看到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人。那中年人問明她的姓名之後,自我介紹是個律師,代表他的當事人來和她談談。談什麼?林星在意外之餘,幾乎猶豫要不要讓他進來,要不要讓他來打破自己得來不易的寧靜。

    但那律師還是走進了她的屋子。當聽到她問:「你是吳曉專門請的律師嗎?」他便遞上了一張名片,然後回答:

    「我是上海德州夜總會的特聘律師。」

    林星馬上起身中止了談話:「對不起,我和德州夜總會沒有任何關係。」

    律師叫住她:「請等一等!我能找到你可太不容易了,請你讓我把話說完。」他從皮包裡取出了一份委託書,落款處赫然寫著吳曉的名字。他把委託書放在桌子上,說,「吳曉,是你丈夫吧?我是受他的委託而來的。」

    林星看那委託書,她心慌意亂想看清上面的內容,但滿紙只有吳曉二字。她的口氣明顯退卻下來:

    「他……委託你什麼?」

    律師又從皮包裡拿出一份協議書,擺在了林星的面前,他說:「委託我代表他和你協商你們離婚的事宜。」

    林星彷彿被一片黑暗罩住,她說:「什麼?」

    律師的回答不疾不徐:「鑒於你們夫妻雙方感情不和,長期分居,因此我的當事人提出與你協議離婚。你們都很年輕,沒有子女,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也不複雜,因此,我當事人希望與你在互相尊重互相體諒的基礎上,友好地分手。關於財產分配問題,我當事人願意將你們二人現有的全部財產,包括傢俬、物品、銀行存款等等,全部歸你所有。另外,鑒於你的身體狀況,我當事人願意今後每年負擔你一定的醫療費用,具體數額雙方可以協商……」

    林星愣了半天,幾乎沒有去聽律師關於離婚條件的闡述,她的思緒早被另一個問題抓牢:

    「德州夜總會的老闆,是個年輕的女人吧?開一輛紅色的跑車……」

    律師也愣了,林星的話在他聽來有點風馬牛不相及。但他還是禮貌地解釋:「我想你可能是說德州夜總會董事長的女兒吧,她是開著一輛跑車。你們見過面嗎?」

    林星不答,反問:「吳曉就是想和她結婚嗎?」

    律師笑笑:「噢,這與我的受托事宜無關。我不太清楚。」他看看林星眼裡打轉的淚水,又額外補充了一句,「據我知道,不會吧,至少短期內不會。」

    林星問:「為什麼不會,你知道嗎?你的當事人是個很衝動的人,他要喜歡上誰,會迫不及待的。」

    律師又笑笑,臉上的氣氛比剛進屋時輕鬆隨意多了。「是嗎?這和我的印象可太不一樣了,我想肯定和上海所有人對他的印象,都恰好相反。我們恰恰覺得他是一個缺少激情的人,不愛說話,整天睡覺,對女孩子沒有興趣。只有在吹薩克斯管的時候,才有點年輕人的生氣。也許我們不像你那麼瞭解他,你們畢竟夫妻一場嘛。不瞭解他的人肯定都會覺得他太古怪,長著一張青春偶像的臉,喜歡的東西卻都死氣沉沉的。他最喜歡吹的一首曲子據說就是一首送葬曲,真是不可思議。」

    林星說:「如果我不同意離婚呢,他們怎麼辦?他和那個開跑車的女人,他們是不是不結婚也照樣在一起呢?」

    律師說:「據我知道,目前他們並沒有在一起。我今天來主要是代表吳曉和你協商你們兩人終止婚姻關係的問題,我看我們的話題沒必要再去涉及第三人了吧。」

    林星說:「他要和我離婚就是因為有個第三人,為什麼不許我涉及?好,那我告訴你,我不同意離婚!你去跟那位開跑車的小姐說,我不離婚!吳曉永遠都是我的愛人!」

    律師說:「婚姻是雙方自願的,如果一方已經不願再把另一方當做愛人,這種婚姻關係是難以維持的。今天我來,是希望你們兩位能心平氣和地協議離婚。我不希望你們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但是,如果沒有別的選擇,我們也只有訴諸法律,由法院來判決。不過這對雙方都是一種無謂的傷害。」

    林星說:「我沒有一點過錯,法院憑什麼判?難道法律會支持那些第三者?」

    律師說:「法院審判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按照婚姻法的原則,凡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離。在審判實踐上,如果對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難以認定的話,一般會看他們的實際婚姻關係是否已經解體。你和吳曉已經分居半年多了,一般可以認定婚姻關係已經破裂。即便法院考慮到你的要求不予判離,一年之後一方再行起訴要求判離時,法院是肯定會判離的。對那種名存實亡而且不可能恢復的婚姻關係,法律是不主張強硬維持的。」

    林星早就看清了,她和那位開著跑車的闊妞爭吳曉,和這位包攬訴訟的律師談法律,怎麼可能是他們的對手?僅僅一兩個回合她就走投無路了。她不知道她和吳曉怎麼就走到了這一步,也不知道在這位陌生的律師面前,該怎樣隱藏自己心中的沮喪和傷痕,「他要和我離婚,為什麼不能來當面和我談談呢?我和他,曾經那麼,那麼相愛……」林星幾乎說不下去了,她仰起臉,想把眼淚倒進肚子裡。「難道人和人都是這樣的嗎?愛得那麼快,那麼深,可轉眼又消失得那麼急,那麼絕情,連再見一面談談都不行了嗎……」

    律師表示同情地點點頭,但仍從職責出發,為他的當事人辯解:「正因為你們有一段非常幸福的愛情,所以,我當事人才不願意回首往事。而且我當事人馬上就要到美國得克薩斯州的音樂學院進修去了。正在忙於準備工作和出國的各種手續。在現代社會裡,當事人把這種個人事務委託律師代理是很正常的民事行為,不能一概地說是什麼絕情吧。」

    林星摀住臉,她不想讓這個律師回去向吳曉學說自己的眼淚,可她還是忍不住浸濕了兩隻滾燙的掌心。律師沉默了一會兒,大概看出今天的協議顯然難以達成,於是說:

    「我看這樣好了,這份協議書可以留在你這裡,你可以再詳細看一看。也可以對有關條款提出你的修改意見,我們可以改天再談……」

    在他說出這番結束語準備起身時,他完全沒有料到林星會突然抬起頭來,嘩啦一聲拿過桌上的那份協議,幾乎帶著點粗暴地,打斷他的告辭:

    「不用再談了。我同意,現在就要簽字嗎?」

    律師反應了半天,才慌忙打開自己的鋼筆,遞了過去,「你可以再仔細看看,不用著急,不用著急。」

    林星沒有再看,便在協議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她把林星兩個字寫得很大很大,大得不合規矩。她想讓吳曉好好看看這兩個字,這是他曾經那麼愛護過的名字。她的淚珠辟辟啪啪地掉在協議書上,在寫完最後一劃的同時,心裡也知道這一劃就標誌著她曾經擁有的幸福到此為止,她無數個日夜的癡心等待,等來的竟是這一紙休書!

    這休書一式兩份,她都簽了字。律師驗證完了,收好,最後問道:「你還有什麼話需要我轉告嗎?」

    林星說:「沒有。」

    律師說:「過幾天我可能還會來,有些手續恐怕還得再來麻煩你。」

    林星說:「我也有件事麻煩你,吳曉有些錢還存在我這裡,都是他爸爸留給他的,你替他帶回去。」

    律師笑道:「剛才你簽的協議上已經寫明了,你們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全部財產收入,包括任何一方在這期間得到的遺產收入,都歸你所有,所以這錢你可以自己留下。」

    林星想都沒想就回答道:「請你替他帶回去,這錢我不會要的。」

    她起身走進臥室,從櫃子裡取出了那只裝著八張存單的信封,放在了律師的面前。但律師依然是一副勸解的口氣:

    「你是不是還在跟他賭氣呀?其實完全沒必要嘛,你留下這筆錢也是按雙方的協議嘛。現代社會的民事協議實際上就是一種雙方當事人都……」

    林星再次打斷了律師:「我們早就另有協議的。我和他,我們從一開始就有一個雙方都決心遵守的約定。」

    律師摘下眼鏡,擦,然後饒有興趣地眨著視力不清的眼睛,願聞其詳地問:

    「什麼約定?」

    林星的目光移向一邊,停在了牆上她和吳曉的合影照片上,在那張照片上,兩人笑得都很天真。那和諧一致的笑容已經說明了他們那個約定的內容:

    「彼此相愛,別無所求。」

    律師好奇的神色收斂起來,不知是感動還是驚訝,臉上有了幾分嚴肅。林星又說:「你知道他為什麼喜歡吹那支送葬曲嗎?那也是我們的一個約定: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百年之後我們還有一個天堂之約的。我們都是善良正直的人,我們是不會下地獄的!」

    律師默默無話,像是在聆聽一段醒世恆言,直到林星說:「你給我簽個收據吧。」他才突然驚醒,急忙低頭在皮包裡找紙,然後看著林星打開那個信封,他問:

    「一共多少?」

    林星把八張簇新的存單扇面一樣在桌上展開,平靜地說道:「這張,九十九萬,其他七張都是一百萬,你清點一下,一共七百九十九萬元整。」

    律師以為聽錯,手忙腳亂戴上眼鏡,仔細看,然後抬了頭,不敢記。他驚恐地瞪圓了眼睛:

    「多少?」

    自從林星在那份簡短的離婚協議上簽字之後,她終於漸漸相信了這個事實,她相信吳長天的死和她在法庭上的那份證詞,確實給了吳曉深深的誤解和怨恨。愛情就是如此的脆弱和感性,一旦破損很難被理智和原則修復。正是基於這樣悲觀的看法,林星才不願再與吳曉繼續糾纏下去,才下了決心在那一紙協議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簽字之後,她很想試驗著過一段安靜平淡的獨身生活,試驗著和任何人都不再提起吳曉。所謂平淡是真,沉默是金,大概就是這樣的意境。可不知為什麼她還是很難控制住對那些往事的回憶:那些兩相廝守的日子,那些快樂纏綿的話語,連他們過去吵嘴鬥氣的情景,都不分晝夜地在她頭腦中一一復活,不動聲色地統治著她的喜怒哀樂。她有時甚至都搞不清這些回憶對她來說,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

    終於有一天,這些喜怒哀樂給了她一個意想不到的啟示:難道吳曉就沒有這些回憶嗎?他們相依為命的生活,難道就不能給他帶來哪怕是一個片斷的留戀?如果說,理智和原則無法修復愛情的話,那麼是不是也無法破壞愛情呢?愛情既然是感性的,而這感性的愛情如果還能被吳曉偶爾記起的話,那麼他怎麼會連見她一面的心情都沒有?也許那個律師的話並不是吳曉的本意,而是他自己一時的搪塞而已。

    天堂樂隊的鋼琴師給她打來一個電話,從這個電話裡她知道吳曉剛剛到了北京,和那位香車美女一道,都住在中國大飯店裡。鋼琴師告訴她吳曉馬上就要出國了,出國前會找一個晚上去天堂酒吧舊地重遊,與他過去的這幫哥們兒最後聚聚。鋼琴師想必還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的情況,但也沒有勸林星到時候過來。但那天晚上林星還是早早地去了,她在一個不顯眼的角落裡坐著,想著兩年前她在這裡第一次見到吳曉的情形,那情形清晰得彷彿就在昨日。

    晚些時候吳曉果然來了,和天堂樂隊那幾個哥們兒一起走進酒吧。沒有人注意到角落裡的林星。她看到其他人都有說有笑,唯有吳曉沉默不語,偶爾應景的笑容也都是硬擠出來的,完全沒有即將出國留學的意氣風發和兄弟闊別重逢的激動不已。晚上八點,樂隊準時登台演奏,吳曉坐在台下喝著啤酒。林星也就一直坐在遠處一聲不響地看他。十點鐘左右,酒吧的客人坐滿了,吳曉才上了台。鋼琴師照例充當樂隊發言人的角色,他說:朋友們,我們天堂樂隊最早的成員,我們最年輕的兄弟吳曉回來了,但很快,他就要離開我們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現在,就讓原來大家都熟悉的那支天堂樂隊最後再相聚一次吧!全場掌聲,激動人心。林星的心頭很熱,眼睛濕了。

    吳曉走到台前,面無表情,粗粗的聲音對著麥克風,緩緩地只說了一句:「獻給我最愛的人。」然後開始吹起了那支沙啞的薩克斯管。林星猜到了,他吹的正是那首《天堂之約》。當那熟悉的旋律和熟悉的感覺噴薄而出的剎那,林星怎能不熱淚橫流。吳曉吹薩克斯管的樣子太美了,林星雙手掩目,不敢看他。她想,這是她對吳曉的最後一哭!

    她聽完《天堂之約》的最後一個音符,在滿堂熱烈的掌聲中悄然退場。她穿過天堂酒吧門外的林陰路走向燈光明亮的大街,似乎每一步都意味著自己已開始邁向新的人生。

    但她依然忍不住要去咀嚼吳曉剛才那惜字如金的話語:「獻給我最愛的人。」誰呢?是那位開跑車的女孩嗎?那女孩的氣質挺不錯。她試圖強迫自己連這個情敵也不要憎恨,恨也沒用。還試圖讓自己相信,在這場愛情中她並沒有失去什麼。如果說激情相愛都是短暫的,而對愛的嚮往和讚美才算是永恆的話,那麼,她得到了永恆。所以用不著後悔也用不著憎恨,而且,她還應該讓這場愛情善始善終。就像對待她親身經歷創作出來的一件作品那樣,每個細節、每個人物,她都應當讓他們有個完整的結尾和最後的交待。

    於是她首先去公安局找了一次老便衣,告訴他吳長天那近八百萬元的私人財產是怎樣在靜源裡的陽台上被發現的,現在又合法地交到了誰的手裡。她知道老便衣一直在尋找著這筆巨款的下落,好讓他主辦的這個案件不致留下任何懸念和遺憾。老便衣對她能主動來提供情況表示了感謝,照例做了筆錄以便存檔。他還表示這個情況還需要向吳曉核實才算最後認定。林星便告訴他吳曉現在就在北京,就住在中國大飯店裡,住哪個房間不知其詳。老便衣問:他還在為他爸爸的事怨恨你嗎?他是個男的幹嗎心眼兒這麼小!林星沒有說出她和吳曉已經離婚的事,大概有點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她對老便衣的同情和憤慨報以感激,但她說她理解吳曉,不怪吳曉。

    吳曉的生日快要到了,林星自製了一張生日卡,送到了中國大飯店。她去前台查詢吳曉的房號,前台說他們可以幫她接通吳曉房間的電話,但不方便提供客人的房號。她沒有讓他們接通電話,她不想讓吳曉尷尬。她把生日卡封好,托服務台轉交。在那張生日卡上她學了吳曉的手法畫了一男一女兩個小人。男的背著行囊揮手說再見。女的說生日那天再回你過去的家來看看吧,我去上班,家裡沒人。你不想再回來看看嗎?這個家會祝福你一路平安,永遠平安的!

    她把家門的鑰匙放進了信封。

    吳曉二十三歲生日那天,林星非常守信地躲出去了。她上午在社裡上班,下午出去採訪,晚上去京天娛樂城的檯球廳看幾個小伙子打檯球賭錢,並且讓這裡熟悉的員工替她在職工食堂打來一份盒飯,坐在檯球廳裡狼吞虎嚥地吃了。很晚,她才回家。她上樓和開門時都小心翼翼,傾聽著屋裡的聲音,直到估計屋裡確實沒人才打開房門。她打開房門拉開電燈之後,眼淚嘩地一下就下來了,她清楚無誤地看到,她特意掛在天花板上的二十三個彩色氣球都被扎破了!她的二十一歲生日吳曉就是這樣掛了二十一個氣球然後讓她用針扎破當鞭炮聽的!今天吳曉用同樣的方式接受了她給他預備的這個禮物。這是不是說明他已經不恨她了?說明他和她,依然可以用共同的回憶,保持著某種情感上的溝通和聯繫?

    在吳曉生日的第二天,那位老警察呼了林星,說有急事要見見她。林星正在歷史博物館採訪呢,老警察就說那我趕過去。老警察急切的態度使林星心裡緊張起來,她不知道是不是那個案子又發生了什麼事情。

    他們在歷史博物館的外面見了面。這幾天沒有展覽,歷史博物館的門前幾乎沒有一個人。高大的廊柱與對面的人民大會堂遙遙相望,鎮守著天安門廣場開闊的東隅。從這裡不僅可以看到廣場上的遊人和風箏,還可以看到長安街上潮流滾滾的車行,但,這裡又是出奇的安靜。

    老警察並未帶來他那位年輕的搭檔,他的神情既嚴肅又安詳。他沒和她談那件案子的事,見面的第一句話就說:「昨天晚上,我見到吳曉了。」

    林星哪想到他會為這個而急著找她,她心裡感激,卻又害怕他說出什麼。她沉默著沒做反應,老警察果然問道:

    「你和他離婚了,是嗎?」

    林星遲疑了一下,說:「是他和我離的。」

    老警察沉悶了片刻,說:「昨天我罵他來著,我不知道他幹嗎要這樣!你對他那麼好,現在病也治得差不多了,他幹嗎要離婚!我本來以為還是因為他爸爸的那個案子呢,我把當時我們找你的情況都跟他說了。當時你對他、對他爸爸,真是仁至義盡了。如果再受到指責,就沒有公理了,吳曉是個通情達理有文化的孩子,我想不至於這麼狹隘吧。可我昨天才知道,他不是因為這個。以前他確實是生了你的氣,他爸爸的死讓他精神上受了點刺激,畢竟他是親眼看到那個死亡的現場了,然後他自己又被拘起來關了一陣子,精神上受不了啦,所以離家出走。這都可以理解。可是現在,問題有點複雜了。大概你也知道了,他身邊又多了一個女的。是他在上海認識的,是一個美籍華人的女兒。她爸爸在上海有些投資,她去年剛剛在美國念完大學,跑到上海來玩兒,就愛上吳曉啦。那女孩完全是美國人的性格,比較直率外露。我昨天也見了她一面。這半年來她給了吳曉很多幫助,現在又幫他辦好了去美國留學的一切手續。另外,還給了吳曉五十萬塊錢,說是給你治病的,有這回事嗎?……那五十萬塊錢的條件,就是吳曉必須和你離婚。」

    林星一聲不響地聽著,心裡有一個蒙蔽了很久的大門,一點一點地像要打開了。老警察的話讓她對吳曉這半年多來的狀態和心情,有了一個全新而深刻的刺探。她知道吳曉是個十分感性化的人,別人對他好,是很容易把他感動的。那麼他的離婚,會不會是那個女孩兒和她的父親用金錢和人情,雙管齊下逼出來的?她看著老警察那張滄桑的臉,期待著他能以偵查員特有的敏銳,解答這個疑問。林星最關心也最不敢肯定的是:「吳曉愛那個女孩兒嗎?」

    老警察也看著她,看了她半天才說了句:「他在報答她。」

    林星愣著,似已明白。

    老警察說:「一個男人,得了一個女人那麼多的好處,又欠了人家那麼多錢,他肯定要還的,這是一個男人的自尊心。吳曉昨天對我說,自從他長大以後,連他父親的錢他都沒有隨便花過。當然我不瞭解是不是他說的這樣。」

    林星似已明白可仍然不敢確定地追問:「他到底是報答她,還是愛她?報答和愛可是完全不同的!」

    老警察思索一下,像分析案情似的回答道:「照我看,他和她,他們之間不像是愛吧。可男女之間的關係,有時候簡單了說不清楚。那個女孩子對吳曉像是挺投入,我看也是全心全意的。所以吳曉即便是報答她,恐怕也不僅僅是因為欠了她的這筆錢吧,應該說,也欠了她不少情分吧。所以吳曉對她,也不可能完全無情吧。至於說是不是愛情,這怎麼說呢……」老警察停頓了片刻,說,「我這個歲數的人對你們年輕人談情說愛的方式,有時候也看不準啦。我們談戀愛的那個年代,男女之間是愛情還是友情還是什麼情,都是清清楚楚的,可現在的年輕人都混著,什麼都有點。」

    「那您怎麼知道他不愛她,他是怎麼跟您說的?」

    「他沒說不愛她。他只是讓我告訴你,你的病治好了,他就放心了,他欠你的債就算還了,他現在得去還另一個人的債。」

    林星眼圈一紅,她想用笑來掩飾,卻笑得很不自然:「不,他還沒還完呢。他欠我的,我欠他的,我們之間有一輩子都還不清的債!」

    老警察說:「後來我問他了,我問他:你還愛林星嗎?」

    林星使勁兒盯著老警察的嘴,幾乎不敢眨一下眼睛。這是她最終要等的話。她看著那張稜角分明的嘴緊閉了一會兒,終於又張開了:

    「他哭了,他說他不想說這事了。」

    林星的眼淚忽地一下跟著湧上來,可她心裡說不清從哪裡來了股希望和勇氣,像是什麼東西死灰復燃似的。因為她知道吳曉是從來不哭的,她只記得在他父親死時,他才掉過幾顆眼淚。她說:「如果吳曉不愛她,他可以把錢還給她,他現在不是有錢了嗎?他可以加倍地還給她,用不著再去贖身!」

    老警察說:「這也是我急著找你的原因,我昨天去,主要是請吳曉證實一下那筆錢他已經收到了,可他說他從未收到過他爸爸留下的任何財產。如果他沒撒謊的話,說明那個律師根本就沒把錢給他。你那天給我看的那張收據,確實是那個律師當面寫給你的嗎?」林星幾乎叫起來:「是他當面寫的,我可以和他對質。」

    老警察說:「因為吳曉今天就要和那個女孩子還有她的父母離境去美國了,是中午的飛機。所以我必須馬上把這事再跟你核實一下。昨天晚上我查了飯店的記錄,那個律師已經離開了飯店,可能回上海去了。因為這筆錢不屬於我們公安機關必須追繳扣押的贓款,只是你們當事人之間民事性質的收付,所以我們只能日後通過上海市公安局再去找這個律師查問清楚,看看這筆錢到底哪兒去了。這個女孩子和她父母今天中午帶吳曉離境,我們就不能限制了。但我想,如果你自己願意的話,可以以你個人的名義,到機場去找他們,當面問問清楚。如果你願意的話,時間還來得及。」

    林星愣了半天,似乎一時反應不清這是怎麼回事,她愣了半天才說:「我願意。」她與其說是要對那筆巨款的下落負責到底,不如說是對突然出現了這樣一個能與吳曉當面告別的機會而深感意外和興奮!

    她說:「我願意!」

    老警察鼓勵地報以微笑:「走!」他果斷地向歷史博物館寬大的台階下面走去。林星快步跟了上來,她坐上了老警察的車子,飛快地往機場開。路上她問:「叔叔,」她第一次稱老警察為叔叔,「我想知道,您幹嗎對我們這麼好,我想知道怎麼才能謝謝你。」

    老警察笑笑,又不笑了。他說:「謝什麼,你是不是覺得這個年頭人都太自私了,誰要幫誰幹點事反倒挺可疑?」

    林星說:「過去吳曉他爸爸跟我說過佛教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我不信。其實他也不信。他更相信儒家的人倫關係。他對什麼人好,什麼人對他好,肯定都有原因的,都是因為和自己有某種關係,不可能無緣無故,天下同體。所以我想,您這麼關心我和吳曉,肯定也有什麼原因吧?」

    老警察說:「你說得沒錯,做任何事都是有原因的。但你要是認為一個人做事的原因都是為自己考慮的話,那就太絕對了。在我的這一生中,看到的捨己為人的事,還是挺多的。人活著都是圖個快樂、圖個面子,快樂和面子既有物質上的又有精神上的。我敢說高尚的人肯定比自私的人活得快樂,活得自由,你信不信?我關心你和吳曉,就是覺得你們之間的感情挺高尚的。也許是我年齡大了,所以老是愛回憶我年輕那會兒的事情,喜歡看到那種特別純的東西。你和吳曉,雖然我不贊成你們結婚這麼早,但你們還是挺純的。人為什麼都喜歡純潔的愛情呢?因為純潔的愛情都是付出,而不是索取,一點不自私。《泰坦尼克》那個電影為什麼大家都愛看,都受感動?還不就是那小伙子為了愛情而犧牲自己。這就叫真愛!你真愛吳曉你也不會有私心。吳曉也一樣,為了拿那五十萬救你的命,他得抵押自己的感情,這一點我很感動。現在的年輕人做到這一點不容易。」

    老警察的話無意中鼓動了林星的膽量,讓她敢想過去所不敢想的事情:為什麼不能把吳曉奪回來呢?她突然肯定吳曉還是愛她的,那五十萬換腎的錢就是證明!

    她的膽量和陡起的信心使心情變得萬分急迫,無奈他們的車子堵在了東三環路上寸步難行。老警察費力把車子搶來拐去已經竭盡所能,但眼看著時間一分一秒無情過去。太陽升到了頭頂,他們的汽車才開上了機場高速公路,老警察給足油門,發動機的轟鳴和車前玻璃上的風聲,代表了林星勢不可擋的激情。他們很快趕到了機場,奔跑著衝進了新建的候機大樓,分頭在人群中緊張地尋找。但沒有找到吳曉。從離港航班顯示屏幕上他們看到,前往美國的飛機很快就要起飛了,說不定正在檢票。老警察情急之下跑去找機場的公安分局說明情況。說的當然是有一筆與案件有關的款項需要確認下落。在這個理由下機場的公安人員帶著他們從一條內部通道進入了衛星廳。但是,林星一直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前往美國的乘客此時已經全部登機,雖然飛機尚未起飛,但從老警察無奈的表情上,她知道他拿不出任何正規的法律手續進入機艙去查問乘客,更無權延誤這架國際航班的准點起飛。

    他們眼睜睜地,看著這架波音寬體客機緩緩離開登機橋,向跑道的方向滑行而去。少頃,他們就聽到了它直衝藍天的轟鳴,並且眺望了它越來越小的身影,就像一個隱向天空的銀色句號,逐漸被刺目的陽光吸收吞併。

    歸程的路上,林星沒說一句話,老警察安慰性地一再表示要幫她找到吳曉在美國的地址,因為涉及到吳長天案中的七百九十九萬元人民幣下落不明,所以公安機關完全有權依法與吳曉取得聯繫。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請上海公安局找到從林星手上拿走了全部存單的那個律師。

    林星此時的思緒,已聽不進這些話語,已飄飄地隨了天空中的那一點隱約的銀色,走得很遠。在老警察開車把她送到揚州胡同的時候她想,吳曉這會兒說不定已經看到陽光下一望無際的太平洋了。

    林星猜想,她家客廳黃色的牆壁上,此時也一定投滿了同樣的陽光。她甚至天真地檢討自己,如果當初把這面牆按吳曉的意願塗成紅色就好了,如果以前事事順著吳曉,他可能也就不會跑掉了。

    於是她把那牆壁想像成了紅色,在陽光下紅得那麼熱烈和激越。這時她聽到了有人在吹著一支薩克斯管,在吹那首委婉動人的《天堂之約》。她踩著《天堂之約》的旋律慢慢地上樓,越接近家門越發現這聲音離自己很近,過去從未有過如此清晰逼真的幻覺。她走到家門口,清楚地聽到那支曲子就是從她家的門裡發出來的,她像做夢一樣愣了半天,那深沉沙啞的音樂讓她全身從頭到腳都燃燒起來了!她想呼喊,卻發不出聲音:

    「……吳曉!」

    她站在門口,用燃燒的身心靜靜地傾聽,直到樂曲帶她走進輝煌燦爛的尾聲,才推開家門。她真的看到了吳曉,看到吳曉在午後的太陽下吹完了最後一個音符,看到他眼裡蒙著一片閃閃發亮的淚花。他想衝她笑一下,還未笑出卻低了頭,用粗粗的嗓子,用最最平常的聲音,說了一句:

    「我回來了。」

    吳曉是從一個幾乎徹底垮掉的精神狀態中僥倖歸來的,他目睹了父親的暴亡,經歷了牢獄的壓抑,但林星終於證實:吳曉的「心死」,還是因為愛人的「背叛」。他一直認定父親的死和自己的罪,全都是由於林星的告發!

    如果這一下他就真的不愛林星了,那反倒是一種最簡單不過的短痛。但當他說不愛時才發現這個愛已深深植入他的骨髓、刻進他的靈魂裡了。這種傷口不能癒合的煎熬是最難忍受的。林星現在才理解為什麼吳曉要逃到另一個遙遠的都市,要把自己藏進一片陌生的人海,也許他那時所能想到的唯一解脫,就是躲開這個給了他失望和灼傷但又無法徹底忘掉的愛情。

    這時候,他遇上了那個來自得克薩斯州的華裔女孩,這時的吳曉已身無分文,白天找一些臨時需要苦力的小店小鋪去做小工,晚上到一些酒樓在食客桌前吹薩克斯管。這種演奏就和要飯差不多。酒樓是不給錢的,他的收入完全靠客人的小費,常常吹一晚分文未得還要遭人白眼。那天女孩正和人吃飯,看到鄰桌一幫人聽完一曲非但不予施捨反倒羞辱奚落,小伙子不卑不亢地聽著,臉上的清高不著形跡但相當深刻。女孩被他偶像式的面孔和金子般的沉默迅速征服。她請他過來吹了一曲,然後出手闊綽,但出乎意料的是,這位薩克斯少年在重賞之下竟顯得相當淡漠。儘管女孩的美貌、熱烈和富有,以及良好的氣質和教養,同樣也可以讓任何男人為之心動,但連吳曉自己都搞不清楚,為什麼在他把林星恨之入骨的時候還會悄悄地思念她;他不清楚林星是否已經佔據了他心靈中最軟弱的那個深處。多少次夜深人靜,躺在上海裡弄的那間小旅館悶熱難當的木板床上,他默默想著的,總是林星。她貧病交加誰去照顧?沒有人照顧她會死嗎?這個可怕的情景不止一次在夢中把他嚇醒。他恨她可一想到她這樣孤獨地死去他心裡還是像刀割似的,他們畢竟有過生死相托的經歷和約定。他與那得州女孩一直是遠近適度親而不暱的,可他向她提出的第一個求助,竟然是五十萬元這樣一筆令人瞠目結舌的數字。

    得州女孩一口承諾了,她以美國式的直率和狂熱,表達了對吳曉的愛。同時,在她的父親和律師的操作下,又以美國式的商業規則,安排了自己的這筆感情投資。五十萬元現金很快匯入了吳曉指定的地址,在為他償還此項巨額「債務」的同時,一份授權律師辦理離婚事宜的委託書上,也簽下了吳曉的名字。就像當初吳長天在潭柘寺塔院裡提出的方案一樣,林星多情的生命總是離不開無情的交易。

    也許正是因為她的生命是如此的多情,才會吸引那麼多日月之光天養地護。在一個麻木的黃昏,吳曉終於看到了那位老警察寄來的一封信,信上說了有關他父親的一些情況,但更主要的,說了林星。說了那個事件的始末及林星對他的熾愛、保護和援救。吳曉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把信反覆讀爛,然後悄悄地哭了一場。當他想回家時,卻發現已經身不由己了。他已經被人用五十萬元買走,他已經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上了名字。那得州女孩對他全心全意,一片真情,他若毀約棄諾什麼都不認了,不僅要背上良心和道德的重負,可能還將承擔某些法律的責任。他的法律知識本來就少得可憐,讓那律師三言兩語就能弄得張口結舌。他唯一的辦法就是不讓他們找到林星,以致那個離婚協議他簽了字也無法辦成。他向他們交待的家庭住址是京西別墅,律師專程赴京到京西別墅來找林星當然一無所獲。在吳曉嘴裡,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的並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妻子林星。所以那個晚上林星在德州夜總會的突然現身,幾乎等於自投羅網。

    林星的出現使那位得州女孩一下子看清了事情遠非她想像的那麼簡單,外灘的燈火讓她清楚地看到了林星與吳曉相逢時的動情。於是她緊鑼密鼓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好吳曉的出國事宜,並且暫時瞞下了律師交來的那筆巨額遺產,女孩子的心腸在這個時候比誰都狠。

    這就是吳曉的故事,是一個八天八夜也講不完但兩句三句就能概括下來的故事,這故事的結尾就是吳曉終於回來了。那位老警察在他赴美前夜的造訪,策動了一切。他使吳曉有條件能在登上飛機之前,用七百九十九萬元現金,居高臨下地將自己的愛情一舉贖回。

    林星和吳曉的幸福生活又重新開始了。揚州胡同的小屋裡,又有了裊裊炊煙。吳曉又回到了天堂樂隊,仍然有許許多多的樂迷,包括那些年輕的女孩子,滿心愛意地迷他。但吳曉已經習慣了他自己的家,習慣了只愛一個人和只被一個人所愛。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中午,他們收到了一張匯票,一張金額為七百四十五萬元的巨額匯票。得州女孩寄回了應當屬於吳曉的財產,扣下了她為她的愛情而支付的數目,以及相應損失的利息,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隨票附有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表為證,公平清楚。

    一下子變得富有的他們將怎麼生活呢?林星還沒有來得及一一規劃;她和吳曉到底能夠相愛多久,就更沒法提前規劃了。永恆的愛是沒有的,林星已經能夠平靜地提醒自己。但她還是那樣全心全意地,不留餘地地愛著吳曉。她享受著每一天相愛相守的過程,過程就是她的目的。她不去顧及她的愛情在今後難以預測的某一天,會出現何種意想不到的結局。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